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連擁/媽媽,妳應該打電玩
多年來,兩個已成年的兒子不時慫恿我打電玩。只要有轟動好玩的遊戲上市或版本升級,兄弟倆必在飯桌上大肆討論,順便把名稱界面從平板或手機裡調出來,往我鼻子上貼。
千禧年出生的這一代,很多孩子是玩電子遊戲長大的「資深玩家」。我家老大在高中時曾跟同學組隊,參加美國某遊戲公司為業餘學生舉辦的網遊賽,與各國團隊激戰贏得總決賽冠軍,每人獲頒一套價值近五千美元的遊戲專用電腦;老二更因為一個閒置多年的日本遊戲帳號被官方舉辦的抽獎活動隨機抽中頭獎,沒頭沒腦地贏了一百萬日圓現金。
我從未禁止孩子去體驗和享受電玩的樂趣及好處,若這是他們生活及世界觀的一部分,那麼我不應讓他們有遺憾。在美國的大學體系裡,早已把電子遊戲裡的美術設計特別分出個專攻科系,我家老二申請進入加州州立大學主修電玩美術,有志以此為業,我也同樣支持。
任職慈善機構的老大,每天下班後的私生活就是上網玩遊戲、透過聊天功能跟同伴分享心情,相較一般美國人喜歡抽電子菸、泡酒吧買醉紓壓,從打電玩得到療癒同時兼顧社交,似乎不算不良。交往超過四年的女友也是玩遊戲認識的,現代家長絕不能小覷網遊的紅娘功能。
打電玩從來就不是我的菜,不過話說回來,天底下又有哪個興趣嗜好是不花時間的?自己的時間到底是「浪費」或「花費」見仁見智也因人而異,我寧可把時間金錢投入諸如寫作、研究骨董和閱讀等活動。因此,孩子們的嗜好我能套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邏輯予以尊重──「祕密花園」當然是為自己量身打造馳騁其間,誰都不好主觀論定他人的喜好是在浪費時間。
老一輩的家長如我的父母,對打電玩是有偏見的,或許有些人沾染了色情和賭博是主因。沉迷自然不可,作為紓壓管道根本說不通,只會被視作是個貪圖玩樂的藉口。基於每個年代的社會觀感,電玩轉型至今日可列入競技的格局,可謂歷盡滄桑熬出頭。
倒是孩子們愛看漫畫,絕對得算我潛移默化有功,他們看英語版、我則中英通吃,這點「宅」是當年叛逆父母的餘燼,他們認定會影響課業的無聊閒書,卻一直是訓練我寫作和編劇能力的絕佳養分,剛到美國時更藉此學英語。我最記得二十三歲的大兒子曾以一副了不得的神情,告訴我至今追過最久的某部漫畫逾八年,我幽幽回應:我自台灣讀小學時看日漫《王家的紋章》,一直追到美國,整整四十五年故事還沒完結……
「媽媽妳應該打電玩。說不定激發更多靈感呢!」顯然孩子們想不透,我既然那麼喜歡動漫,怎就無法跟他們一樣迷上電玩?至於寫作靈感。光衝著兒子一句話,這不就已經寫出一篇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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