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瑜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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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瑜鳳/繼承篇:家庭內的風暴
目前確實有人反應,兄弟姊妹之間的情誼,親密和諧有之、反目成仇有之,如果並未發生繼承權喪失事由(《民法》第1145條),並且沒有其他優先繼承順位的人,兄弟姊妹還是可以發生相互繼承的情況。
張瑜鳳/醫療篇:其實我什麼都不想說
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證人經合法傳喚後有義務出庭作證(即到場義務),必須簽結擔保證詞真實性(具結義務),並如實講述所知事實(陳述義務)。傳喚證人出庭,當然是要與待證事實具關聯性、必要性,若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作證,法院可以下令拘提證人或罰鍰。若進行虛偽陳述,還有可能觸犯偽證罪的刑責。
張瑜鳳/百工圖:惡人出租中
無論如何,良心這個東西到底是什麼?媽媽當了法官三十年,到現在都還不知道。大家一定以為法官就是高高在上,拿著法槌砰砰砰地敲,罵個一兩句:「你摸摸良心,這樣做對嗎?」然後萬惡的被告就會乖乖認罪,或是欠錢的人立即掏出現金,捧著交還債權人。其實,法院審理案件,不僅需要很多時間調查證據,要遵守的規定也很多。
張瑜鳳/百工圖:傲慢與偏見
「你們知道,幫耶誕老公公拉雪撬的馴鹿,是男生還是女生嗎?」爸爸突然問大家。「嗯……男生吧!」哥哥果然快問快答:「公馴鹿才有力氣。」「母馴鹿在家照顧小鹿,好像也合理。」妹妹想想也回答。媽咪隱約覺得爸爸的問題有陷阱,不肯輕易回答,「答對會有獎品嗎?」還是要有點誘因才行。「我整個人都是妳的,哪還需要什麼獎品?」爸爸回應。
張瑜鳳/校園篇:大學生,學了沒?
校園是學生邁向社會的過渡區,也是家庭與社會的連結點,教育的目的除了幫助發掘學生的個人天賦,找到自己生命的定位,也希望他們可以從學習的歷程中避免犯錯,即使不小心誤觸法網或校規,也希望學生能獲得改過自新的機會。
張瑜鳳/校園篇:虧你還是個大學生
我一再練習、一再調整自己,到底什麼時候才可以接受孩子已然獨立的事實?我以前有這麼不耐煩地回應我的老爸老媽嗎?我有將大學生活,以及後來的摸索、迷惘、困頓、難熬、歡喜度日的細節,一五一十地告訴我的爸媽嗎?
張瑜鳳/繼承篇:從偶像之死談扶養義務
現在有愈來愈多的撤銷扶養義務訴訟,幾乎都是子女出面控訴長期離家、疏失照顧子女的父親(是不是該提醒一下爸爸!),年老體衰的父親回頭來要求子女負擔扶養費時,子女便提出許多證據,證明父親從小棄養他們,所以現在也不願意回饋照顧,便要求法院酌定減少或免除子女負擔扶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