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的數位時代,沒有人的身體和性是安全的!性犯罪是社會需要共同解決的問題

圖/unsplash
圖/unsplash

非法拍攝、脅迫未成年、熟人凌辱、合成裸照……我的隱私,我的身體,我的性,竟變成他人的娛樂。網路上的惡蔓延之迅速,超乎我們想像。我們的世界,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2020年,在加密通訊軟體Telegram上的「N號房事件」震驚世界,加害者手段殘忍,其匿名性使得受害者求救無門,網路性暴力犯罪的滲透力、擴散力,更加深了人們的恐懼。

追蹤團火花在追蹤此事件的過程中,深感網路犯罪難以追查,以及法規漏洞、執法單位束手無策、媒體漠不關心。即便事發至今已經2年,N號房主嫌落網,但此時此刻在網路上,仍不知道有多少加害者在流竄,躲在黑暗中的受害者更難以估計。

杜絕性暴力與網路,無法單靠一時的新聞熱度,追蹤團火花為使大眾持續關注類似事件,寫下本書,不只為了紀錄重大案件,更希望凝聚力量,讓獨自受苦的「我」成為團結在一起的「我們」,迸發出改變社會的火花。(編按)

文/追蹤團火花

日常的性犯罪

與KBS合作期間,見到了「熟人凌辱」的受害者崔某。我們透過社群網站聯絡她,表示希望在媒體上公開該事件。當時,崔某正遭受熟人凌辱的痛苦。這是以網路為基礎的性犯罪,多數情況下,調查機關無法逮捕到加害者。即使受害者知道加害者就是身邊的朋友,也難以抓到本人,更令她們恐懼的是,隨時隨地都可能二度傷害。

我們必須謹慎安排見面場所,首先排除那些可以推測出崔某身分的地點。由於無法配合拍攝組的採訪時間,也不能把她請到汝矣島的KBS攝影棚。為了趕在九點新聞播出這段採訪,我們分秒必爭,最後在彼此居住地的中間點見面。為了讓受害者安心受訪,我們選在幽靜的室外,並把地址傳給KBS記者。

崔某有條不紊的受訪。結束後,我們互相擁抱了一下,很遺憾沒能多說一句安慰的話,返回KBS攝影棚的路上,我們想起崔某冰冷的手,要是能請她吃一頓熱騰騰的飯該有多好。

雖然順利結束採訪,但在九點新聞播出的兩小時前,發生了無法播出的危機。崔某加入的熟人凌辱受害者團體來電,表示擔心崔某的採訪播出後會引發二度傷害,以及表達了崔某個人無法代表所有受害者的擔憂。我們也明確表示會支持受害者的選擇,採訪播出後也會持續關注此事。崔某和該團體的受害者也意識到在網路性犯罪中,熟人凌辱難以受到輿論關注,最後還是同意播出。即使冒著二度傷害的風險還是同意播出,受害者只有一個願望,就是不要讓大眾認為受害者也有問題,並抓住所有加害者。大家都迫切希望早日重返日常。

為了讓受害者崔某得到國家的援助,我們也在持續努力中。

受害者就在身邊

每當面對網路性犯罪事件的真相時,難過、憤怒和失落便會席捲我們。媒體把數百種類型的網路性犯罪單純歸類成「N號房」和「博士房」,那些沒有受到關注的受害者因此難以得到任何援助。不僅如此,受害者還會責怪自己。我們應該體認到嚴重性,具備能夠聆聽各種訴求的姿態,只有這樣,才能以民主的方式「保護受害者」。

我們見到的受害者各自懷抱不同的痛苦。說來慚愧,其實我們也沒有真正理解她們為什麼會遭遇這些。面對受害者時,我們所有的刻板觀念會瞬間被顛覆,即使不是當事人,我們也努力站在受害者的立場提出問題。因為我們認為這是對於他人的基本禮儀,也是身為訪者應該具備的態度。

一直以來,韓國社會只會提出「問題的根源來自受害者」的問題:「為什麼那麼晚還在外面閒晃?」、「為什麼穿那麼短的裙子?」世人還會用這些話封住受害者的口:「遇到那種事還笑得出來,還好意思站出來指證?」、「要是我,這輩子都羞愧得不敢說一句話。」、「有證據嗎?她是狐狸精吧?」

