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府城」400年住宅文化 從熱蘭遮城到現代的居住風華
文/蔡侑樺
住宅是人類活動的必要建築物之一,藉由住宅之圍蔽,得以遮風避雨,並安身立命於其中,如同易經繫辭所載:「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
但住宅絕對不僅只是物理性的「建築物」,世界上有非常多樣之住宅樣貌,分別反映不同時空背景下各種人群對於住居這件事之看法及手段。最終完成之住宅形貌,可能受到所在地的氣候條件影響、可能受到建築材料取得與否之影響,亦可能受到文明傳播影響,從而接受或融入更多元的住宅元素,但某些住宅元素也會隨著時代演變而消失。
臺灣因其特殊之地理條件與歷史發展過程,因此累積非常多樣的住宅文化,如千千岩助太郎記錄之原住民建築樣態,由北而南,多所不同。隨著不同族群與政權在臺灣的更替,亦為臺灣帶來漢式、日式、西洋式等多種住宅樣態。
2024年適逢荷蘭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 VOC)進入大員(Taioan),創建熱蘭遮堡400週年。該事件不僅使臺灣被捲入大航海時代國際貿易體系的世界舞臺,也開啟今臺南市長達260餘年作為臺灣首府地位。為紀念此事,本書乃以「府城住宅400年」為題,預期以留存的宅第類「文化資產」為中心,帶領讀者認識400年來出現在「府城」及其周遭區域多樣的住宅文化。
不過本書既以「府城住宅400年」為題,雖界定一個空間範圍,亦涵蓋400年這樣的時間帶,但其實面臨案例選取範圍之不少困擾。就空間範圍而言,以「府城」為命題,若狹義侷限「府城」為清代實質城牆包覆的空間範圍,不僅現存「文化資產」數量過少,也忽略日治時期以後住宅區逐漸擴張到城牆外側之事實,更將熱蘭遮市街所在地的今安平區排除在本書匡列範圍之外。之所以不用「臺南住宅400年」,不單純只是因今臺南市轄區範圍相對較大,且現存「文化資產」數量較多。由於這麼大的範圍,其實無法聚焦討論特定城市尺度之空間變遷與住宅分佈,而且「臺南」這個地名到1887年才出現,其行政範圍亦隨時間變動,如臺南府、臺南縣、臺南廳、臺南州、臺南市,在不同時間階段,各有其特定指涉之範圍。
因此,本書仍以「府城」做命題。府城原有行政中心的意思存在,這個「府城」,指的既是1624年至1887年間做為臺灣行政中心的那個地理區位,1887年至1895年間,它亦做為臺南府的行政中心,並在1895年以後逐漸成為臺南市之代名詞,以之命題,相對可包容以該地理區位為中心在不同時期的擴充與發展。簡單言之,基本上就是以1945年至2010年間的臺南市(舊臺南市)為主要討論範圍,再視各時期各類型案例說明必要,適度將案例選舉範圍擴大至今臺南市之全域。
而以「400年」為題,面臨的問題是現存住宅相關文化資產絕大部分完成於清領至日治時期,那戰後之住宅發展是否納入本書討論,抑或那些多數消失的平埔住居及荷蘭時期住居,會是本書要納入討論之範圍嗎?
基於本書寫作緣起,荷蘭時期的住宅絕對是本書必須納入的寫作範圍,尤其近年在黃恩宇等學者的努力下,對於荷蘭時期熱蘭遮與普羅民遮市街之理解,有突破性之發展,得以藉由相關研究成果,讓讀者認識荷蘭時期之市街規劃樣貌。在今日積極追求「轉型正義」的當下,曾經出現在今臺南市轄區範圍內的原住民(西拉雅族)住宅建築也不應該在本書中缺席。由於清代初期曾留下「番社采風圖」之圖畫及相關文獻,仍可能藉由上述文獻史料,探知部分西拉雅族可能之住宅樣貌。尤其蕭瓊瑞(1999)著書,已針對「番社采風圖」相關文獻有相當程度之蒐集與討論,即成為本書主要參考引用對象。
若捨棄1945年以後之住宅樣態,則「400年」得直接扣掉近80年,已涵蓋400年將近1/5之歷史。而且戰後出現的住宅樣態,絕大部份不同於過去。然而將戰後納入本書討論範圍,即遭遇缺乏文化資產案例之問題,且戰後住宅之數量既多且多樣,因多數屬於使用中的私有財產,亦不易進行調查。就算針對少數建築物進行調查,亦不容易呈現少數建築案例在當代住宅案例中之代表性。
戰後推動的國民住宅(國宅)政策,成為本書嘗試克服此問題之主要方法,因國宅的規格設定,就是要滿足國民基本住宅需求,得以成為一般住宅市場供應之標準,影響住宅產業發展。沈孟穎(2015)的博士論文,是本書關於戰後住宅建築發展的主要參考對象。除此之外,因戰後國民住宅採用的「美式平面」,在成功大學(成大)校園內仍有少數留存,如1956年落成的蘇雪林故居,目前為成大自行列管的老建築,未來或許可能被納入法定文化資產之列,本書因此也將成大校園內的幾棟1950年代至1960年代興建的教授宿舍,納入本書說明討論範圍之中。
