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逸/夜市的防身演習
地方文具店最近狂銷「蘿蔔刀」,這塑膠玩物雖然有個銳利的「刀」字,卻又鈍又肥又短,象徵意義勝過於實質意義。光是這層銳利的想像已經足以讓它風行於孩童之間,算是小人國中的「名器」了。
關於「蘿蔔刀」是否應該禁止通行,大人以看護之名辯論不休。認真探究起來,最應該被消失的可能就是大人自己。
成長過程中,夜市帶給我無數繁華的娛樂。我曾玩拉把式彈珠台玩到手腕拉傷,巡迴各大中醫推拿所才勉強復元;在鄉間看過非常歡樂的歌舞秀,長大之後才明白是「牛肉場」。射飛鏢、槍擊遊戲都非常正點,可惜很貴所以不能常常假裝自己是游擊手。
更後來我們都知道了,擠滿幹道的違規攤販並不真的會被取締,警察來之前他們高速消失,風頭一過又風風火火歸位。
有一天經過夜市,十幾二十輛摩托車忽而魚貫切入人群,蛇行,是一群看起來要去幹架的少年,但人人擺出一副要去郊遊的臉。
果不其然,不多久大群穿防彈衣的警察從側邊巷子飆了出來,集體停在某間地下撞球間的入口收網。
我只是陪人來買個手機套啊!並不想下腰閃西瓜刀,一心只想速速離開現場,但警察旁邊包圍了真多看熱鬧的人,牽著女友的男子一邊吸著手搖杯一邊熱切地盯著撞球間──到底是希望看到什麼樣的場面啊,這裡可不是無間道攝影棚。
有人問撞球間前面賣鬧鐘的阿桑有沒有被嚇到,她很得意地說:沒有。根據警察的對話,似乎他們打草驚蛇,消息靈通的古惑仔比警察快一步,已四散融入人群,導致夜市裡每一個眼神鬼鬼的少年看起來都是嫌疑人。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逛書店
猜你喜歡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