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立茲小說得獎作!一場以「狠狠放生前任」為名 橫跨美歐亞非的環球旅程

(圖/unsplash)
(圖/unsplash)

文/安德魯.西恩.格利爾

〈勒思初登場〉

「妳怎麼會以為我是女的,我搞不懂。」

「勒思先生,你真的很會寫,我都被你唬倒了!對了,你手上拿的是什麼?」

「這個嗎?是書店叫我──」

「我好愛你的《冷暗物質》,有一段讓我想到川端康成。」

「他是我最心儀的作家之一。《古都》,京都。」

「勒思先生,我是京都人。」

「真的?我幾個月後會去──」

「勒思先生,現在有個狀況」

話談到這裡,身穿褐色羊毛洋裝的接待小姐帶他踏上戲院走廊,裡面裝飾了一棵道具樹,是喜劇裡供男主角藏匿的同個造型,其餘則是油漆黑亮的磚頭。勒思跟著接待小姐離開飯店後奔向活動場所,原本乾爽的白襯衫現在汗濕而透明。

為何找上他?出版社為何請亞瑟.勒思出席?他是個小牌作家,最為人稱道的是年輕時曾和俄川藝文社的作家和藝術家摩肩擦踵。而以作家來說,他的年齡稍長以致缺乏新鮮感,但又沒有年輕到值得再被挖掘,搭飛機時鄰座沒有人聽過他的書。

找上他的原因,嗯哼,勒思很清楚,這一題不難解。主辦方盤算過了:哪個作家願意專訪另個作家,而且還得無酬預習?非找個急欲成名的作家不可。他們認識的作家當中,有多少人回應「辦不到」?他們討論過程中,不知道剔除了多少個作家,終於才有人問:「要不要找亞瑟.勒思?」

他的確急欲成名。

隔牆,他能聽見書迷反覆喊著一句話,肯定是H.H.H.曼登的大名。過去一個月來,勒思私下惡補曼登歷年作品。曼登的文體是太空輕歌劇,對話生硬,角色刻板可笑,他乍讀之下不敢恭維,後來見書中人物創意獨具才漸漸讀出趣味。曼登的創意絕對比他強。勒思的最新小說探討人性,主題嚴肅,和這位大作家勾勒出的眾多星座相形之下,不過是一顆小行星。話雖這麼說,上了台該問大作家什麼問題呢?大概只能問:「您怎麼寫的?」勒思可想而知,作家的答案會是:「關你啥事!」

接待小姐喋喋不休講著戲院容納人數、預購數量、巡迴簽書會;錢、錢、錢她也提到,曼登似乎食物中毒身體有點狀況。

「等會兒你會知道。」小姐說。黑門打開,明淨的廳堂裡,折疊桌上的即食肉片攤成扇形。桌旁站著一名穿著披肩的白髮女子,腳邊是曼登,正對著桶子嘔吐。

女子轉向勒思,瞄太空人頭盔一眼:「你是什麼鬼東西?」

紐約是他環遊世界的第一站。說起來這是一趟意外之旅,全因勒思企圖擺脫一個棘手狀況,而且他相當得意這樣的安排──他想躲避一場婚宴。

過去十五年來,亞瑟.勒思一直都算是單身漢。更早之前,他在二十一歲那年和老詩人羅伯.布朗本忘年相戀,同居多年,猶如潛進一條隧道,走出隧道時已三十幾歲。陽光刺得他難以睜眼。人生路走到哪裡了?那一段情路中,他遺落第一階段的青春,宛如火箭升空後第一節脫落,燃燒殆盡,一去不復返。目前他處於第二階段,也是最後的階段。他發誓這階段誰也不給,他要留著好好獨享。然而,問題來了:獨居生活如何不至於落得孤伶伶?最出其不意的人為他化解這難題:曾經是宿敵的卡洛斯。

別人問起卡洛斯是誰,勒思總說是「我認識最久的朋友之一」。兩人相遇的日期總能被精準報時:一九八七年五月底的週一,國殤日。勒思甚至還記得當天彼此穿了什麼:自己穿綠色低腰三角泳褲,卡洛斯是鮮豔香蕉黃的同款泳褲。兩人同樣一杯氣泡白酒在手,當作手槍,隔著露天陽台斜眼互瞪。音響播放著一首勁歌:惠妮.休斯頓想與某人共舞,加州紅杉的樹影橫落兩人之間,與愛她的某人共舞。

唉,要是有時光機和攝影機,該有多好!多希望能捕捉住這兩人的英姿,一個是精瘦粉紅金童亞瑟.勒思,另一個是肌肉糾結、堅果褐膚色的卡洛斯.裴魯,我這說書者不過是個小毛頭而已!不過,要攝影機做什麼呢?因為據說對這兩人而言,每當有他人提及對方名字,這一幕必定在腦海中重演。國殤日、氣泡白酒、加州紅杉、某人……被問及對方時,各自會微笑說,對方是「我認識最久的朋友之一」。其實想也不用想,兩人可是見面時恨得牙癢癢的死對頭。

