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中國歷史最黯黑深處 商朝活人獻祭的血腥場景

書名:《翦商:殷周之變與華夏新生》
作者:李碩
出版社:麥田出版/城邦文化
出版時間:2023年6月29日
書名:《翦商:殷周之變與華夏新生》
作者:李碩
出版社:麥田出版/城邦文化
出版時間:2023年6月29日

文/李碩

殷都宮殿區以東數百公尺的後岡,是一個很密集的商人聚居區。一九五九年,這裡發掘出一座奇怪的「墓葬」,它和正常的商代墓很不一樣,是水井一樣的圓形而非長方形穴,坑內沒有任何棺木痕跡,只有二十五具屍骨淩亂地堆疊在一起。伴隨出土的,還有青銅禮器和兵器,以及紡織物、糧食等。

時任中國科學院院長的郭沫若推測,這是一處特殊的貴族墓葬,墓主可能生前犯了罪,不能享受正常的埋葬禮儀,但仍殺了二十四名奴隸以及用了貴重的銅器陪葬。

一九六○年,在整理這座「墓葬」的時候,考古工作者發現,第一次挖掘並沒有挖到底,在半公尺深的土層之下還有第二層屍骨,共二十九具。於是,便建了一座亭子為其提供保護。但有些考古學者心中還是難免有疑惑,是不是第二層屍骨之下還埋藏著什麼。

一九七七年,又進行了第三次發掘,發現第二層屍骨之下還有半公尺厚的堅硬紅褐土,然後是第三層屍骨,共十九具。這一次才算挖到了底。也就是說,這座圓坑墓穴有三層,共掩埋了七十三具屍骨。

發掘者認為,這應該不是墓葬,而是一座祭祀坑。

在後岡圓坑之前,殷墟王陵區和宮殿區已發掘上千座人祭坑,但大都是邊長兩三公尺的方形坑,一般埋十人左右(屍骨或人頭),且只有一層,從未發現過多層人祭坑。

一九五九年發掘第一層時,根據出土銅器造型以及上面的銘文特徵,有學者判斷它屬於西周早期。

後來,隨著殷墟發掘日漸增加,人們才意識到,原來商代末期已經有這些造型的銅器和銘文─它屬於殷商王朝謝幕前夕,很可能是紂王時代的一次隆重獻祭儀式。

這座祭祀坑的發掘記錄比較詳細,從中可以發現整個獻祭過程井然有序,包含著當時的商人對於高級別人祭禮儀的理解,而被殺戮者也給自己做了充足的準備。

讓我們按時間順序再現祭祀全過程,並通過分析諸多細節,復原祭祀場上曾經發生的一幕。

後岡祭祀圓坑編號H10,從深灰色的生土層中挖出,地表的坑口直徑二.八公尺,向下稍有擴大,底部直徑二.三公尺,全深二.八公尺,上面一半都是填土,三層屍骨都在下半截,分層清晰。可以說,從一開始,後岡H10圓坑就是為了隆重的獻祭儀式建造的,雖然我們已經無法完全解讀它蘊藏的理念。

坑壁平整光滑,坑底平坦堅硬,應該被修整夯打過。主祭者先在坑底鋪一層很薄的小石子和砂土,再墊一層二三十公分厚的黃土。黃土中有被掩埋的碎片,是打碎了的幾隻陶製炊器和食器,如鬲、簋、罐。

然後開始殺人。第一輪殺了十九人,身首完整的只有兩具,被砍掉小腿或腳的有五具,單獨的人頭骨十枚、上顎骨一塊、右腿一條。能分辨出有青年男子和女子各三名,成年男子兩名,兒童四名,嬰兒兩名。四名兒童皆屍體不全,缺下半段:一名從小腿以下被砍去;一名從大腿以下被砍去;一名只有頭骨;一名被斜向攔腰砍斷,只剩上半身和右側骨盆。兩名嬰兒都只有頭骨。單獨的上顎骨屬於一名三十歲左右的女子,牙齒很整齊。一名二十歲左右的青年男子側身蜷曲,朝上的右胯部有六十枚海貝(商人用作錢幣的貨貝),可能是用線穿起的一團或是裝在腰間的布袋裡的。此外,他的身下還有些散落的海貝。