我們應該同理受害者、不該用受害事實來判斷她的人生,而是尊重她的整個人生。我們會陪伴這些性犯罪受害者走上證人席,希望這條路上也能有大家同行。

發生在網路空間的犯罪層出不窮,受害者和加害者的年齡層也越來越低,我們有必要了解網路性犯罪的型態。以下介紹幾種持續在韓國社會發生的網路性犯罪。

①N號房的前兆,阿○

二○二○年四月初,JTBC記者來電:「JTBC從二○一八年開始追蹤非法拍攝影像流通的管道,沒想到一年後的二○一九年爆發了妳們追蹤的N號房事件。我們很想跟妳們見一面。」四月的某一天,我們在咖啡廳見了面。

二○一八年七月,JTBC調查報導小組「TRGGR」開始追蹤「非法拍攝影像」的流通管道,隨後在一個名為「阿○」的人氣隨機聊天軟體上發現性犯罪事件。記者下載、安裝該軟體後,偽裝成未成年人進行聊天,很快便收到接連不斷的淫穢訊息。成年男性根本不介意對方是未成年,反而不停說著的話。很多男性開門見山的提出性要求,也有先利用對話培養親密感的人。JTBC記者偽裝成十代少女與對方通電話,該男性使用了典型的「性誘拐」手法,其典型問候語有:「妳幾歲了?」「今天過得好嗎?」「跟男友的身體接觸到哪裡了?」

性誘拐犯罪常以兒童及青少年為對象。加害者利用在網路上建立的親密感,把受害者誘騙到現實空間並試圖進行強暴、性交易等犯罪。加害者會非法拍攝、外洩聊天內容,甚至恐嚇對方會告知父母。

二○一八年夏天,JTBC採訪組目擊到Telegram上有流通販賣在阿○製作的非法拍攝影片。記者鎖定加害者,並向警方報案。這等於是在N號房事件發生前,就已經向調查機關檢舉了「未成年性剝削」犯罪。但當時警察廳網路偵查隊尚未設立調查性犯罪的專案小組,即使記者把Telegram性剝削交易的帳號整理出來提供給警方,最後也只抓到了十幾個人中的一個。調查機構在展開調查前就先斷定「抓不到人」,根本沒有展開有效調查。記者回憶,當時的警察只會反覆強調:「抓不到Telegram上的罪犯。」

②逃離加害一年後,心理陰影仍在

二○一九年八月,我們在追蹤「熟人凌辱」犯罪時,看到Telegram聊天室傳出的惡耗。

「各位,聽說那個女的死了。」

「誰啊?反正跟我沒關係,科科。」

「假的吧?從來沒聽說誰(因為性剝削)死的。」

受害者往生的消息以社群網站為中心,傳遍高談房和各聊天室,加害者討論著消息是否屬實。七個月後的二○二○年三月,我們決定調查受害者死亡事件的始末。

先說結論,當時受害者是偽裝成自殺的。據受害者稱,是自己拜託譴責性剝削問題帳號的經營者發佈自己自殺的消息。雖然受害者本人知道這個方法有欠倫理,但別無選擇。當時社會對「脫序帳號」的看法比現在更苛刻,受害者很難找到能幫助自己脫困的人。偽裝自殺的消息傳出後,加害者的恐嚇才停止,但受害者的心理陰影仍在繼續。

受害者稱:「雖然這件事已經過去一年了,卻無法告訴家人和朋友。」每天都會在社群網站和Google搜尋自己的名字和學校,還會時不時的流淚。我們婉言相勸,希望她去接受心理諮商。

「我要上大學,讀書壓力很大,很難抽出時間去看心理醫生。」

我們無言以對。但後來聽說,受害者接受了電話心理諮商。我們問她是否有幫助,她說諮商師只是一再勸自己去報警。由於自己也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就中斷了諮商。我們認為必須接受面對面的心理諮商,才能提供階段性、實質性的幫助,但對受害者而言,連接受心理諮商都成了遙不可及的事。受害者應該說出受害事實,尋求幫助,但未成年人的恐懼遠比我們想像得更嚴重。很多受害者擔心如果報警,父母也會知情,擔心警察會找到學校。但受害者不清楚的是,即使檢舉網路性犯罪的人是未成年,警方也不需要告知監護人。話筒另一頭的受害者哭著說,自己想忘掉這段時間發生的所有事。「謝謝妳們肯聆聽我的遭遇……」

此時此刻,有多少獨自在恐懼中瑟瑟發抖的受害者呢?性犯罪不是一個人的抗爭,這是需要社會解決的問題。希望受害者能明白,大家的身邊有很多不計較、不追問的人肯伸出援手。

書名:《您已登入N號房 韓國史上最大宗數位性暴力犯罪吹哨者「追蹤團火花」直擊實錄》
作者:追蹤團火花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21年7月2日

別要求受害者「像個受害者」

直到國中,我一直以為男女間的性器只要碰在一起就會懷孕。之所以會這樣想,是因為從小沒有接受正規的性教育。我覺得在韓國,「性」是一件不能宣之於口的事。正因社會不允許女性表達性慾,才會在黑暗的角落發生很多事,選擇在社群網站表達自己的性慾,是這些人的錯嗎?應該被視為不好的行為嗎?

