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瑜鳳/為所愛預立遺囑──手足特留分修法後

為所愛預立遺囑──手足特留分修法後。圖/錢錢
為所愛預立遺囑──手足特留分修法後。圖/錢錢

為了11月舉辦的校友杯桌球賽,我們號召了各系的好手(其實只要會拿球拍就行),相約回到學校球場,臨陣磨槍,加緊練習。

幾個回合下來,怎麼覺得球變小了,球拍總是揮不到,腳步再快也追不上?昔日殺氣騰騰每球必攻,現在是先求不死,避免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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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兄弟姊妹,加油啊!」千萬不可以被年輕的學弟妹瞧不起,「無論輸贏,大家一起分擔責任。」身為隊長的我鼓勵大家(其實我的意思是,比賽結束之後的聚餐費用,平均分配啦!)

A選手左手持拍、B選手右手持拍,兩人搭配雙打,一個眼神、一個閃身,天衣無縫,默契十足。

「同學是後天形成的兄弟姊妹,」A選手感嘆,「即使沒有血緣關係,往往比親兄弟還要親。」

「記得A結婚時,B是伴郎?」我好像有印象,B還出面擋酒,結果自己先醉得一塌糊塗。

「對啊!我沒有遺傳到爸爸的好酒量。」B解釋。

「從爸媽那裡拿到的,除了基因,還有兄弟姊妹,」我說,「天地之大,手足跟我們來自同一血脈,也算是父母給我們的禮物。」

「那可不一定,」C選手不以為然,「『親兄弟,明算帳』,爭產的過程刀光血劍,殘酷的很。」C在保險公司上班,經手許多遺產爭奪的案件,難怪感觸特別多。

不想分產給手足,法律上可行嗎?

我趕快藉機放下球拍,喝一口水,「這也算法治意識的進步嗎?以前演講時常被問女生出嫁後可以保有繼承權嗎?現在大家都明白男女平等、繼承順序的規定,反而愈來愈多人在問單身者的遺產應如何處理。」

「是啊!像我未婚又沒有子女,爸媽都上天堂了,據說以後我的遺產是留給我的兄弟姊妹?真的嗎?」D選手停下殺球的動作,認真地問,「我哥哥從小就欺負我,我們很久沒聯繫了。」

大家看著他壯碩的身材,「有人敢欺負你?」

「連續發生幾個事件,大家開始意識到這個問題。」我說明。

有位演藝人員單身未婚,沒有子嗣,因為家庭問題而與其他手足感情不睦,且斷絕往來;結果這位藝人過世後,因為父母均不在了,遺產就由他的手足繼承。

「他念茲在茲就是要把財產留給他無血緣關係的乾兒子,但就算有立遺囑,按照當時的法律,還是要保留『特留分』給他的兄弟姊妹。」我解釋。

還有另一個演員逝世,據說他生前表示要將部分遺產贈與他的看護,卻同樣因未婚且無子女,第二順位的法定繼承父母也已歿;而多年未往來、身為第三順位繼承人的手足出面主張繼承權。

類似這種案例,真的非常、非常多。

「就算我在遺囑裡面寫明白:我不願意給兄弟姊妹錢也不行嗎?」D同學問。

未立遺囑,手足仍有應繼分

修法以前,特留分(法律規定必須保留給繼承人的最低比例)是強制性規定,無法直接透過遺囑完全剝奪正常繼承人的權利。

當時立法的時空背景,是農業群聚的狀態,注重家族和諧,彼此互相照顧;如今時代改變,尊重個人自主的意識抬頭,許多人陸續提出這個問題,立法院也回應了這樣的社會趨勢,已經在2026年7月28日三讀通過刪除《民法》第1223條「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未來只要立下合法遺囑,手足就無法再強制要求分配遺產。

「國家徵收過高的遺產稅,大家都不甘願,想盡辦法要減少一點;遺產如果落入自己平常就不和睦的兄弟姊妹手上,我大概會想要從墳墓裡跳出來大喊抗議了!」D同學直言。

嘿,夜晚時間,校園後山的鬼故事很多,請不要在此提出這些字句好嗎?

「遺產算是個人一生努力的結果,應該尊重自己的意願才對。」C同學說,實務上有很多財產配置方式,利用信託制度、購入保險商品等,能合法避開過高的遺產稅。

要注意的是,本次修法僅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並未修改《民法》第1138條的繼承順位。若生前未立遺囑,且沒有第一、二順位繼承人(如子女、父母),手足依然可以按照「應繼分」來繼承遺產。

這項新制影響最大的應該是單身族群,他們可以更自由地把財產留給照顧自己的人、朋友或捐贈公益團體,不必擔心手足跳出來瓜分。至於無子女的頂客族,在配偶一方過世且父母不在時,能更完整地保障配偶的權益,避免財產被旁系親屬分走。

「我們無法自己選擇兄弟姊妹,但卻可以選擇用預先立遺囑的方式,表明自己的最後意願。這也是彰顯個人自由意志的法律精神所在。」我解釋。

「書寫遺囑,是一件很重要的事,」C同學說,「我覺得應該列入義務教育畢業前的必修功課。」

最好是啦!孩子在學校上課,老師就算有好好教導這個法律常識,孩子回到家看到阿公阿媽,可能會滿心歡喜地分享:「阿公,我來教你寫遺囑喔!免得你踏入棺材之後,沒人知道你的真正心意……」如果這位阿公心臟不好或者觀念老舊,恐怕會引發家庭戰爭。每個人都搖搖頭,「這孩子從此大概領不到壓歲錢了!」

「不知死,何謂生?」如何打破禁忌,讓生命教育的意義呈現,彼此坦承、交流溝通,也是各個年紀的人都該學習的事。

還好,打球就算輸了一局,還可以再接再厲,起死回生──我們趕快好好練球,等一下去吃冰,今天我請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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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魚法官來說法

張瑜鳳

多重身份的章魚法官:30年仍然感到困惑的審判工作,29年柴米油鹽偶爾吵著要離婚的太太,24年膽戰心驚持續學習的媽媽,斜槓作家,角色重疊,縱使有八隻腳也忙不過來。 心境的轉換,全然依賴一次次獨自潛入文字的海。無法解決的人性難題,企圖在小說中找到解答;不能選擇的道德困境,妄想在詩文中獲得自由。 希望能從根做起,推廣法律普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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