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父母對待不公平:最常導致「家內命案」的竟然是偏心感!
文/戴志揚
別忽視「偏心」引發的殺機
──家人往往淪為家庭悲劇的犧牲品
「家內命案」中,最容易讓人忽略、卻也最常引起衝突的原因,是因父母對待而產生的「偏心感」。多個縣市警局的少年隊研究發現,少年犯罪的動機之一,是認為遇到狀況時,大人未正確及公平地處理,而默默助長了偏差行為的規模。
「家內命案」的最主要原因:偏心
台灣歷年發生過的重大刑案,幾乎脫離不了「情、財、仇」三項殺機。但在「家庭內」因衝突而引發的命案中,最容易讓人忽略、卻也最常引起衝突的原因,竟然是因父母對待而產生的「偏心感」。
「偏心」這項細微的心理因素,每個人在成長歷程或多或少曾體驗過。從家庭、學校到職場,「偏心感」隱藏在每個人的內心,這點應該沒人會否認。當遇上挫折、遭受責難或情緒低落,事情不如自己的意時,「都是×××偏心」的怨念與推責往往就脫口而出。
大多數人在短暫的「吃味」後能迅速調適,視為柴米油鹽醬醋茶般的生活日常,但也有人隱忍一輩子,帶著恨意終老一生。更有不少人因此大逆不道,痛下殺手,殺害父母及手足,付出慘痛代價。
各類少年犯罪中,被害者大多是「家庭以外」的人,但「偏心」這項犯罪成因獨樹一格,與其他類型的犯罪成因很難搭上關係。特殊的是,這種微妙且強烈的心理感受,卻成為「家庭刑案」中,傷害家庭成員的最主要原因。
大部分的父母會否認自己對孩子偏心,但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只要稍不如意,遭受責罵或貶抑,常常便開始感到憤怒和挫折。尤其當手足表現得比自己優異、獲得較多資源時,就會產生競爭與嫉妒心。看著許多件被認為是偏心造成的殺人案模式,過程與成因、犯案手法幾乎如出一轍,可見隨著挫折感持續累積,會直接影響孩子的人格發展,加上感到漸漸失去父母與手足的親情,當正面價值毀壞,這時就很容易誘發出殺人動機。
這不是危言聳聽。在我接觸過的刑案裡,碰上始終無法踏過「父母偏心」那一道駁坎,最後抓狂而對父母及手足痛下殺手的案例,實在是不勝枚舉。
一本叫做「死亡筆記本」的日記
二○一九年的農曆年前,熟識的員警傳訊息給我:「小戴,快快快,北所有死刑犯自殺身亡。」
死刑犯自殺?我腦中立刻搜索相關案例,但過去似乎未曾發生過類似狀況。莫非台北看守所發生了台灣獄政史上,首例死囚自殺死亡的案件?
我立刻打了幾通電話查證,得到「確實如此」的答案。不過一聽到死者姓名時,讓我陷入那幕慘不忍睹的血腥回憶……
我對死囚小安之所以印象深刻,不是因為他冷血的殘忍弒親手法,而是他日記中的那句:「後悔絕對不存在我心中!」顯露出他對父親以及弟弟們的恨意。但是,一個再正常不過的五口小康之家,身為長子的小安為何會突然殺害父親?
回溯原因,小安的兩個弟弟成績傲人,他卻完全相反,遭到斥責對他而言猶如家常便飯。弟弟們要什麼有什麼,但這種好事從不曾出現在小安身上。多年來,「你只會對兩個弟弟偏心」這句話常掛在他嘴邊,成為與父親爭執的日常。
二○一○年九月底,父親要出門上班前,父子倆又起爭執。小安撂下重話:「我們斷絕關係!」隨後在家門口將父親亂刀砍死。
小安的殺人動機是什麼?檢警給了答案。犯案時二十八歲的他,從國中起,就以日記本完整記錄了自己的弒父計畫,還將日記命名為「死亡筆記本」,內容驚悚駭人。即使只是文字,連結到命案現場的畫面,在我眼中也實在太過殘忍,令人怵目驚心。
即使在最高法院召開生死辯時,律師提出病歷,主張小安因患有精神痼疾才持刀殺父,應獲減刑,免他一死。但是媽媽卻反駁,兒子雖有持續看診,在按時服藥的情況下,病情已受到控制,兒子說是情緒失控的說法,她不能認同與寬宥。
小安最後遭判處死刑。無論是司法審判過程或是在死牢的九年中,他未曾對家人、法官、教誨師或是管理人員,表達過一絲對家人的歉意。他在獄中結束自己的生命後,家人甚至不願替他收屍,最終成為被遺忘的生命過客。
我自己也是兩個孩子的父親,即使遇過再多類似的刑案發生,我仍堅信「手心手背都是肉」是父母的天性。但是遇過的眾多社會刑案中,卻看到許多長期被拿來和手足比較,久而久之心理不平衡的青少年。他們往往自信心低落,認為自己做得再好,都不會受到鼓勵、讚賞,逐漸築起與手足或父母對立的高牆……
當敵意加深,人生僅剩復仇這個扭曲價值,這就是悲劇的開始。
隱忍了十年的恨意
在小安弒父事件發生的隔年,當大家的記憶逐漸淡忘之際,又是在農曆年前,如同翻版的案件再度發生──我從犯案的小維身上,看到了小安的身影。
小維是家中老二,從小覺得父母偏愛優秀的哥哥,凡事又叫他禮讓幼小的弟弟。他表現普普,父母對他的管教異常嚴格,讓他自覺父母心中根本沒有他的存在,長期不受重視。
