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淺/只要祝福
朋友的妹妹離婚了,理由是先生不在家幾個月後,她過著一個人上班、去健身房,回家全然放鬆的日子後,突然發現「喜歡一個人的生活」、「一點都不想再跟老公在一起了」。
婚姻中的磕磕碰碰總是細碎而繁瑣,尤其提出不想再一起過下去,是在男方回老家獨力照顧重病的父親、憂鬱的母親,心力交瘁,導致三個月沒收入之時,難免被男方的親友指責。
然而,當現代婚姻的認知,是兩人僅偕伴同行,合則聚、不合就拆夥時,誰又能指責誰呢?是的,她嫁給你了,但婆婆沒養育過她,公公沒照顧過她。而她娘家父母竭盡心力生養了一個健康美麗、經濟獨立的女兒,定是希望女兒幸福快樂;有誰願意耗盡二十幾年心血,結果是為一個陌生家庭提供免費的台傭呢?
想起另一位同事的話,他說他告訴自家女兒,若沒有想生養兒女,其實並不需要結婚;喜歡的話,同居就好了。雖然身為一個男性,但他也是一個女兒的爸爸。女兒嫁了人,就要孝養對方的父母、要友悌對方的兄弟姊妹、要在關係中委曲求全,奉獻體力、精力、財力,而男方對女子的家庭可有同等的付出?想起寶貝女兒婚後可能面對的情況,他愈想愈是不平。
隨著時代改變,對婚姻的認知也逐漸不同。在過去,社會對我朋友妹妹的期待往往會是任勞任怨、照顧公公、孝養婆婆、支持先生,把一個青春美好女子的生命熬成一灘苦水,滋養男方全家。也許油盡燈枯之時,會得到幾句肯定;也許一切付出,會被認為理所當然;當然也有滋養得太好,男方功成名就,回頭認為已熬成黃臉婆的女子一點都配不上他光彩身分的案例……幸而時代改變了,家庭重擔的承擔有了更理性的省視與要求。感情濃厚的,「分擔的擔子是輕省的」,共苦後的同甘往往更甜美。感情淡薄的,就互相祝福,至少存留美好的回憶,別讓互相仇恨成為結局。
朋友的前妹夫在確實了解朋友妹妹的想法後,主動提出離婚的意願。兩人互相尊重對方的感受和需求,一別兩寬;而我們周遭的人,只須祝福他們,各生歡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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