【作家餐桌2.0】鴻鴻/我的里斯本城堡小酒館──酪梨麵包與海鮮飯
文/鴻鴻
天涯旅行,樂趣之一便是吃。我不是美食家,不會去找米其林或是名店,反而是逛到哪吃到哪,當地人吃什麼就跟著吃。比如在河內,最讓我難忘的便是拿塑膠板凳當桌子的路邊攤,還有沒掛店名的棚架下,一碗早餐的紫蘇粥。這類小餐館多不勝數,但要我再去找一回,我肯定迷津於桃源,所以也很難推薦給要去旅遊的朋友。不過倒是有這麼一家,我不但特地記下店名,還上Google給了五星好評,將喜愛的菜色一一點評。那就是里斯本的「城堡酒館」Taberna Do Castelo。
征服全家人的葡式午餐
兩年前的暑假,並不是我第一次來到里斯本,但卻是第一次與妻兒同行。上回我自己住得離老城較遠,這回為圖方便,便預訂了在阿爾法瑪Alfama山坡上的一間民宿,出門幾步便有觀景台。但民宿的問題是,管理者未必全天都在。我們從機場過來,早入住時間幾十分鐘抵達,就吃了閉門羹。民宿主人還只有email可以聯繫,他回信叫我們準時再來。我們大人小孩、大箱小包的,能去哪裡?搭廉航從西班牙飛來,午餐都還沒吃。於是隨便選了一家民宿斜對面的小酒館,吃我們來到葡萄牙的第一餐。
逛書店
這間酒館以城堡為名,也很尋常。因為上去沒多遠便是里斯本的觀光名勝之一:聖若熱城堡。我們坐在戶外露台,隨手點了一瓶綠酒,一盤章魚沙拉,雙份酪梨麵包。
結果驚為天人。綠酒好喝是意料中事,那本來就是我來葡萄牙的首要目的。不過,酪梨麵包把我們一家三口都征服了。烤麵包片上塗一層厚厚的酪梨泥,再鋪上滿滿的新摘香芹,最上面再放一顆太陽蛋。這不過是尋常歐式早餐,卻帶來滿滿的幸福感。那盤沙拉也很讚,章魚切碎加上櫛瓜、番茄,無比爽口。
再訪被驚豔的海鮮飯
入住民宿之後,發現住處很好,是棟舒適的老房子,我們入住其中一個房間。但主人很糟,從不出現,甚至有一次爽約,讓一對剛抵達的英國老夫婦進不了房間,必須睡一晚客廳,真的令人髮指。但對面那家酒館,我們決定再試一次──誰知道呢?滿意的第一餐或許是由於我們太累、太餓,再加上第一天來到里斯本的興奮感,所以吃什麼都好,於是隔天我們又去吃了一頓晚餐。
這次我們點了葡萄牙海鮮飯。和西班牙海鮮飯最大的不同,後者是乾的,葡萄牙式的則有湯汁。口感不一樣,但,更對台灣人的胃口了。我們一掃而空。
在里斯本玩了一週,我們玩到哪吃到哪,也都很好吃,但是怎麼也比不上我們的城堡酒館。於是,我們又回去報到了。只不過,這一晚,酒館客滿,我們查了一下Google,發現隔壁那家叫做「小咖啡」的,評價與之相當。於是欣然移駕入座。結果,雖然菜色差不多,但是,真的讓我們吃一盤嫌一盤。所以次日,我們離開的最後一晚,又去城堡酒館報到了。
歐旅插曲與後記
那裡的服務生也早認出了我們──哪有這種天天來打卡的觀光客?那些服務生膚色略黑,彼此間說些我們不懂的語言,我們還在猜,是摩洛哥人?阿拉伯人?終於,藉著要求合照的機會,跟他們攀談起來。原來,他們都是孟加拉人!而且,他們不只是服務生,還是這家酒館的合夥老闆。
一家這麼道地的葡式餐館,居然是一群孟加拉人開的!我們實在太震驚。而且,這家酒館才開張不到一年。但是,他們為什麼開的不是印度餐廳,又為什麼會做這麼好吃的葡萄牙菜?服務生笑著說,他們禮聘了一位手藝高超的葡萄牙大廚。
真的太佩服這群孟加拉人了。我們說,一定會回來再回味他們的酪梨麵包、章魚沙拉、葡式海鮮飯,還有很多我們來不及品嚐的,以及,看看他們經營得如何。寫這篇文章的當下,我點開Google,他們的評價已經升到4.8,實在太為他們高興。我已經等不及了。
● 品嚐更多作家私藏好味道:「作家餐桌」邀你一起上座啖美食。
作家簡介:
![]()
作家鴻鴻。圖/作家鴻鴻提供 鴻鴻
詩人,劇場及電影編導。現為「黑眼睛文化」及「黑眼睛跨劇團」藝術總監。著有詩集《跳浪》、《暴民之歌》等九本,劇場導演作品逾四十餘齣。
歌劇導演作品包括臺中國家歌劇院—華格納歌劇《唐懷瑟》、國家交響樂團《浮士德的天譴》、臺北市立交響樂團《茶花女》、樂興之時《Puccini vs. Puccini:公主的逆襲普契尼徹夜未眠》、北藝中心《末日前的冬之旅》,及原創歌劇《天中殺》、薪傳歌仔戲劇團《兩生花劫》等。
作者:鴻鴻
出版社:黑眼睛文化
出版時間:2022-04-21
關於「作家餐桌2.0之美食逸品篇」
「餓了吧?大廚作家,我們可以上菜了!」
一日三餐你都怎麼吃,是隨手扒飯果腹派?還是美酒、餐具樣樣不缺的儀式派?粒粒皆辛苦,美食豈能辜負?邀請作家掌廚為你說一道不凡的料理,分享夢幻菜餚、新奇吃法或顛覆想像的料理方式,第二季26位作家、26道美食逸品,每週二不再餓肚子,以別具匠心的圖文和文學佐料,週週滿足吃貨的好奇心!閱讀更多作家餐桌的料理故事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
延伸閱讀
猜你喜歡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