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珍麗/我願意
「我將來嫁的人,必須有房有車,最好沒有父母,有的話結婚也不要住在一起。」年輕漂亮的女同事,說完甩了一下飄逸的長髮,轉身離去。我看著桌上小鏡子裡的自己,想起在醫院走廊上說「我願意」的那個俠女。
那時我們剛訂婚,他母親犯了心臟病,頻繁進出醫院,數度像闖關歸來。他的工作在南部,請假北返看望照顧,愈來愈無法安心工作了。醫生在走廊上和他交代了些事情,他面色凝重問我:「妳願意幫我照顧媽媽嗎?如果不行,我只能辭職回台北。」我想將來會嫁給他,沒有理由不照顧未來的婆婆,何況他是公務員。感覺自己披上俠女的斗篷,揚著四十五度的臉:「我願意。」
哪裡知道我的主管不希望我因為這樣的原因離職,便主動幫我找人代班之後又辦停薪留職,直到兩個月後婆婆仍須隨時有人招呼,這才甘願讓我離職。
數年後婆婆終於病情穩定,她總在友人面前讚賞我。
我們都是勤儉的性格,一份公務人員薪水安穩生活真的挺滿足的,偏偏到老年一切像遇到劫匪般的無奈。數年前退休軍公教薪資被改革,打亂原本就不是很富裕的財務規畫。
當年他同學找他去私人公司,薪水是三倍之多。他只想安穩過日子,老年退休有保障便推辭了。如今他同學收著數間房子租金悠閒度日,他卻在擔憂還會不會有未知的意外造訪。
偶爾他心情卡關,提起當年不該害我離開職場。我說:「人生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我們現在只要把身體顧好,不要發生需要人照顧的機會,一個月就賺好幾萬啦。」
其實,內心偶爾也會感到不平,但總不能拿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啊。想想還是佩服俠女的膽識,沒有太多的糾結或顧慮,演好了一個自認是應該的劇情。像舞台劇經典台詞:「人,一輩子能做好一件事,就功德圓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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