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如何成為21世紀現象級企業家—賈伯斯、馬斯克、黃仁勳

(圖/聯合報新聞網)
(圖/聯合報新聞網)

21世紀,美國三大創新企業家—蘋果賈伯斯、特斯拉馬斯克、輝達黃仁勳

文/伍忠賢

人的身價是結果,大約33%是靠繼承,其中有名的是美國400大富豪中第17~18名的沃爾瑪創始人山姆.沃爾頓的四位子女。另外有67%是白手起家的。

既要富有,而且要達到現象級企業家(Phenomenal Entrepreneur)等級,由下頁表可見,20世紀末、21世紀,至少有三位夠格稱為現象級企業家。黃仁勳是繼蘋果公司賈伯斯、電動汽車特斯拉公司馬斯克之後,新起的現象級企業家。

一、單一成功,大抵不夠格

下列三位企業家,全球著名,但大多只能推出一項產品,沒有推出多項殺手級產品,因此未達現象級企業家水準。(身價資料來自《富比士》(THE WORLD’S REAL-TIME BILLion richest)。

.1975年成立微軟公司的比爾.蓋茲(William Henry Gates, 1955~);身價約1200億美元,全球排第五。

.1977年成立甲骨文公司勞倫斯.埃里森(Lawrence Ellison, 1944~),身價約1475億美元,全球第四。

.2004年成立臉書的創辦人馬克.祖克柏(Mark E. Zuchenberg, 1984~),身價1130億美元,全球居第十七名。

二、多項成功且驚天動地才算現象級企業家

此外,這三位現象企業家則帶給公司巨大經營績效(包括公司品牌價值、股票市值等),也給自己身價帶來無比貢獻。

三位美國現象級企業家

(圖/時報出版)

(圖/時報出版)

資料來源:整理自Market Capitalization。

全景:美國三位現象級企業家─賈伯斯、馬斯克與黃仁勳

要形容皇帝的偉大,常稱之為「大帝」,例如俄國彼得大帝、中國的漢武大帝。

要形容一位企業家的偉大,有時用人物來形容,例如特斯拉的馬斯克是電動汽車業界的賈伯斯,2023年興起的輝達黃仁勳則被形容為是人工智慧晶片的賈伯斯。

書名:《輝達黃仁勳:人工智慧晶片的成吉思汗》
作者:伍忠賢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23年10月3日

一、現象級

1. 1998年,現象級一詞的源頭

現象級(phenomenal)這個形容詞,源自於1998年義大利報紙形容米蘭隊的超級足球球星巴西籍羅納度(Ronaldo L. N. de Lims, 1976~)是現象級足球球員。

2.延伸

後來,現象級成為「傳奇的」形容詞,運用於各種情況。

.人:例如傳奇企業家、藝術家等;

.事:傳奇飲料,例如星巴克的招牌飲品之一星冰樂;現象級韓劇《大長今》。

3.現象級三個條件

要達到現象級,須符合三條件:

.過程:也就是天生的不算,像中國大陸籃球球員姚明不算,229公分高,找不到幾個比他高。188公分高的柯瑞(W. Stephen Curry, 1988~)夠格,他的三分球是苦練出來,2021年12月15日,創美國職籃3分球紀錄;

.公開承認:全球、一線媒體和機構承認:

.影響:每人對後世有重大影響。

二、蘋果公司賈伯斯

一家公司、一位老闆終其一生,推出一個殺手級產品便很難了,然而賈伯斯在任內,卻至少推出四個殺手級產品(包括電影)。

1.公開承認─2009年《財星》雜誌稱他為:「21世紀最偉大的公司執行長,有創意、遠見更精明」。

2.影響─英國《經濟學人》雜誌稱他為:「完全改變人類生活」。

三、特斯拉的馬斯克

特斯拉、太空探索技術公司(SpaceX)、X(前身推特)等公司總裁兼執行長伊隆.馬斯克。

1.公認─維基百科列出了許多「伊隆.馬斯克所獲獎項和榮譽列表」。

2.影響─

2010年3月,《伊隆.馬斯克》一書在美國出版,2017年5月,天下文化出版中文版《鋼鐵人馬斯克》,在書上楊士範等二人寫的文章,「未來十年,你將不斷聽到他,『鋼鐵人』伊隆.馬斯克改變未來的10種能力」。

美國三大現象級企業家

(圖/時報出版)

(圖/時報出版)

(圖/時報出版)

全球公開承認黃仁勳的貢獻

(圖/時報出版)

(圖/時報出版)

●本文摘自之《輝達黃仁勳:人工智慧晶片的成吉思汗》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
時報出版 商業財經 出版風向球 閱讀風向球

逛書店

延伸閱讀

「我是酒鬼──」承認自己有酒癮,下定決心就能成功戒酒?

近海潮流變化導致秋刀魚漁獲量大減,日本庶民美食短缺危機

早上那杯咖啡賣的是什麼?《峰值體驗2》:快,才是最重要的賣點!

睡滿八小時才有好精神?照光、喝水也能養成清爽早起體質

猜你喜歡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