他從國中開始便不斷計畫要報復。甚至為了實行殺人計畫,當兵時,自願加入訓練嚴苛的蛙人部隊,只為了執行計畫時無人能敵。
他選擇在元旦這天,全家團聚時,殺害了母親及哥哥,父親則被刺成重傷。當兵的弟弟因延誤返家而逃過一劫,但他喊話「不會放過弟弟」。
犯案後,他坐在家中,冷靜地等警察上門。在警局內,大聲地對員警說:「我等這天等十年了!十年前我年紀小,體格不夠好,現在時候終於到了。」
在法庭上,他說:「我的目標沒有達成,因為我父親及弟弟都還在。我的目標是同歸於盡。」他還向法院申請做DNA鑑定,想確認自己確實「不是」父母的親生小孩,憤怒程度可見一斑。
一股隱忍了十年對父母偏心的恨意,讓一個人竟然想要與家人同歸於盡,甚至不想承認他們是有血緣關係的一家人。這股情緒上累積的負能量,真的太出人意料。
長久遭受貶抑的失落
不只有多年累積的負能量會釀成巨禍,我們往往也忽視青春期階段,孩子的「需求感」。不管是真的被冷落,還是在家庭資源分配下,自認被冷落,他們心中的苦楚皆需要受到重視。
對於孩子的不滿,「只要哄哄就沒事」?不,千萬不能小看滿足需求感的重要性。警政單位針對殺害直系與旁系尊親屬的加害少年案例,進行心理分析,發現少年觸法事件中的青少年嫌犯,非常容易因為父母的態度,而對手足產生嫉妒心理,進而衍生報復心態,而且是用極端的手段報復家庭成員。
從更深的層面來看,在比較心理下,會讓孩子產生嚴重的自卑感,喪失自信心,開始放棄學業,並逃離這個「看不起他」的社會與人際關係,繼而試圖脫離及毀滅家庭。
嫉妒就是在看到別人卓越、成功、比自己更好時,產生的一種比較心理。消極地看到自己所缺乏,而產生強烈的負向情感反應,衍生怨恨、憎惡、敵意的情感。
諮商心理師劉乙欣與蔡羽柔都表示,嫉妒感的出現,往往伴隨著心中深處「覺得自己不夠好」的聲音。看見他人擁有更好的資源與成就,內心會不由自主湧現深深的不甘心,覺得無法滿足自己的期待,因而感到挫折。
當內在自信不夠穩固,就容易將關於他人的任何項目都拿來跟自己做比較,最後促發「嫉妒感」讓自己感到更沮喪。
再舉一個案例,高雄市曾發生一起國二男生殺害國三姊姊的命案。犯案的少年向員警抱怨:「我爸媽偏心,我都不能出去找人玩,也不給我零用錢。姊姊做什麼都可以,都沒人念她。」這種對父母及手足不滿的理由,在每個家庭稀鬆平常,但積壓多時的怨念及嫉妒心理,卻讓少年動念要「排除姊姊」。他等姊姊放學回家後,持刀殺了人,並放火焚屍。
此案的隔年,台中一個高一男生,因為成績優異的國二妹妹從國小開始飽受父母稱讚,成績普普的自己卻只有挨罵的分,而認為爸媽偏愛妹妹。於是趁著父母外出,兄妹倆獨處時,用木棍把妹妹打死。
這起悲劇是否又是父母的偏心引發,並無正確定論。但從少年的表述所表現出的嫉妒、憤怒、沮喪,以及長久遭受貶抑的失落,顯見他對於自己的手足親情呈負面觀感。
請看見孩子的「好」
青少年階段原就處於身心變動劇烈的狀態,若在家庭、學校或是同儕團體中,覺得自己沒有被平等對待,可能更容易變得沮喪和自卑,同時也更容易陷入困境。國內多個縣市警局的少年隊研究少年觸法事件也確實發現,少年犯罪的動機之一,是認為遇到狀況時,大人未正確及公平地處理,而默默助長了偏差行為的規模。
即使這些在成長過程中遭遇「偏心」的負面經驗並未嚴重到讓人失序犯罪,但隨著出社會,開始擴大生活的社交圈時,容易引發對他人產生嫉妒和比較心態。
要如何減少孩子所感受到的「偏心感」?我認為有一個重點是「看到他們的好」,大方地給予讚美。
台灣的教育體制與家庭特性,對孩子的貶抑和指責遠多於鼓勵及讚美,尤其容易在學校因成績或行為表現,讓孩子「被區隔」成遭到忽視、或是資源較少的邊緣族群。
每個孩子都是獨一無二的,無論外貌、個性,都是獨特的。但教養難在針對不同的個性,要給予不同的教育方式,看在孩子眼中卻可能形成不公平或比較偏愛誰的印象。
然而透過鼓勵與讚美,能讓孩子更了解自己擁有的特質與價值,知道自己受到重視,自然不會產生嚴重的疏離與不公平感。在社會上,也因此減少了一個犯罪成因。
而減少一個少年犯罪,就是救起一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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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選自寶瓶文化出版之《誰讓青春沒有明天:揪出孩子身邊,虎視眈眈的犯罪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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