又400年時間帶中多數現存文化資產案例均創建於清代及日治時期之間,但關於這些建築物的書寫,就寫作上也並非毫無困難。由於本書既已提及荷蘭時期、戰後這兩個時期,在章節區分上,是否全數可以用政治統治時期分章。一思考這個議題,立即陷入實際情況無法對應政治統治分期之困擾,包括原住民建築,所引用的材料均為清代初期之調查記錄;漢人傳統建築雖可說是明鄭至清領時期之代表建築,但兩棟指定古蹟「安平盧經堂厝」、「安平海頭社魏宅」雖是漢人傳統建築的樣貌,實際上卻都落成於日治時期;且即使到戰後,亦有漢人傳統建築的興建案例。
那是否可能全數以建築類型為名分章討論,經思考後仍有困難,因荷蘭時期的住宅如同曇花一現般的出現,地表上亦無具體建築物留存。若硬要以建築類型歸類,荷蘭時期的住宅是否歸類在「西洋住宅」之分類?那又要如何與日治時期引入的「洋風住宅」區分?基於上述思辨,本書在章節區分上,只能採用政治分期與建築類型併用之方法,若建築類型相對明確,即以建築類型作為章名標題,否則就以政治分期作為標題。除了「前言」之外,各章標題及大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 原住民與荷蘭時期住宅:如前所述,原住民與荷蘭時期的住宅,絕對是府城住宅400年一書不可或缺的一塊。然而因多數的住宅案例均已消失,本章僅能利用「番社采風圖」,已知的考古出土遺構,以及既有大員市鎮研究成果,勾勒原住民與荷蘭時期的住宅樣貌。
第二章 漢人傳統住宅:漢人傳統住宅曾為府城的主流住宅文化之一,嚴謹的院落空間,為漢人傳統住宅的典型(圖1)。在此架構下,衍生出長街屋、或是單伸手等次類型。本章主要將以舊臺南市轄區範圍內指定古蹟、登錄歷史建築,以及認定重要大木作技術保存者廖枝德司阜(1930-2015)為案例,參照相關調查研究成果,依序說明漢人傳統住宅在「擇址」、「空間組織」、「建築構造」之特質,以及「建築計劃與施作」之方法。由於指定、登錄文化資產案例中,缺少「街屋」類型案例,本章中也將引用與府城街屋有關之研究成果,說明「街屋」之建築特色。
第三章 日式住宅及相關洋風住宅:自1895年起,因為日人的統治,使得府城內增加一種新的住宅類型,即日式住宅,日本殖民政府也同時導入部分洋風住宅與建築技術(圖2、圖3),且因為頒定〈臺灣家屋建築規則〉律令,伴隨市區改正工作,影響街屋住宅之外觀風貌等發展。本章同樣以舊臺南市轄區範圍內相關指定古蹟、登錄歷史建築為基本說明案例,首先藉由相關日式及洋風住宅的分佈位置,說明府城城市空間在日治時期之發展,接著依序區分「洋風住宅」、「日式住宅」、「街屋住宅」三種類型,分別說明不同住宅類型之空間與構造特色。
第四章 戰後現代住宅:戰後,臺灣經過美援時期與現代化過程,在舊臺南市轄區範圍內又出現幾種不同於過去的住宅類型,包括單層住宅、多層透天厝及公寓大廈等(圖4)。誠如前述,本章將參考國宅發展史之相關既有研究,討論說明「美式住宅平面」、「社區規劃」等議題在臺南市之發展概況。因新社區地多數伴隨市地重劃而來,又街屋住宅在戰後都市計畫、建築法規的執行及建築技術之進展下,亦有其一定之樣態。因此,本章也將回顧舊臺南市市地重劃歷程,呈現臺南市住宅區持續擴張之樣貌,亦將討論說明「街屋住宅」在戰後之發展概況。
結語:藉由結語,作為本書第二章到第五章相關討論說明之總結。
儘管藉由上述章節,欲盡可能含括400年來「府城」及其周邊地區出現之住宅類型,但因住宅類型與數量何其之多,絕對不是本書可完全涵蓋者,如19世紀開港後由外商或傳教士帶進府城之住宅類型,完全未納入本書討論範圍,或是戰後為安置大量軍民來臺所興建之眷村住宅。因相關留存案例相對較少,且相關議題之研究成果亦不及漢式傳統住宅及日式住宅,因而在本書中予以割捨。
力猶未盡之處,除期待未來的研究者,可補充本書缺漏與不足,也希望讀者在閱讀本書之後,能理解其居住空間之歷史發展脈絡,並了解、珍惜本書列載之相關法定文化資產。
新書分享講座
一、活動主題:「大臺南文化叢書第十三輯」新書分享講座
二、主辦機關: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三、活動日期:2024年12月29日(星期日)下午13時至17時
四、活動地點:版本書店(臺南市臺南市北區開元路148巷33弄9號)
五、場地座位有限,以30名為限。
主講人:蔡侑樺(《府城住宅40年》作者)
曾國棟(《臺南道路交通誌》作者)
張耘書(《臺南好食》作者)
欲詳細講座活動內容,請點閱報名網址:https://reurl.cc/1XbWeW
●本文摘選自暖暖書屋出版之《府城住宅4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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