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連擁/酸種麵包

酸種麵包。圖/Dofa
酸種麵包。圖/Dofa

在美國生活了四十年之後,因故突然喜歡上了酸種麵包。

應該這麼說,是一剛開始就大大誤會了它的味道,此後便未再多加了解,直到無意中嘗到一款,驚為天人,翻盤只在瞬間。

前後空白了四十年,想起來挺恐怖的。如果這場「誤會」是跟某個人之間的第一印象,那等同幾近大半生都抱持同一偏見,縱然物換星移,我身上的腦細胞卻陷在另一個時空裡,不曾移動分毫。

不好說這事與父親有那麼點關係。據說他首次隻身搭機來美,在機場的麵包店瞧見一大塊烤得金黃帶焦褐、狀如人頭大的「法國麵包」,眼饞之下為它花了一塊多美元嘗鮮。那還是一美元換四十塊台幣的年代,撕下一口放入嘴裡,酸不拉唧,吃不出有何優點,又花了一塊錢買了碗湯來配,湯很快喝完,麵包卻近乎無損。

本以為那麼大塊的麵包應可吃上幾天,沒想到會酸到怎麼勉強自己都吃不完。擺在冰箱裡,三天之後變硬,刀切不動,那時微波爐不普遍也沒用過,不然稍微熱一下還能讓麵包變軟;據父親說他最終忍痛扔掉了約有七毛美元,進垃圾桶的瞬間,只還來一聲很大的「噗通」。

有了父親的前車之鑑,全家在美團聚後便從來不碰酸種麵包,並背熟了酸種麵包的英語單詞“sourdough”,看見包裝字樣立刻跳過。除以文字標明,美國的烘焙業者為了便利批發,流行將所有酸種麵包用綠色條紋或色塊設計在包裝上作為區別,而法式麵包則普遍使用藍色,這個標示系統耗費多年才在民間「約定俗成」,對很多新移民來說則是個生活小常識。

在無包裝標示下,從麵包外觀分辨,酸種麵包通常會比法棍的顏色稍微深一些,那種沉穩的焦黃褐色看著很是誘人;喜歡吃燒烤類食物,或會受食物表皮焦脆而引發食慾的那類人,多半極容易被酸種麵包的典型外貌給吸引。

讓我在知天命之年「入坑」的酸種麵包,是Trader Joe's的一款手工全麥麵包,叫做“Pain Pauline”──直譯便是「痛苦的寶琳」。麵包取了個奇葩名字,到底是在說製作過程痛苦費勁?還是指麵包美味到很快吃完又得花錢而感痛苦?真像Trader Joe's這種公司的風格。我竟是因為一個怪名字而去嘗試了它,並且一開始根本不曉得這是酸種麵包的一種,因為從新鮮開袋享用直到完食的那五天,一點酸味都沒有。

直到再買過幾次後,有回到食物倉庫做義工,結束清掃時發現有一袋「痛苦的寶琳」,被往來發放、領取的會員們在挑揀之下折磨到包裝開散,「救」回家吃才驀然了悟,原來酸種麵包並非一出爐就是酸的,它的「生涯」有多種風情──從新鮮到享用至最後,會有機會遇到持續發酵的不同階段,而「變酸卻不算壞掉」是它最後的名聲。

酸而不敗不腐,原來也是一種值得探詢玩味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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