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克華/二手衣情緣

你知道活人不能穿死者留下的衣服?

但那天你說要帶我去一家豪華二手衣店。「都是名家設計的超級名牌喲!」

我們走了很久,才找到那一家小小的店。

真的比我想像中的小很多。

架上地上門後走廊堆至天花板的衣服排山倒海而來,到了幾乎寸步難行的地步。我立刻感到一股窒息感。

店員藏在幽幽的某個衣物深處,寒著一張臉。只是袖手坐著,絲毫沒有要招呼或整理一下的意思。

搞不好人家是老闆。我又轉念。

「這裡全是死人的衣服。」你說。

那是1996年我還在美國時的事。

紐約那一區全是藝廊,劇場,高級餐廳——意思是,同志聚集的區。那年同時也是大量愛滋病患死去的年分。

隔年雞尾酒上市。

我隨手翻了翻標籤上的價錢,當下恨不得把整家店都買下來。這樣的不世出的天才設計!全是頂級的同志品味。

「如果你不介意是死人的衣服的話……」你說:「死於愛滋病的人的衣服……」

想起YouTube上有位印度古魯大師說,人死後靈魂會沾在衣服上,最好全部燒掉化掉,如果要留,最好將衣服散置,打散得愈遠愈好。

我開始想像,如果有一天,我的靈魂被分割成一百份,走入一百家二手衣店,天南地北,有的飄洋過海,來到了大西洋彼岸,被掛上嶄新的標籤,重新打上了價錢(便宜得不可思議,當然!),在黑暗的角落裡等待新主人。

那時,我的小小靈魂碎片會安居新主人的身體裡?

那時,我會忍不住猜想:為什麼你會和我看中同一件衣服?

這是何等的緣分。

文明馴化後的身體,人是居住在衣服裡的——而我居住在你的身體裡。我的舊衣服的新主人。

我會乖乖安靜等待你死去,再移居到下一個。

再下一個。再下一個。

每換一個主人,我的靈魂便被稀釋一次。

我的一百個靈魂各自漂泊,隨緣流轉,彼此永無重逢之日,亦無可能再次完整,只有稀薄,再稀薄。

而那件二手衣或被懸在櫥窗,或店內的深處,整天望向店外,人來人往,突然注意到走過的一個人——而那個人永遠都低著頭匆匆走過。

那個人是從不買二手衣,從不穿二手衣的。

我的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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