青少年表達自我,渴望得到關心,是很自然的現象。利用青少年這種心理來賺錢的行為才是錯誤的。但還是有很多人用高道德標準指責這些受害者,聲稱她們開脫序帳號、找包養打工,才提供了犯罪動機。

在這裡我們要提出一個問題:假如走在路上被一個騎機車的人搶了包包,請問你會怎麼辦?

一般人都會回答「報警」。你來到警察局,毫不猶豫地說:「我的包包被搶了!」此時如果警察對你說:「是喔,那你要看好自己的包包啊。」警察可以這樣把責任轉嫁給你嗎?當然不可以。這很明顯是搶劫犯的錯。但對於性犯罪受害者,社會的態度尤其嚴格。即便報了警,警察也會追究受害者的責任:「是妳先上傳照片的吧?」、「妳知道這種行為也是犯罪嗎?」

據一位律師透露,開設脫序帳號的青少年很可能會觸犯兒童青少年法(兒童青少年性保護相關法律)或訊息通訊法(推動使用訊息通訊網及訊息保護等相關法律),而受到處罰。若以此為根據認為受害者提供了犯罪動機,才遭受痛苦的說法如果正確,那法律存在的意義又是為何?

受害者的行為是否符合常理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發生了受害事實。對於性犯罪,只保護「具備完美資格的受害者」,如果沒通過言行舉止的考核,就指責、懷疑她們,這種認知是錯誤的。正因這種想法,性犯罪受害者才不敢站出來。沒有人是理所當然的受害者。但不管我們怎麼說明,始終有人無法理解這一點。既然無法理解(不願理解),那就請牢記下來吧。

沒有人活該成為受害者

在轉換認知的同時,持續關注也很重要。二○二○年三月,N號房持續兩週成為輿論焦點,相關報導多達一萬兩千件。但到了六月,相關報導減少至一千多件,大部分也只是輕描淡寫的提到「N號房主嫌落網」,隨著民眾的關心逐漸淡去,新聞也隨之減少。每當這時,我們都很不安,害怕不能兌現對受害者的承諾。在這裡公開部分我們在四月與受害者見面時的談話內容:

得知博士被捕的消息,我開心極了,覺得這一切終於可以結束了。啊,從今往後可以安心地吃飯、睡覺、跟朋友見面了。我心想,既然抓到人了,那些資料一定也會刪掉吧。

但並非如此。博士落網後的一、兩個月很安靜,但不出三個月,那些人一定還會開設新的房間,然後變本加厲。不管怎樣,他們會繼續在背地裡做那些事。我好怕六個月、一年、兩年後,到那時人們不再關心這件事了,然後在某個瞬間,那些資料會散佈到更多地方。

MeToo、校園MeToo、Burning Sun等性犯罪事件,正在從我們的記憶裡消失。只有持續關注,才能預防這些犯罪,才能讓加害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在推特上展開活動的eNd(註1)和D(註2)等市民持續旁聽法院對Telegram加害者的判決,他們關注此事的方式各不相同,有人會高舉標語直接對法院施壓,有的人則會整理出旁聽內容,阻止法官做出輕判。只有持續關心,國會和司法部門才會顧及民眾的想法,制定相應的法律,做出相應的處罰。

*(註1)推特帳號@nbun_out,要求嚴處N號房性剝削加害者的示威小組。

*(註2)推特帳號@D_T_Monitoring,團結弱勢群體、監督法院判決的社運人士。

●本文摘自《您已登入N號房 韓國史上最大宗數位性暴力犯罪吹哨者「追蹤團火花」直擊實錄》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
時報出版 性犯罪 性侵 性騷擾 社會人文 出版風向球 閱讀風向球

逛書店

延伸閱讀

探索圖博歷史文化的千年縮影 產生自我覺察與文化衝撞

《沙發上的心理治療》:作者菲莉帕.派瑞揭開心理治療的神祕面紗

喜歡戶外露營體驗嗎?不可不知組成露營的8個重要元素

「上課不專心」不代表注意力不集中!4種學習情況,你家孩子是哪一種?

猜你喜歡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