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名慶/託

有時候看紙本雜誌,偶爾會注意到某些跟刊物整體印象、定位有點落差的頁面內容和視覺風格嗎(或無感?因為是「雜」誌)?再細看,會發現版面角落有個小小的「廣編」或「廣告」字樣,正式些的說法是「委託刊登」,有宣傳需求的委託方支付一些費用,額度通常視選擇的露出版位(比方說,詢問度一般依序是刊物封底,封面內側,封底內側;再來是目次、編者語、專輯開篇處的鄰頁,總之是配合讀者習慣較容易翻到的地方,再來是攝影、彩色、黑白頁)、公告行情或慣例、對方預算、後續合作可能來彈性調整。有的時候,也會用「交換」的方式(例如提供活動票券、已付稿酬的專稿、周邊產品贈品,或其他媒體的廣告版面等資源)增加雙方合作籌碼。

我聽聞過,某些同業總是無法喜歡這類內容(但理性必須接受),畢竟這意味著原本規畫的閱讀呼吸不得不打斷或轉換,或與自身品味扞格,甚至不得不經歷委託方各種審查確認,主導空間大打折扣──尤其傷腦筋的是突然到臨,被迫調整現有版面安排;但它們向來是重要收入源頭之一,起碼合乎撙節之道(一頁廣告就算不收費,也意味著編者仍可省下一頁內容的製作成本與精神),這類外部廣編稿愈多,多半意味著刊物在其目標領域的銷售實績、影響力持續增加且與委託者的設想受眾愈有正關聯;同時還有機會增加難得一試的製作條件預算。

通常,比例上較多的廣編或廣告,是由委託方自行提供圖文內容(有能力產製、設計完稿,且希望統整各種宣傳途徑的視覺與策略),雜誌僅須安排頁面。而比較令人期待的,無疑是廣告題材、主題跟刊物有所呼應,甚至「剛好」直接搭配刊物方向或單元,更願挹注優渥預算,邀請編輯團隊執行其構想,並共享資源與人脈,互相激盪呈現的想像,且信任編輯團隊的專業與自我要求,充分授權,那就真可算是燒了幾輩子好香,而可能創造出「不像廣編稿的廣編稿」,讓人乍看以為是原本刊物的一部分,對讀者來說,這將是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驚喜,也成為委託者、刊物與讀者的三贏。

近年愈來愈多刊物或媒體,由可遇不可求的被動等待,轉為主動出擊,對可能的委託者提案──這可說是擴大了廣編的定義與價值,更在態度上開放地把彼此當成合作者,積極思考怎樣提供自己專業上的協助,並期待長期配合──這就很像是在爭取(平常也在做的)補助或贊助了。

有人開始意識到並翻轉了,那些過去我們總習以為常的念頭:廣告就是比較次要、被填塞、只能被動配合的東西?除了獲取刊登費用,有沒可能從該篇廣編稿或廣告以及背後的事業體或專業領域,更多學習到什麼並分享給讀者,把它變成不可忽略的一部分?或是,在接觸過程中,更多一點「大家一起玩」的嘗試邀請?

雖然說,很少有委託者能這麼即興配合的吧,編輯團隊可付出的心力總也有限。但至少在心情上,如果不是每個委託,或說託付,僅當成一種短暫客戶關係,而是一期一會的夥伴與交流契機,那麼,誰知道會不會,更有意思、玩得更瘋更大更開闊,且愈來愈縮短試探和磨合周期的機遇,正靜悄悄醞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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