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如何把「信仰」變統治工具 讓人民停止思考、甘願服從
文/勞倫斯‧瑞斯
濫用信仰
希特勒相信自己知曉人心的大祕密。「請放心,」他於一九二七年說道:「我們同樣把信仰放在首位,而非理性認知。人當胸懷大志,唯有信仰才能成就國家。是什麼激勵眾人為了宗教理想而投身戰鬥?不是理性認知,是盲目的信仰。」
這是希特勒史上發表過最重要的聲明。他雖非傳統定義上的宗教信徒,卻竭盡所能將德國打造成一個以信仰為依歸的國度—國內子民「盲目信仰」的對象並非超自然神靈,是他本人及納粹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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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也自覺掌握了培養信仰的最佳門道。關鍵在於激起人們的情緒,而非說理服人。「政治宣傳之道,」他在《我的奮鬥》寫道:「在於洞悉民眾的情緒需求,然後經由適當的心理管道讓這些情緒得到關注,接著從此出發,深入廣大群眾的內心。」
一九三四年八月二日,總統興登堡去世,從此希特勒便能將前述概念付諸實踐了。前一日,內閣才通過《德意志國家元首法》(Law Concerning the Head of State of the German Reich),規定興登堡亡故之後,希特勒不只能任總理,更會成為德意志國的「元首」(Führer)。八月十九日,該計畫於人心惶惶的氛圍下,經全民公投於形式上無異議通過。
希特勒既成新任國家元首,武裝部隊一個個成員也聽令宣示效忠他本人。對於約翰·阿道夫· 馮·基爾曼塞格這樣的軍人來說,這一刻就是重返往日榮光的象徵。「普魯士- 德意志歷史滿載個人的忠誠誓言,」他說道:「確實,我們幾乎全都偏好這樣,而不是對著一張紙立誓。以前我們得依《威瑪憲法》來宣誓,但那部憲法根本沒人懂。」然而向希特勒宣誓卻是代表永久的義務。「德國軍官,」他表示「絕不違背在上帝跟前許下的誓言。」
對許多人而言,這種對「元首」許下情感承諾的展現是足以改變人生的。空軍軍官卡爾·博姆-泰特爾巴赫(Karl Boehm-Tettelbach)說道,那誓言「隨了我一輩子。誓言就是誓言……我不能背棄誓言,否則我只能自殺。」誓言代表著永久的義務。
有些宣誓儀式(尤其是親衛隊的儀式)會藉著火炬的光於夜間舉行。執行者總是找機會營造靈性氛圍,讓人聯想到神聖的儀式。那是在刻意營造對希特勒的信仰,讓人認定他就是全能的領袖。
希特勒專注於培養民眾的信仰,卻不顧理性認知,他利用的是心理學家已知悉數年的現實。光憑理性論述,是幾乎不可能說服具有強烈情緒信仰的人改變心意的。畢竟信仰並不仰賴理性,理性又怎麼有辦法說服一個人他的想法是錯的呢?
