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瑜鳳/百工圖:吃飯皇帝大?
妹妹從國外放春假回來,飛機還未降落就指定好要吃的餐廳,看來,美食最能解鄉愁啊。
招牌菜松阪豬炒杏鮑菇一上桌,妹妹眉開眼笑,老闆郭阿姨過來打招呼:「妹妹妳是不是又長高了,愈變愈漂亮喔!」
妹妹滿嘴的菜肉把臉頰脹得鼓鼓的,只能點頭微笑表示開心。
「阿姨,妳們餐廳的生意好像愈來愈好?」哥哥也跟著說,「快過年了,大家都要買年菜,除夕夜一定爆滿吧?」
「現在愈來愈難做喔!」郭阿姨苦笑:「缺工、原料上漲,非常忙碌。」
突然有些嘈雜的聲音從門口傳來,郭阿姨連忙起身去處理,妹妹則繼續舀了一碗雞湯,滿足地說:「還是想念這熟悉的味道。」
只見門口的顧客聲音小了下來,郭阿姨擺著笑臉將他們送入座位,好聲好氣地招待。
待郭阿姨回來,媽媽趕緊問:「怎麼回事啊?」
「客人買了餐券,十二歲以下的顧客要收半價,他偏偏說餐券沒寫清楚,硬是要免費。」郭阿姨無奈地說。
「怎麼認定是十二歲以下呢?依據身高嗎?」妹妹問。她還記得小時候去遊樂園,因為身高不足而被負責管理雲霄飛車的員工勸阻,哭喪著臉回來找爸爸。
「爸爸是全能的,偏偏這個情況沒辦法說:『爸爸買給妳』。」媽媽看著爸爸前世的情人,也只能搖搖頭。
「我們通常不會太嚴苛,都是相信顧客的,」郭阿姨表示,「和氣生財嘛!但真的遇到奧客,就……」
媒體上也看過,客人自己把衛生紙放入火鍋內,卻說是店裡湯底有問題;或者明明規定不能自帶外食,不僅帶進來還把垃圾留在桌上讓店家處理;更別提讓幼童跑來跑去,完全沒顧慮到萬一撞倒端湯的店員怎麼辦?
「聽說國外的速食店曾經天價賠償過一杯熱咖啡?」哥哥問,「就是顧客控訴咖啡太燙、蓋子沒蓋緊導致開車時翻倒燙傷駕駛。」
網路新聞看看就好,有時候整起事件只報導一半,也不知道是否有其他因素,或者是保險公司有介入。至少在我們國家,《消費者保護法》有明確的規定,實務上的法院判決固然有,總是要根據個案事實判斷。
「說實話,想要靠訴訟來大賺一筆錢的心態,真的不可取。」爸爸雖是律師,也是偶爾會說點有良心的話。
當然餐廳需要提供的餐點、環境以及安全措施都要符合標準,然而顧客去消費,也要盡到基本義務。例如:你到寵物友善餐廳去爭執說有狗狗在一旁讓你吃不下,或者已經在門外公告「恕不接待六歲以下孩童」卻硬是帶著三歲孩子進入;在素食餐廳故意點牛排、去吃到飽餐廳夾帶食物回家等等,這些奧客行徑,真的是餐廳的噩夢啊!
「還有呢!訂位卻不來,也不事先告知要取消。」郭阿姨繼續細數:「臨時要加人加菜、或已先提醒有過敏食材,吃了不舒服又來申訴……實在是應接不暇啊!」
「可是,我們也常常在餐廳受氣啊!」哥哥說:「球隊去慶功,明明說好白飯免費,整鍋白飯吃完了卻一直沒有補上。」
哥哥,你們蝗蟲般的行徑,哪一間餐廳受得了?
任何契約的雙方,都有權利也有義務。「履行契約要依據誠實信用原則,」媽媽提醒:「這是社會生活的最高原則,也是做人的基本道德。」
「上次你們的工讀生不是因為端湯不小心,潑到客人掛在椅背上的外套?」媽媽提起郭阿姨的痛。
「是啊!還好客人願意體諒,我們當然把外套立即送洗,還贈送客人餐券表示歉意。」郭阿姨說,「工讀生也被我念了一頓。」
這是一個最好的解決模式啦,現在願意出來工作的工讀生,都要給他們拍拍手啊。「妳看看現在的大學生,有這麼勤勞嗎?」媽媽忍不住瞪向哥哥。
「媽咪,我在國外也想打工喔!」妹妹終於吃飽,有空閒講話了。
可以啊!妳要做什麼呢?「很多啊!可以當小孩子的家教,還有遛狗,或者去服飾店。」妹妹一一數給我們聽。
這些都可以嘗試看看,不過,媽咪還是要雞婆提醒一下,各種條件以及約定要先講好,工作內容、時數、獎懲方式、薪資給付、還有……
「哎呀!這麼麻煩,我只是想去體驗一下而已。」妹妹說。「妳真的要打工,記得把契約傳回來給爸爸審核一下。」爸爸說,「凡事都要謹慎。」
唉!前世情人的事,總是第一優先。我交代你要好好安排研究假期的行程,你做了嗎?「術業有專攻,」大律師回答:「旅遊妳是專家,妳全權負責。」
我怎麼覺得這句話很熟悉?無論講到家裡什麼要出勞力腦力的事,你都回說「術業有專攻」,然後就推給我。你到底專攻什麼?
「唉呀,我最聰明的就是娶到好老婆,做對這一件事,一輩子都福氣。」爸爸諂媚回答。
「爸爸又來這一套!」妹妹嗤之以鼻。對啦!妹妹,無論要做什麼事,記得別太相信對方的片面之詞。如果有男生要追求妳,記得先帶來給媽媽審查一下前科表,還有讓哥哥陪去打球看看他人品如何,再來是跟爸爸聊一個下午,爸爸一定可以逼問出很多實情。
妹妹簡直快暈倒,「媽咪,快過年了,我們去逛年貨大街吧!」
好好好,快過年了,壓歲錢得準備一下。「欸,你今年打算給我多少?」媽媽開始逼問爸爸。
●關鍵思考:縱使有消費者保護法,餐廳顧客都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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