屍體和頭顱沒有臉朝上的,或朝下,或側方。這些跡象表明,殺祭先是在坑外進行,然後再把人頭和殘碎的屍體扔進了坑內。應該還有人在坑底負責調整,雖然未必堆放得十分整齊,但要保證屍體的臉部不能朝上。大部分死者的軀體並未被扔到坑裡,所以坑內單獨的人頭較多。至於留在上面的屍身作何用處,且看後面的細節。

第一輪殺人結束後,主祭者向坑內撒了一些朱砂(屍骨被局部染紅),然後填土,這次填的是紅褐色的土,厚半公尺多。接著開始第二輪殺人。

這次至少殺了二十九人,身首相連的屍骨有十九具,單獨的頭顱九枚,沒有頭的身軀一具。屍體呈各種姿態,俯身、側身、仰身、直身和蜷身的都有,單獨的人頭貼著坑壁東南側連續擺放,臉朝下,頭頂貼著坑壁。能分辨出有青年男子八人,兒童五人。

這一層隨葬海貝的人更多。一名男青年胯部有兩串,共三十一枚。編號27的屍骨,俯身,稍扭曲,身材較長,伸直後可能超過一.八公尺,胯部右側有三堆海貝,分別是二十枚、十枚、五枚,可能本是三串。此外,這三堆下面還有散落的十六枚。這層的兒童,除一人缺失下肢外,基本是完整的全軀,有一人乳牙尚未脫落,胸前掛一枚玉珠飾。

有兩名青年,編號為17號和21號,性別不詳,姿勢相同,伏地,朝東方跪拜,平行相隔一公尺左右,發掘者推測,這兩人姿勢過於規整,應是被捆綁造成的。21號頭部右側有一枚骨笄,自下而上插入,顯示頭髮盤在頭的右側,可能是處死時髮型被打亂了,右手臂佩一枚玉璜,手腕戴一枚穿繩的玉魚,看來比較富貴且重視形象。和他平行伏跪的17號沒有飾物。

第二輪殺人結束後,主祭者又向屍體拋撒了一層朱砂粉,再撒一層小卵石,大小介於豌豆和核桃之間,平均厚一公分多,然後再把三十一件陶器送到坑內打碎—每件陶器的碎片分布很集中,不像是打碎後扔下去的。有些陶罐的內壁沾著粟米顆粒,有些表面還塗了朱砂。坑底堆積著很多死屍,已經不平整,坑內的作業者還特意把陶器放在較低窪的地方打碎,以使坑底相對平坦,然後再填入一層灰黃色土,厚約三五十公分,混雜少量炭灰顆粒和紅燒土顆粒,說明地面上正在燒火,可能是燒烤祭品,包括沒有扔進坑內的軀體。和第一輪相比,第二輪死者的軀體保全的相對多一些。

然後是第三輪殺人。這次殺了二十四人,全軀的屍骨十五具,單獨的人頭七枚,無頭的軀體兩具,其中鑑定出青年男子六人、壯年男子三人和兒童四人。這時,坑已經被填滿了一半,僅剩深度約一.五公尺,所以有些人可能是在坑內被處死的。比如,3號,四十歲左右,男子,背靠坑壁蹲坐,兩手掩面,胸前有一串海貝,十三枚,可能是被割喉或重擊頭部致死;一名三十歲左右的男子上半身趴在一隻銅鼎(戍嗣子鼎)上,右手抓住鼎的口沿;11號,十六七歲,少男,雙手掩面俯臥,腰部壓著一件銅斝;8號,不明性別年齡,雙手掩面,身體被肢解。