我們繼續搭著這台時光機,但再快轉將近二十年後,年代設成二○○○年中期,方位設定在舊金山的土星街山坡處,停在其中一棟長腳高架屋旁。從落地窗外看入屋內,有一架被打入冷宮的三角鋼琴,一屋子多是男人,那一年有十幾位都四十歲生日的朋友,他們在幫其中一位慶生。卡洛斯在這群人當中,胖了一些,長年伴侶死後留給他房地產,他靠著炒地皮成了不動產帝國,版圖擴及越南和泰國。勒思還聽說,他在印度甚至有一座浮誇的豪華度假村。

卡洛斯的外表依然尊貴霸氣,但亮黃泳褲精壯身材已不復見。亞瑟.勒思家在「祝融星階」地段的一棟「陋屋」,目前只有他一人住,從他家赴宴走一小段路就到。有派對,那就去吧。他選了一套勒思裝,牛仔褲搭配牛仔襯衫──有點穿錯場合──他沿坡道往南走到卡洛斯家。

再想想看當下的卡洛斯,高坐孔雀椅寶座上接見來賓,身邊是二十五歲的青年,穿黑色牛仔褲和T恤,戴著龜殼紋圓鏡框,深褐色頭髮捲曲—卡洛斯的兒子。

這是我兒子,我記得他剛來時,卡洛斯逢人這樣介紹他,當時他才十一、二歲。但他並非卡洛斯的親身骨肉。他是慟失雙親的侄兒,被送來舊金山投靠親戚。該如何描述當時的他才好呢?大眼睛,棕髮挑染成金色,心性逞強好鬥,拒吃蔬菜,拒絕以「卡洛斯」以外的說法稱呼養父。大家都喊他小名弗雷迪,但他的本名是菲迪里戈(母親是墨西哥人)。

慶生派對席間,弗雷迪凝望窗外,只見一片濃霧罩住舊金山鬧區。最近,他願意吃蔬菜了,但仍以「卡洛斯」稱呼法定父親。穿西裝的他瘦得不像樣,胸部內凹。儘管弗雷迪看似沒什麼青春氣息,但年輕人該有的熱情仍有。他的臉恰似心情投影幕,旁人能捧一袋爆米花坐下,欣賞他心思映照出的浪漫愛情劇和喜劇。龜殼紋鏡框裡的鏡片也跟隨他的心思流轉,宛如肥皂泡泡折射出的七彩光芒。

聽見有人喊他,弗雷迪轉身,是位中年婦人,身穿白絲稠套裝搭配琥珀珠首飾,舉止散發黛安娜.羅絲的親和力。她說:「弗雷迪,蜜糖,我聽說你回學校任教了。」她輕柔問,志願是什麼?他自豪的微笑:「高中英文老師。」

她一聽,臉上綻放光彩。「天啊,好欣慰,我從來沒見過年輕人投身教育。」

「老實說,我覺得主要原因是我不喜歡同年齡的人。」

她從馬丁尼撈出橄欖。「這樣對你的感情生活一定很傷吧。」

「大概吧。不過,我其實沒什麼感情生活。」弗雷迪說,舉起香檳杯,一飲而盡。

「我們只要幫你找到對的人。你知道,我兒子湯姆──」

身旁有人插嘴:「他其實是詩人喔!」是卡洛斯,斜端著一杯白酒。

(不介紹一下顯得失敬。這位中年女子是卡蘿蘭.丹尼斯,從事軟體業;弗雷迪後來和她混得非常熟。)她哎一聲。

書名:分手去旅行
作者:安德魯.西恩.格利爾
出版社:新經典文化
出版日期:2019年5月2日

弗雷迪看著她,露出羞怯的微笑。「我的詩寫得很爛,卡洛斯只是舊事重提我小時候的志願。」

「去年的事。」卡洛斯微笑說。

弗雷迪無言呆立著,心底不知受到什麼震撼,深褐色捲髮也跟著顫動。

丹尼斯夫人亮吟吟笑起來。她說她愛讀詩,向來喜歡布考斯基菸酒不忌的形象。

「妳喜歡布考斯基?」弗雷迪問。

「慘了。」卡洛斯說:「失禮了,卡蘿蘭。我覺得他的詩比我的還爛。」

丹尼斯夫人的胸口轉潮紅,卡洛斯見狀把她的注意力引向俄川藝文社老友畫的一幅作品。弗雷迪連「閒聊」這種蔬菜都難以下嚥,於是生悶氣去吧台,又點了一杯香檳。

亞瑟.勒思抵達卡洛斯家,一排低矮圍牆之中有一道白門是他家正門,圍牆遮住下坡的房子。別人看到亞瑟會說什麼?你氣色不錯嘛。我聽說你和羅伯的事了。房子歸誰?

亞瑟沒料到白門那一頭將有九年的人生將在等著他。

「哈囉,亞瑟!你怎麼穿這樣?」

「卡洛斯。」

時空躍進二十年後的這天,勒思一進屋裡,兩人依舊是劍拔弩張的死對頭。

卡洛斯身旁是捲髮年輕的四眼田雞,立正站好。

「亞瑟,你記得我兒子弗雷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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