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屏瑤/夜路、浪達社,以及同志遊行
時代氛圍與現在截然不同,把畫面轉至現場之前,容許我先談一點背景。
上大學的第一周,我在學校的福利社二樓買摩斯,逛了文具跟書區,接著下去一樓郵局 ATM領錢。不長不短的移動過程中,感覺到有人尾隨著自己,領錢時更明確了,我迅速收好鈔票,快步走去尋找腳踏車。與腳踏車的價值不符,我買了相對昂貴牢固的U型大鎖,據說抗剪切,可以躲過校園內的偷車風潮,也因為無法迅速打開,緊跟在後方的人,一個箭步站到了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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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看是個短髮女生,對方笑著問:「同學,要不要加入浪達社?」
我當然知道浪達社是什麼,浪達社想必也知道我是什麼。開學時的社團博覽會浪達社有擺攤,不管是在匆忙前往選課的路上,或是混在新同學的團體裡,只要經過,浪達社的人總會衝出來遞給我傳單。
▋沒有去成的第一屆同志遊行
現在想起來有點好笑,但對於剛入學,還沒有搞清楚校園氣氛的新生來說,內心時時刻刻都在尖叫,甚至需要去騎幾圈腳踏車冷靜一下。椰林大道人太多,我是真的一邊聽音樂、一邊在舟山路來回騎好幾趟,才能夠好好思考到底該怎麼辦。
在家附近配眼鏡,測量好度數,還在考慮鏡框,店員姊姊跑來旁邊,靠得很近問:「你是那個嗎?」不但不配眼鏡了,之後若要經過這間店,絕對是繞路走。新生訓練時,還不記得名字的系上學姊直接問:「你是T嗎?」
因為不知道對方的意圖,所有的突發狀況都會觸發警報。
某次課間在系學會休息,大幾屆的學姊也在,問我修了什麼課,大學生活如何,接著聊起了前女友。夏宇說得對,只有祕密可以交換祕密。即使那個祕密已經明顯到不可思議,還是得要憋氣一陣子,才確定這裡的空氣沒有毒。在邱妙津活過的空間裡,台大的氣氛讓一切可以放鬆下來。
還有一次吃飯時間,我帶著便當尋找空教室,走進後門,才發現前端的燈亮著,教室已被占據,我道歉退出去,對方非常熱情地招呼我加入。過了很久才意識到,我誤打誤撞遇到浪達社的午聚。我還是沒有加入浪達社,但我感謝曾經有人鍥而不捨地招募我。
出門運動最困難的,是走去玄關穿鞋的那一段路,去同志遊行也是如此。
台灣第一屆同志遊行在我大學時舉辦,我從BBS、《破報》等多個來源得知這個消息,估計約五百人參加,據說還有很多人走在人行道,假裝只是路過。那一天我不在現場,有個家族聚會,去北海岸吃海鮮之類的,我還記得我盯著海,在想這個時刻有多荒謬。因為無法說出想去的地方,只好假裝沒有地方要去。
▋為了無法入座的人而走
找不到可以一起去的人,也沒有力氣獨立前往,好幾屆之後,我才能走進同志遊行的人潮之中。之後還會研究路線,選擇參與的陣容。2000年初的某一屆,路線裡有人帶動喊:「你是同性戀,我是同性戀,我們都是同性戀。」眾人複誦「你是同性戀」時異常大聲,「我是同性戀」聲量減半,「我們都是同性戀」又回復了一點。也像是理解的路徑,意識到自己是誰,然後是接受自己是誰,中間還有一段傳導過程。
更之後,我去現場發貼紙、辦free hugs活動,登上同志遊行的車輛講話,甚至去擺固定攤位,還辦過遊行之後的party。從2010年開始,幾乎每年都參加遊行,婚姻平權運動轟轟烈烈那幾年,時不時就上街,上街變成門檻極低的事,快要忘記最初的忐忑。
出版小說《向光植物》那年,在各地的書店辦講座,有的書店不大,想辦法挪開空間擺設椅子,周圍很窄,還是會出現沒有要入座的讀者。他們會在書架前認真地挑書、翻書,不看正在講話的我,他們看起來是路過,我明白他們是來參加講座的。他們是還走在人行道上,無法加入隊伍的人。即使是婚姻平權已經通過七年後的現在,這樣的情況還是會發生。我去年參加熱線花蓮小團隊的彩虹市集活動,還是有無法入座的人。
每年的遊行前夕,都會有聲音質問,為什麼需要同志遊行?我想這就是答案。只要還有人無法為自己坦然地站出來,我們就還需要出來拋頭露面,不管你有多想待在家摸貓。
先前去旅行時遇到名古屋彩虹驕傲日,雖然日本的平權有待實現,看到大企業贊助活動,參與的人們神采奕奕,會讓人對未來保持希望。除了企業、NGO、大學社團、地方名產,比較特別的是,現場有法律諮詢團隊,還有入棺體驗,以直面死亡的態度,重新思考要過什麼樣的人生。以外國人的身分在現場走了一圈,購買紀念品時跟主辦單位聊了幾句,其中一個姊姊說,她不是同志,但她兒子是,這是她投入運動的主因。我佩服這些為了親人、為了朋友、為了社會出面的利他者。
▋同志裡有女同志,人權也包括女人
同婚過後,《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浮上檯面,要不要開放代理孕母,幾乎成為繼同婚之後的主戰場。同志遊行其實就是各種想法、理念的碰撞,有記憶以來,每年都會因為不同的議題引發討論,儘管如此,還是可以多元並陳。
這幾年同志遊行後,總有人討論沒看到女同志,如同那句老話:「男同志的困境是汙名,女同志的困境是被看見。」
我不禁會想,這是一個女同志友善的空間嗎?或是,這是一個女性友善的空間嗎?我去年的攤位附近就有好幾個宣傳海外代孕的攤位,我反對代孕,在網路上有過一些密集的攻防,有幾個男人特地跑過來瞪我。參加這麼多屆遊行,我第一次感覺到如此強烈的惡意,甚至勝過那些比中指的路人。
而我在攤位持續發著「女人要夜行權,同志要日行權」的貼紙。這標語來自1996年追思彭婉如的「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在夜色與婦運的掩護下,那應該是列入記載的第一場同志遊行。同志運動是在婦女運動的庇蔭下茁壯,同志裡有女同志,人權也包括女人。在某些時刻,我難免感到荒謬與憤怒,想到有眾多前輩引領我們走了這麼遠,我們還是要支撐好這個接力區段。
運動有各種不同的聲音,但遊行是大家的遊行。有的聲音就是比較大,有的時候就是想待在家,但如果還有能量的話,必須不斷發聲,你想說的才會有人聽見,走過的路徑才不會被抹去。也唯有持續站出來,還在猶豫的人,才能在某一天,放心地走進隊伍裡。
當代文化現場:LGBT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