希特勒綜合以上想法,與另一個更深入的概念串聯起來。他認為,大群體中的人類基本上是愚鈍的。「大眾的接受能力非常有限,」他寫道:「他們的智力不靈光,反而極其健忘。」因此,「所有有效的政治宣傳」都應當內容簡單明瞭,還要再三重覆。
宣傳部長戈培爾所見相同。戈培爾的私人隨扈威爾弗雷德·馮·歐文(Wilfred von Oven)記得老闆曾告訴自己:「政治宣傳就如戰爭裡的車隊,須在軍事的嚴密保護下前往目標。它得調整自身的行進速度,來配合軍隊裡最緩慢的部隊。這就是宣傳的常態。我們的政治宣傳也應比照辦理。政治宣傳不適合搞得太高深。大眾不懂諷刺。宣傳者只須專注於自己想傳達的基本訊息即可,並用最通俗、最形象生動的手法傳遞給大眾。」
戈培爾表示,這並不代表宣傳訊息一定要莊嚴誠懇。恰恰相反,一九三三年三月,他告訴德國廣播電臺的高層人士:「第一原則:千萬要不計代價避免無聊。這點是我的重中之重。」戈培爾不若許多極權主義宣傳家,他體悟到,要想強迫民眾吞下意識形態訊息,只會適得其反。馮·歐文猶記,當年「他不斷告訴手下負責製片的人:『別拿政治題材給我。政治片全都慘不忍睹』……他老是重複說著:『別碰政治片。』」
一九三四年二月,戈培爾於《人民觀察家報》撰文,將前述觀點重述為大眾易懂的形式:「我若相信哪一部電影背後的藝術態度是真心誠意,那我就會保護它……我不要求每部片從頭到尾都塞滿國家社會主義遊行的畫面。納粹遊行交給我們處理就好,我們更懂得如何詮釋。」
因此,於戈培爾擔任宣傳部長期間產出的大量電影,都去除了明顯政治宣傳的成分—主要是娛樂之作。根據曾效力於戈培爾的導演亞瑟·瑪麗亞·拉本奧爾特(Arthur Maria Rabenalt)所述,戈培爾自認為很有資格評判他們的價值。「他對電影很狂熱,」拉本奧爾特表示:「他喜歡看漂亮的女人,所以說他的喜好基本上與觀眾無異。」
然而,戈培爾明白,這些娛樂片在納粹國家體制內還是能發揮寶貴功效。它們其實具有讓觀眾逃離「家庭煩惱和憂慮」的「政治作用」。此外,戈培爾也能藉由題材的選擇(例如用愛情故事來支持人民共同體的觀念)來潛移默化影響德國民眾,不為他們察覺。
「就連娛樂也能提供特殊的政治價值,」戈培爾寫道:「因為一讓人察覺到那是政治宣傳,政治宣傳就會失效。」正是這樣的洞見—更勝過其餘因素—使戈培爾得以脫穎而出,成為他那時代首屈一指的宣傳家。這也順帶解釋了現代宣傳工作者若欲仿效戈培爾的話,為何應當選用連續劇式的劇情或社交媒體上的娛樂內容來影響受眾,以達到至少和傳統媒體一樣強大的效果。
戈培爾為自己訂定了一項艱巨任務。「這個政府若下定決心,在任何情況下都絕不妥協,」他在一九三三年接任宣傳部長時說道:「那政權就不必仰靠毫無生氣的刺刀;長遠來看,政府不該僅因擁有五十二%的支持就覺得滿足,卻用恐嚇手段壓制其餘四十八%。他們應該將贏下這四十八% 反對者的芳心視為當務之急。」
這種對娛樂片的重視,正是戈培爾「贏下」四十八%的關鍵環節。但他眼前卻有棘手障礙。首先,雖然他告誡宣傳人員一定要避免無聊,但在他主持下產出的大部分新聞卻恰恰很乏味。一九三三至一九三九年間的新聞流通率便下降了十%,大抵是因為記者再也不能寫出自己所想;他們只能遵守戈培爾宣傳部規定的路線。於是文章裡也就沒有什麼變化與火花。
戈培爾面臨的第二道關卡更是棘手。納粹的經濟「遠見」與現實有著根本的落差。納粹黨自詡為小企業與小農的支持者。可是希特勒對重整軍備的堅持,意味著國家應當把重點放在大型工業及現代化的生產方式上。像鋼鐵和軍火巨頭克虜伯這樣的大型企業對政權就更有利用價值,遠勝於小型工坊的若干匠人。戈培爾嘴上雖然稱頌德國森林之美、貶抑大都市的「柏油」文化,但希特勒心心念念的武器,卻是由國家骯髒的工業心臟地帶負責製造—那裡一棵樹也看不到。
戈培爾與同僚破解難關的方法,就是繼續宣傳人民共同體的模糊理想,一邊吹捧符合種族標準的德國「內群體」,一邊強調「外群體」(主要是猶太人)持續構成的危險。在這樣的背景下,戈培爾也親自領略到一個大道理:黨員往往更容易經由自己憎恨的對象來凝聚身分認同,而不是因喜歡的事物而齊聚。但這在宣傳上卻是個問題:每個人感受到的仇恨程度都不同。一端是以暴力聞名的衝鋒隊流氓;另一端則是戈培爾盼能說服投靠納粹陣營的前社會主義者。
●本文摘選自臺灣商務印書館出版之《納粹心態:12個來自歷史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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