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國寶》進軍電視台的歌仔戲花旦王仁心:食果子愛知影拜樹頭

1.〈正德皇帝遊江南〉,河洛歌仔戲團。(王仁心提供)照片如需引用,請洽王仁心申請授權。
1.〈正德皇帝遊江南〉,河洛歌仔戲團。(王仁心提供)照片如需引用,請洽王仁心申請授權。

人間-系列報導前言

「人間國寶」是無形文化資產的實踐者也是傳承者,透過他們的故事得知歷史的變化以及脈絡,他們窮其一生用身、心、靈、以血淚交織出動人的藝術篇章,在傳統與創新之間尋求平衡與突破,不斷挑戰自我的極限只為在舞台上呈現最美好的霎那,他們傳習自己卓越的技藝只為守護台灣這片土地的,透過不同的視角一起來看看他們的故事。

本文出自文化部出版《人間國寶-30位傳統表演藝術藝師的故事》一書,未來將不定期以系列報導的方式向讀者介紹他們的人生故事。

文|凌煙,取自《人間國寶-30位傳統表演藝術藝師的故事》
圖|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王仁心(王金櫻)

書名:人間國寶:30位傳統表演藝術藝師的故事
作者: Walis Nokan, 乜寇.索克魯曼, 甘耀明, 利格拉樂.阿𡠄, 吳曉樂, 李志銘, 李豐楙, 周芬伶, 林央敏, 邱祖胤, 凌煙, 馬翊航, 崔舜華, 張郅忻, 連明偉, 陳雪, 劉崇鳳, 鍾永豐, 隱匿
出版社:蔚藍文化
出版日期:2023/10/20

♥️家道中落貧困飢餓

原本出身彰化縣秀水鄉的地方望族,因阿舍父親不擅經營祖父留下來的貨棧和碾米廠,加上用人不當以及戰後土地被徵用,從此家道中落,一大家子十幾口人僅剩的幾分薄田根本養活不了那麼多張嘴,母親外出兜售自己種的青菜,哥哥姊姊們每天去撿柴或是幫傭,卻依然貧困度日。家中排行最小的她,因為營養不良體型瘦小,當時是大姊背著她到處去泔糜餵養才有機會活下來。

♥️不願成為「飯桶」,自告奮勇爭取上台機會

戰爭時被日本禁演的,光復後又興盛起來,許多庄頭都有「子弟班」在做表演,年長王仁心12歲的大姊當時就是在秀水的「歌仔囡仔班」被訓練出來的,因為大姐王金蓮外型漂亮能唱能演,於是被和美鎮「新嘉興二團」班主看上,詢問願不願意進戲班演戲,大姊以要照顧妹妹為由一口拒絕,後來班主柯清水同意讓王金蓮帶著妹妹進戲班,於是當時不滿4歲的王仁心跟著大姊四處演戲,有吃有玩,連家人也到劇團打工過生活。

直到6歲那年,一個演小旦的阿姨臨時生病不能演出,劇中夫人的角色無人可演,於是王仁心自告奮勇說:「讓我試試看好嗎?」大姊質疑的問她說:「你是起痟喔?你才幾歲?你會演嗎?」她堅持說會,於是請排戲老師叫弦仔師拉弦讓她試唱,沒想到一字不差連台詞都能對答,於是安排她上台,童音扮演夫人唯妙唯肖有模有樣十分討喜,從此只要有類似的小角色都會安排她上場,她也很高興自己有所貢獻不再是飯桶。

♥️加入賣藥團走唱,跟隨大姊的腳步,遇到明星路上的貴人

因大姊離開「新嘉興二團」所以王仁心和家人只好回到秀水老家,開始隨賣藥團走唱4年,之後在大姊的推薦下考進了民天廣播電台,在那裏受到大姊朋友的照顧與指導,逐漸累積經驗與知名度。後來在大姊的引薦下,進入劉鐘元老闆的「聯通電視歌團」開始進軍電視臺。劉老闆眼光獨到看出王仁心是一個有潛力的演員,全力栽培。中視開播的第一檔歌仔戲《三笑姻緣》,就重金禮聘當時非常走紅的明星柳青與她搭檔,播出後果然大受歡迎。後來趁勝追擊再推出《梁山伯與祝英台》收視更是直逼凌波黃梅調的盛況,此時王仁心改名為王金櫻,已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大明星,劉老闆可說是她這輩子明星路上的大貴人。

♥️歌仔戲轉型 致力於文化傳承讓戲不落幕

隨著時代變遷,歌仔戲從內台戲、外台戲、廣播歌仔戲、電視歌仔戲等演變至今,逐漸被各種其他表演媒體取代,歌仔戲勢必得轉型朝向更具有藝術價值的路線。

回顧一生走過歌仔戲的發展歷程,促使王金櫻成立「中華王金櫻傳統文化藝術協會」除了重視歌仔戲傳統唱念技巧的傳承外,亦積極著手於歌仔戲劇本的記錄、整理、改編與創作演繹,更致力於舊劇本的修復整理,以薪傳教學來回饋歌仔戲在她生命中所占有的重要時光,如果沒有歌仔戲就沒有今天的王金櫻,她說做人不能忘本,食果子愛知影拜樹頭。

2.王仁心2020年於授證典禮演出。(文資局提供)照片如需引用,請洽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申請授權

●本文摘選自於《人間國寶-30位傳統表演藝術藝師的故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授權刊登於聯合新聞網「琅琅悅讀」頻道,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
文化資產局 國寶 歌仔戲 傳統文化 閱讀藝文

逛書店

延伸閱讀

「模範棒棒堂」戴谷年帶你去桃園平鎮 3站推薦景點感受客家文化

魚香四溢20年!馬祖東引「黑鮸魚丸」的美味秘密

史上最尷尬!陳澄波的同學、經常被寫錯名字的藝術家:江海樹──名單之後#145

響應陳澄波百三特展講座!從作品中的山林出發,談台灣山林植物與創作──黃博鈞x鄒欣寧

猜你喜歡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