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姆/後悔的十一分鐘

經過基隆路臨江夜市入口處時還不到六點二十,今日的晨走將步入最後三分之一。待會兒返家淋浴,我就可以邊吃早餐,邊看喜歡的電視節目了。

咦?前面的公車站牌怎麼有位視障人士拿著手杖來回踱步?許是聽見人聲,就在我接近時,忽聞他大聲詢問:「請問650是在這裡搭嗎?」應該是在問我吧,畢竟周遭只有我一人。「等等,我幫你看一下。」我望著跳動的電子顯示牌,一次出現三個班次,有點慢;三位數出現,很快跳過,好像沒有650公車。「噢!抱歉,它最近改成基隆路幹線了。」他說。我再看一次,數十秒後出現了,還要再等十一分鐘。他向我道謝,又問道,站牌附近還有其他等車的人嗎?放眼望去,六點半不到的周六清晨,別說等車的人,連行人都寥寥無幾。

道別後,我繼續朝家的方向前進,走了幾百公尺忽然醒悟過來,為什麼那位視障人士要問我站牌處有沒有其他人了──如果有人,他就比較有機會知道他等的車是不是進站了。天啊,方才我是否該留下來陪他一起等?現在回頭應該來不及了吧?我要不要在基隆和平東路口站一下,等基隆路幹線經過時,看他有沒有在車上?可是,萬一沒有呢?

吃晚餐前,我忍不住坐在書桌前記下這件事,做為自我的反省和檢討。寫完才發現,題目雖然是後悔的十一分鐘,但我其實已經後悔了十一個小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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