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即是「脫野蠻」?《追求文明》反思「文明」在當今發展的價值
透過了解「文明」概念在16至18世紀的各個時期,如何形塑每一個英格蘭人不同的言行舉止,歷史學家基思.湯瑪斯的作品,讓你重新了解「英格蘭人的驕傲」從何而來,不同階級/地區的人切劃我群與他群的分歧微妙之處,以及反思「文明」的意義以及這個概念當今發展的價值。(編按)
文/基思.湯瑪斯 Keith Thomas
決鬥在文明中的演變
早在盎格魯─撒克遜時代,社會菁英們就開始明顯關注自己的舉止、風度和文化成就,所以十八世紀的類似關注絕非新鮮事物。雖然貴族權力的最初基礎是勇武,但那些尋求宮廷青睞或官爵的人早就被認為應該還有其他素質。
中世紀的浪漫文學表明,人們高度重視口才、個人魅力、談話技巧和情感敏感性。在中世紀晚期,年輕的紳士流行彈豎琴、唱歌、跳舞、學習外語、閱讀「雄辯之書」和「在英格蘭的禮儀學校」學習。在都鐸時期,希望在宮廷中獲得優先地位的紳士不僅要擅長騎馬、打獵和打鬥,還要擅長文學、音樂、舞蹈、談話和各種形式的「宮廷行為」。舉止、謙恭、文雅和雅緻的詞彙不斷演變,但所表達的含意在許多方面始終如一。
在近代早期,真正有所改變的是貴族和鄉紳越來越願意接受文雅的倫理(後來則是接受雅緻的倫理),用它來修正本來在貴族文化中被看重的榮譽、勇武和血緣優越性。北義大利禮節指南作家推崇的社交性和爾雅(urbanity)吸引了英格蘭的紳士,讓他們更多時間待在倫敦,參與大都會的生活,並定期在郡治開會進行司法事務。他們加強了社會互動,使文雅的文化變得越來越重要。皇家宮廷的中心地位也越來越重要,成為了給予榮寵、締結婚姻和促進仕途的場所。
過去,分散在各地的地主相對孤立地生活在等級制的家庭中,對一系列半封建的依賴者行使統治,所以較少誘因採取這些新的社會行為風格或承擔大都會文雅標準所要求的文化包袱。他們的禮儀規範基本上是關於招待客人用晚餐時的規矩。但是,新的公共互動形式的出現讓其他社交技能的需求變得越來越迫切。正如禮儀指南作家反覆強調的,有傲人的遠祖已不足以維持貴族的權威。除了優良血統,紳士們還必須證明他們的內在資格高人一等。為此,讓人刮目相看的言行舉止和有教養的生活風格變得越來越令人嚮往。擁有土地的菁英們越來越自覺到他們是一個統一的階級而不是相互競爭的聯盟的混合體。它的軍事功能不若從前那麼重要。獨樹一格的禮儀規範讓貴族和鄉紳能夠把自己定義為統治菁英,彼此和諧共處,並且不僅是出於血統還是出於美德而受到庶民尊敬。
近代早期是貴族這個文雅化過程的過渡階段。貴族和鄉紳們固然仍然會很快就從口角升級為肢體衝突,但敵對家族間的仇殺──這種事在十六世紀的英格蘭近蘇格蘭地區是家常便飯──在「王冠聯合」(Union of the Crowns)後逐漸減少了。儘管貴族參與鬥毆和暴力襲擊的現象在十七世紀的英格蘭並未消失,但已經不再那麼頻繁。整個西歐的上層階級普遍都是這種情形。這不是如愛里亞斯所說的那樣,是自制力加強的表徵。在中世紀,一些暴力行為毫無疑問是出於一時衝動,但大多數都是有目的和蓄意。謀殺率下降的原因並不是因為貴族更加能夠自我克制,而是他們的價值觀隨著都鐸王朝日益強大的權力和合法性而改變。隨著越來越多地接觸到人文主義的公民美德觀念,他們更願意通過為皇室服務來求取榮譽,而不是支使扈從去報私仇和宿怨。
然而,儘管上層階級沒有以前那麼兇殘,但對個人榮譽的要求仍然很高。正式決鬥在十六世紀出現,成為報復侮辱的一種被接受手段。儘管法律禁止,但在接下來的幾個世紀裡,貴族、紳士和軍官們進行了幾千次決鬥。這種風氣到了維多利亞女王在位時期方才絕跡。形式化和受規則約束的決鬥通常被視為標誌著從不受控制的暴力衝突或仇殺向前邁進了一步。它們的手續是對一時衝動的一種遏制,而雖然一個人必須以挑戰來回應侮辱,但人們認為發出和接受挑戰的雙方都必須帶著「完全冷靜和鎮定」的態度,任何刻薄或謾罵都被視為「缺乏男子氣概的表現。」甚至有人主張,文雅的觀念對決鬥起到了積極的鼓勵作用。
