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如何巧妙婉拒不想做的事情 又不傷感情和得罪人?
●本文摘選自采實文化出版之《聽懂暗示,跟誰都能聊不停:【圖解】50個提問、附和、暗示的傾聽技巧》。👉 立即前往琅琅書店購買電子書,馬上開始閱讀!
文/平木典子
不想做的事情,如何婉拒又不得罪人?
想不傷和氣、不得罪人,老實說出拒絕原因,再提出解決辦法
逛書店
面對主管所下達的指示時,部屬不一定要全盤接收,如果真有苦衷無法辦到的話,老實說出原因,比找其他藉口來得有用。但前提是,你也必須考量主管的立場,提出適當的應變方法。
理解對方苦衷,找出皆大歡喜的解決方式
假設主管對你說:「十分鐘前突然有個工作進來,可能會擔誤你下班的時間,不知道你今天可以加班嗎?」。
在工作場合,不一定得對自己的事情守口如瓶,大可老實地告訴主管,你今天無法加班的真正理由:「今天是女兒的生日,所以我必須早點回家。」說出自己的理由後,你必須和主管一起思考解決之道。
「我可以明天早點來公司再處理嗎?」、「如果只需要三十分鐘的話,我可以稍微晚點下班,立刻處理」,你可以向主管提出拒絕後的因應對策,當你提出了解決方案,主管也知道該如何分配工作:「那明天早上就麻煩你了」,或者「好,那你盡量做,時間到了就先走,剩下的我再找其他同仁處理」,兩邊各退一步,雙方都能順利處理好自己的事情。
做出取捨時,切勿要求日後人情
當自己真的有重要事不得不辦時,建議你老實告訴主管,先打預防針後,再接下工作:「今天原本要和大學的朋友聚餐,不過,如果只加班一小時的話,應該沒問題。」讓主管知道你另有計畫,但是也願意配合公司,主管也能了解部屬的苦衷。
不過,既然是自己做的決定,就必須自己負責,勿將責任推到主管身上,若因為答應加班一小時而耽誤到原本的私人邀約,和朋友道歉時,就該老實說出自己的決定(加班一小時),而非把責任推給主管:「都是主管要求我要加班啦!」
明白知告各人苦衷,雙方各退一步,達到共識。
●本文摘選自采實文化出版之《聽懂暗示,跟誰都能聊不停:【圖解】50個提問、附和、暗示的傾聽技巧》。👉 立即前往琅琅書店購買電子書,馬上開始閱讀!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
📰 瞭解美伊衝突:從古波斯到現代,伊朗是擴張者還是受害者?
📰 石油、政變與冷戰:美國與伊朗超過70年宿敵關係的起源
📰 經歷228事件的台灣人:戰後夾在兩個政權間的身分掙扎
📰 當關稅成為談判工具:一段歷史,讀懂今天的貿易現實
📰 2分鐘讀國際新聞/大埃及博物館歷經二十年延宕後盛大開幕
📰 日式燒肉非日本發明?從成吉思汗到韓國移民,揭開複雜身世
📰 豐臣秀吉是戰國最強「店員」?六強豪傑之中唯一以百姓階級出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