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原本是停屍用的?從甲骨文漢字一窺先秦人的習俗與日常
先民生活如何影響到文字?現在的生活習慣又是如何演變的?作者許進雄老師藉由古文字所描繪的靜態和動態的圖像,從造字創意、考古材料、出土文物、典籍記載挖掘線索,帶領讀者返回先秦時代,以漁獵農耕、起居飲食、衣服住房、天文地理、戰爭祭祀等生活實況,細緻探討生活的方方面面與演進脈絡,運用獨到的詮釋與豐富的學術研究,呈現出鮮活有趣的先民生活場景。(編按)
文/許進雄
床,原本是停屍用的
現代人普遍睡在床上,大概很少有人會探索,床到底最初為何而設。甲骨文「宿」字作一人躺在草編的蓆上,「疾」字則作一人躺在有短腳的床上;表明三千多年前,人們對於蓆與床已有習慣性的各別用途。睡眠以蓆,臥病於床,一眼即明白其各自的意義,故依之以創字。
首先讓我們來推測寢具發展的步驟。人們最先利用的無疑是地面或樹枝,漸漸鋪設東西於其上,以求舒適或不汙穢衣服,最後才製作專用的寢具。
《禮記.間傳》:父母之喪,居倚廬,寢苫枕塊,不說絰帶。齊衰之喪,居堊室,芐翦不納。大功之喪,寢有席。小功緦麻,床可也。此哀之發於居處者也。
(父母之喪,孝子要住在倚廬裡,寢臥在草蓆上,用土塊當作枕頭,睡覺時也不脫麻衣;齊衰之喪,就要住在只用白泥粉刷的房子裡,睡在剪齊邊緣卻沒有扎起的蒲蓆上;為大功親屬服喪,就可以睡在蓆子上;為小功、緦麻等親屬服喪,像平常那樣睡在床上也是可以的。這是悲哀表現在居處方面的不同。)
漢代的喪制以生活的簡陋程度去表示哀悼的深淺。寢具的規定,正反映從鋪乾草發展到睡床的演進過程,鋪乾草之後的特定寢具大半是獸皮。未營定居的時代,如使用固定的寢具,只宜選用輕便、耐用而易於攜帶的東西。那時人們以採集漁獵為生,獸皮來源不匱乏,是理想的寢具;它不但量輕、質柔軟、能捲藏,又可以隔絕地上的濕氣。
以獸皮為寢具的源流甚古,使用廣泛,故古人常取以為比喻。如《左傳.襄公二十一年》:「對曰:臣為隸薪。然二子者,譬於野獸,臣食其肉而寢處其皮矣。」(下臣充當君王的僕人時間不長,但是這兩個人用禽獸來打比方的話,下臣已經吃了他們的肉、睡在他們的皮上了。)寢皮成為憎惡敵人的最惡毒詛咒。
到了人們發展農業,營定居生活,獸皮漸成難得的東西,就代以編織的草蓆。草蓆不能隔絕潮濕,雖然可用種種辦法減輕地面的潮濕,總不若高出地面的床,可確實隔絕潮氣,故發展成寢臥於有支腳的床。
《詩經.小雅.北山》:「或燕燕居息,或盡瘁事國,或息偃在床,或不已於行。」(我看到有的人安居閒適,有的人鞠躬盡瘁操勞國事;有的人安睡在床高臥不起,有的人奔波不停勞作不止。) 表明西周中、晚期的貴族們已經常以床為睡眠的寢具。但〈小雅.斯干〉:「乃生男子,載寢之床......乃生女子,載寢之地。」(誕生的是男孩,用溫暖的睡床將他安置。......誕生的是女孩,用輕薄的地席讓她安睡。)表明許多人尚睡臥於地面。
古文獻所提到的床,有時只指鋪有寢具的地方,並不一定是睡眠的家具,如《左傳.襄公二十一年》:薳子馮為令尹,......遂以疾辭。方暑,闕地,下冰而床焉。重繭衣裘,鮮食而寢。楚子使醫視之,復曰:「瘠則甚矣,而血氣未動。」
(楚康王任命薳子馮為令尹。......薳子馮推說有病,辭去令尹。正當暑天,他挖地道放冰,將床架在上面。穿著兩層棉袍,裹著皮衣,少吃多睡。楚康王派醫生去探視,回來報告說:「瘦是瘦得厲害,但氣血不虧。」)
當時於地面睡臥必甚平常,否則薳子馮在地下挖洞充冰以裝重病的舉動,必會引起視疾醫生的懷疑而罹禍。
臺灣以前的建築是屬於干欄式的,人們睡於高出地面的鋪板上,當有人病危時,就得將病人從板床房移至正廳臨時鋪設的床上,稱為搬鋪或徙鋪。認為在板床房上死,冥魂將被吊在半空中不能超度,而會前來騷擾親人。要死在臨時架設的床上才合禮的習慣,起碼可以上溯到孔子的時代。
《禮記.檀弓上》:曾子寢疾,病,樂正子春坐於床下,曾元、曾申坐於足,童子隅坐而執燭。童子曰:「華而睆,大夫之簀矣?」子春曰:「止。」曾子聞之,瞿然曰:「呼。」曰:「華而睆,大夫之簀矣?」曾子曰:「然。斯季孫氏之賜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簀。」
曾元曰:「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變,幸而至於旦,請敬易之。」曾子曰:「爾之愛我也不如彼。君子之愛人也以德,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斃焉,斯已矣。」舉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沒。
(曾子臥病在床,病得很厲害。弟子樂正子春坐在床下,曾元、曾申坐在父親曾子的腳旁。一個小孩手執火炬,坐在角落。小孩看到曾子身下的竹席,便說:「多麼漂亮光滑呀!是大夫用的竹席吧?」子春說:「別作聲!」曾子聽後,突然驚醒,弱弱地歎了口氣。小孩又說:「多麼漂亮光滑呀!是大夫用的竹席吧?」曾子說:「是的。這是季孫送的,我因重病在身還未能將它換掉。元啊,幫我將竹席換了吧!」
曾元說:「您的病很重了,此時不可移動,等天亮時我便將它換掉。」曾子說:「你對我的心意還比不上那個孩子。君子愛人,是思考怎樣才可以成全他的美德;小人愛人,是思考怎樣才可以讓他苟且偷安。如今我還能奢求什麼呢? 如果我的死能夠合乎禮法,此生足矣。」於是,他們便將曾子抬起換席,換好後再把曾子放回席上,還未安置妥當曾子就去世了。)
這段記載反映病危時要換床。至於《禮記.喪大記》則記載病甚時要廢床,使死在地面上,然後再遷屍返於床上,最後入殮於棺;雖習俗有異,床都是為了停屍而設,目的不在隔絕潮濕,有利病人的康復,而是基於某種特定的信仰。《易經.剝卦》:「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凶。」(剝蝕了床足,沒看清,占問有凶險。) 大概是借撤床腳而為停屍之板,病危將死的措施,以表示凶險之大。
●本文摘自臺灣商務印書館出版之《先秦人的日常時光:從一日三餐到制定時間,甲骨文權威帶你解讀漢字的多元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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