據說,決鬥倫理是從義大利引進的文雅行為理論的一部分:由於害怕決鬥挑戰是尊重他人的一種強烈動機,因此決鬥規章可以被看作是鼓勵人們踐行禮貌的一種手段。十八世紀早期,醫生暨哲學家伯納德.曼德維爾(Bernard Mandeville)聲稱,如果沒有決鬥,歐洲成千上萬「彬彬有禮的」紳士將是「傲慢無禮和令人無法忍受的花花公子。」他主張,國家為了獲得「雅緻舉止、愉快談話和宜人交往」這些寶貴的福分,不應該吝惜每年的六、七條人命。休謨雖然認為沒有什麼比決鬥更「荒謬和野蠻」的了,但他承認「那些為它辯護的人聲稱它能帶來文雅和良好舉止。」二十世紀哲學家柯靈烏表示:「我所見過的最美麗的禮貌存在於男人拿著刀的國家:如果有人對他們說髒話或投以惡毒的眼神,他們就把刀刺進對方身體裡。」
一六○六年,旅遊作家湯瑪斯.帕爾默爵士(Sir Thomas Palmer)感嘆說,決鬥倫理是「義大利文雅」(the civility of Italy)帶來的好幾個「不便和腐敗」之一。一六一四年,一份皇家公告宣佈:「這種勇武最初是在國外誕生和培育的,但後來被傳播到這個島上。」事實上,一些義大利的禮貌專家──例如《禮儀》的作者卡薩──對決鬥表示反感,而很多在英格蘭提倡義式文雅的人都拒絕寬恕這種他們認為是「放蕩和野蠻」的習俗。撰寫《追求文雅》(The Courte of Civill Courtesie, 1577)的那位伊麗莎白時期紳士承認,決鬥在某些情況下是不可避免的,但認為這樣的結果是「可悲的」,並就如何避免提出廣泛的建議。
官員諾多維科.布里斯基特(Lodowick Bryskett)在《論文雅生活》(Discourse of Civil Life,1580年創作但1606年出版)中譴責決鬥是中世紀的野蠻遺產,不存在於古代,指出決鬥「違背了所有的公平,違背了所有文雅和老實的交流」,對「文雅社會」有大害。這番話是對吉拉爾迪.辛蒂奧(Giraldi Cinthio)一五六五年著作《文明生活對話》(la vita civilè , 1565)一節內容近乎逐字的翻譯,在該書中,這位義大利劇作家奉文雅的名義強烈抨擊決鬥。作為一種加強禮貌的手段,決鬥倫理具有明顯的局限性。沃爾特.拉萊格爵士(Sir Walter Ralegh)聲言「不應該用死亡去開化所有粗野的東西」,而霍布斯則認為,重視榮譽意味著人們會「用文雅對待那些不能忍受傷害的人,用傷害對待那些能夠忍受傷害的人。」
哲學家喬治.伯克利(George Berkeley)在一七三二年指出,那些不敢冒險得罪膽敢決鬥者的人會毫不猶豫地侮辱神職人員。反對決鬥的人立言說這種習尚與「真正的文雅」不相容,並一再譴責它是「邪惡」和「野蠻」。一個國外旅遊經驗豐富的英格蘭人在一六七八年指出:「決鬥現已被所有開化國家禁止。」決鬥之風能延續到十九世紀早期,表明英格蘭統治階級向新的文雅倫理的轉皈只是局部的。榮譽和名聲仍然被珍視,是人們在有必要時會用暴力來維護。然而,儘管貴族參與醉酒、鬥毆、強姦和甚至謀殺的情形在十七世紀晚期並不少見,但此後圍繞榮譽和地位高低的爭吵看來變得不那麼頻繁了。約翰生在一七七三年提到,當他母親十七世紀末住在倫敦時,這城市「有兩種人,一種是讓出牆邊的,一種是偏要走牆邊的:平和的人和好爭吵的人。」但「這種情形已經改正。每個人按規定都得靠右走,或者如果一個人靠著牆邊走,另一個人就要讓避。從此再無爭吵。」
作者簡介
基思.湯瑪斯 Keith Thomas
英國歷史學家,威爾斯人,專長領域為近代早期英格蘭社會與文化史,研究取徑深受人類學影響。學術生涯主要在牛津大學,曾任牛津大學副校長、基督聖體學院院長、牛津大學出版社代表與《牛津國家人物傳記大辭典》辭典顧問等。一九七九年成為英國社會科學院院士,一九八八年因為對歷史學的貢獻,被授予爵位。目前是牛津大學萬靈學院、貝里歐學院、基督聖體學院與聖約翰學院之榮譽院士。
首部著作《宗教與魔法的衰退》(Religion and the Decline of Magic,1971)即榮獲沃夫森歷史學圖書獎。其他經典作品包括《人類與自然世界》(Man and the Natural World,1983)以及《生命的目的》(The Ends of Life : Roads to Fulfilment in Early Modern England,2009)。
●本文摘選自麥田出版之《追求文明:從近代早期英格蘭的禮儀,重探人類文明化進程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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