這一層攜帶海貝的死者更多。16號,左手腕掛一串,腰間掛兩串,共一百多枚;18號,十六七歲,少男,臀部有一麻布袋,裡面裝海貝三百枚以上;17號,十八九歲,少男,只剩一顆頭骨,口中含三枚貝。上古埋葬的死者往往口中含貝,大多是入殮時後人放入讓死者帶去彼岸世界的,但17號很可能是自己含進去的,看來殺人者並不在意他們的錢財,他只能照顧好自己的往生。這一層中還有好幾處小堆的海貝,大都已經分不清主人。

所有的青銅器都在這一層。禮器有銅鼎、銅斝、銅爵各一件,兵器有銅戈兩件、銅刀一件、銅鏃一枚,不知名的小銅飾物一件。銅鼎上的銘文顯示,它的主人名為「戍嗣子」。

這時已經是獻祭儀式的尾聲,估計坑內作業人員有些懈怠了,所以這一層中有兩人是仰面姿勢,其中15號下頜被砍落,前額上有明顯的刀砍痕跡,應當是仰面躺倒後,被連砍數刀。

這層幾乎所有的屍骨都被染成了紅色,應該是第三輪殺人結束之後,主祭者向屍體上拋撒了較多的朱砂粉。坑內還有大量成捆的絲線、麻線、絲綢和麻布,以及一堆粟米,都被放在人頭和屍身之間空出來的位置上。然後填土。這次填入的是摻雜大量炭灰、木炭塊的灰色土,有的炭塊直徑十公分,長四公分,明顯是燒過的樹枝。填土中還混雜著大量燒過的骨頭(報告沒提及是人骨還是獸骨)和貝殼。這層灰土厚三五—六○公分,應當是祭祀結束後的柴灰和垃圾。

在填入這層炭灰土的同時,主祭者殺掉了最後一個人:側身蜷縮在坑東壁,身上撒了大量朱砂,屍骨被嚴重腐蝕,已無法分辨性別和年齡;身旁有一隻陶鬲,似乎是隨葬品。郭沫若推測,此人就是墓主、青銅器的主人「戍嗣子」,因為只有他被單獨埋在最上面。但問題是,他的身邊只有一隻陶鬲,沒有任何高價值隨葬品,所以還無法完全確定。

殺祭全部結束後,是最後的填埋工作。在炭灰土層的上面,是九十公分厚的塊狀紅燒土層,夾雜少量陶器碎片,直到把坑填滿。這些燒土塊應當也是燒烤祭祀的產物。

以上就是這場殺人祭祀的過程。可以判斷,這不是簡單的屠殺。主祭者準備充分,從祭祀坑的挖掘和修整,到每一個殺祭步驟,比如屍身擺放、撒朱砂、填土、打碎陶器、擺放各種祭品,都執行得有條不紊。而且,地面上還在同步舉辦包含燒烤祭品在內的獻祭儀式。這些都說明當時的人對舉辦此類祭祀活動已經很熟悉,有一套相對固定的操作流程。

發掘報告認為,死者都是奴隸。但從物品看,每層中都有人攜帶貨貝(甚至成串的或是用麻布袋裝的大量貝)或佩戴玉飾,應該是他們給自己準備的「隨葬品」,顯然,這種富裕程度不可能是奴隸。值得注意的是,殺人者並不覬覦死者的財物,大量作為錢幣的貨貝和高價值的青銅器被埋葬在了祭祀坑中。在殷墟的眾多人祭坑中,這非常少見。

最上一層死者的身分最高,有一件象牙棒和五件象牙做的笄,更重要的,當然是貴重的青銅禮器和兵器,其中,銅鼎、銅斝、銅爵各一件,最大的是「戍嗣子鼎」,高近半公尺,重達二十一公斤多,底部有煙灰層,說明主人經常用它烹煮飯食。出土時,鼎口部有絲織物殘留,大概是被絲綢裹著帶進坑內的。

●本文摘選自之《翦商:殷周之變與華夏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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