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通常有哪些「暗黑」人格特質?哪幾類人又「最容易」被詐騙?
文/孫中興
本書希望能讓更多人認識到社會中各方面的詐騙,從比較學術的內容之中,選出和大眾生活息息相關的主題,分享社會學或社會科學分析的成果。透過社會學,從人與人、人與群體的探討角度,有別於其他學科如心理學、生物學或人類學的切入點,讓讀者藉著理論、研究與思考,對詐騙這種無所不在的社會現象有更深的認識,不因為被動受害而自責太笨,或怨天尤人。
◆其實,每個人都會自我欺騙
首先,我們要先對「自我」先有概念。
社會學中的重要觀念之一,就是自我(self)跟他者(the other)。「他者」有時也翻成「他人」或「異己」(alter ego)。在心理分析中,「自我」可能被認為是固定的東西,像佛洛依德說的「本我、自我、超我」就是人性的結構。但社會學不太講這三種。社會學中的「自我」,最早依照學者庫利( Charles Horton Cooley)的說法,是「鏡中自我」(looking-glass self)。我翻成「鏡我」,意思是我們看到的「我」,都是透過跟別人互動產生的。
之後,美國學者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發展了「社會自我」(social self)的觀念,並認為有「玩耍階段」(play stage)和「遊戲階段」(game stage)兩個階段。「玩耍」是裝作別人,「遊戲」是你還要進入別人的角色,和眾人都有相互的關係。「社會自我」的觀念是:自我是隨著與別人互動後不斷的修正而產生變化,並非一成不變。所以「自我」在社會學裡是隨著人在不同的社會情境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時,和情境中的他者互動而有所改變。
透過和不同他者在不同情境的互動,「自我」會產生自信、自戀與自欺等等角色行為。有人覺得,自欺是完全不可能,你怎麼可能自己欺騙自己呢?但我們不要把話講得那麼死,有些時候當然是不可能,有些時候卻又可能。就像俗語常說的「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很多事情是看別人很容易,自己因為過度執著在某一種立場和觀點,反而很難察覺自己的「雙重標準」或在「前後矛盾」。
◆騙子是怎樣組成的?三大暗黑人格與詐騙者的種類
自我的組成通常是由不同的時間、地點、社會地位所形成的角色,英文稱為「角色組」(role set)或「地位組」(status set),比如一個人在某個時間可能是消費者,另一個時間是老師,又是乘客等等,他的整體人格組成就是由不同的角色集合而成。這是我的老師默頓在一九五七年就提出的概念。
而詐騙中的地位跟角色,分為詐騙者個體與團體。個體詐騙者就是他在詐騙的時候是騙子,其他時候,他是某個人的孩子或親友。如果加入團體,他就是詐騙團體中的一員,但下班時他在7-11裡排隊付帳,就是個消費者,你看不出來他是詐騙集團成員的這種角色。
那麼,具備怎樣人格特質的人會成為詐騙者這樣的角色?根據研究,詐騙者可以分為以下三種:
1.人格障礙(personality disorder):這應該不難理解,基本上就是具有反社會人格、邊緣型人格障礙、自戀型人格障礙、表演型人格障礙及強迫型人格障礙的詐騙者。
2.摻假者(imposeur):這樣的詐騙者會說一些讓人心動的故事,引誘你掏錢。比如在車站說他沒有錢回家等等。至於說的故事類別是人際關係故事、軍隊故事、疾病故事、犯罪故事。
3.冒名頂替者(冒充者綜合症):詐騙者會冒充不同身分來騙取利益。比如,以前有個新聞是年輕人騙到了當時的總統,被揭穿後又冒充富豪之家,改名繼續行騙。
二OO二年,學者保胡斯(Delroy L. Paulhus)和威廉斯(Kevin M. Williams)提出詐騙者的三大暗黑人格類型(Dark Triad of Personality):
第一種是心理變態(psychopathy)。通常在殺人案中常見,但跟一般殺人事件不太一樣的是,這樣的人在不犯罪的時候,可能難以用常理判斷他是會殺人的人。
第二種是自戀者(narcissism)。自戀的人不在乎別人的情感和會不會受傷,以自我為中心,看重的總是自己。
第三種是馬基維利主義者(Machiavellianism)。馬基維利主義形容的是操縱別人以達成自己的利益的一系列行為,這名稱是引用自馬基維利的《君主論》,後來簡化成「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但就像在第一章提到的,我覺得這樣的形容不太恰當,馬基維利強調的是人在不同情況要有不同作法,詐欺其實是「不得已而為之」。
◆我們為什麼會上當?受害者的特徵
俄裔美籍作家柯妮可娃(Maria Konnikova)寫過一本書,叫做《騙局:為什麼聰明人容易上當?》,書中也引用納普的研究,描述了五種會被詐騙的受害人常見特徵:
1.社會交往較少的人往往對詐騙的典型特徵更不熟悉,也不太了解騙局運作的方式。尤其當事人如果又不看新聞、接收新訊息,不知道這種詐騙手法都報導過了。
2.有強烈願望要達成某項重要目標,但又沒有什麼希望完成的人也容易受騙。這樣的人像是很想中獎,但都沒機會,現在有人通知我抽中頭獎汽車了,要先付一筆錢才能把車領出來之類的,就是用利誘的讓人上當,可以說是「重賞之下,必有詐騙」。
3.對於詐騙的主題有強烈興趣和發自內心響應的人。詐騙的主題可能是中獎啦、談戀愛啦、提供什麼什麼職位給你啦……這一類的。
4.十分自信,認為自己特別精明或知識廣博,絕對不可能上當的人。要是我說自己是教詐騙社會學的,誰騙得了我?可能詐騙集團就會設一個目標:「我們來騙騙孫老師吧!」但其實我是容易受騙的人,開設這門課真的不是只為了自己,是希望自己多讀一點書,讓被騙的次數少一點。我們在經濟、宗教、學術等各個領域都能發現詐騙的故事,每天都有新的詐騙新聞,你看在這個世界,要保持樂觀真的不太容易啊!
5.毫無疑問地輕易認為別人是專家,並且聽從他們意見的人。有時,你沒能力知道誰是或者誰不是專家,特別是如果親人生病、沒幾個月可活,但旁邊有人跟你說,如果吃什麼什麼藥或我認識一個人有那個仙丹,但你得花重金請他出來,兩百萬就可以幫你搞定,這病就會好轉等等……大家總希望自己親人痊癒,相信只要有一線生機,兩百萬算什麼呢?兩百萬能救回一個人,你知道還不救,是存心害他嗎?如果你心中有這麼奇怪的對話,那被騙的可能性就非常高了。而且到時候,對方還可以不負責任地說:「我有答應他一定救得回來嗎?是你們自己沒有好好照我說的方式做,他才過世的。」要甩鍋很容易的。
我們常在新聞中看到的詐騙受害者,有些符合以上描述,有些卻不符合。這很正常,別忘了,這些資訊、實驗都是整理出來的結果,百分之多少的人會這樣,不等於所有人都會這樣。
跟打疫苗的副作用一樣,每一個人其實都是個案。
●本文摘選自三采文化之《詐騙社會學:華人第一本探索詐騙、謊言與信任的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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