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韋/婆媳同住絕對是一加一大於二
婚後最好別跟婆婆同住,若是因現實考量不得不住在一起,也要先確認自己真的能長時間接受,千萬別為了愛情勉強配合,否則往往會帶來長時間的痛苦。這是我婚前的觀念,因為我媽媽就是「做到流汗,卻讓人嫌到流涎」,直到祖母闔眼都得不到認可。
老公是獨子,親子關係緊密,當情到濃時無怨尤,愛到深處心不悔,由天由人卻由不得自己時,婚後我和婆婆同住。剛開始相敬如賓,蜜月期結束後忐忑不安,隱形的壓力讓我常得勉強自己去配合婆婆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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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有次下班途中接到婆婆的電話,不是要我為其服勞,是因不忍看我這陣子飽受蕁痲疹之苦,婆婆說要幫我以壓轎金收一收,她撫摸著我紅腫的手,眼中滿是關愛,頓時我眼淚奪眶而出,這是我第二個媽媽傳達愛的方式。前幾年我骨折,腳打石膏請假在家,出門不便,婆婆包辦所有家務並無微不至地照顧我,從此我卸下心防。我們尊重彼此的付出,對於這樣的關係,我內心充滿著感謝;因為結婚證書不是賣身契,更非責任轉移,婚姻裡除了對方的需求,還有自己的快樂。做媳婦,應該不能辭職。
婆婆有幫扶之意,才能有老年兒媳的贍養之情,事爲人爲,將心比心。發揮同理心,婆媳同住絕對是一加一大於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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