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名慶/複雜的愛

你知道嗎?作者和出版社有一紙合約(一般來說是五年,可能續約),但跟編輯沒有。合約是個法律形式,保障雙方權利義務。同時也是見證:作者和出版社都下了決心,追求幸福(銷量與影響力)也承擔風險(時間、成本、期待會不會虛擲)。出一本書彷彿終身大事似的,要考慮清楚,也無法考慮得太清楚。

這心情對編輯來說也是一樣的。只是,沒有契約關係,作者編者間憑藉的無非你情我願;而編者與出版社之間其實通常也沒有,任務確實完成、薪水或接案酬勞按時入帳,就是對彼此最好的負責。

做書的時候,初出茅廬的基層編輯通常沒有選擇對象(作者)的權力,雖然還是得跟同業前輩們一樣獨力完成一本書,練習跟作者或譯者在數個月的合作期間維持良好互動,但主要是接受指派──還是會有一些發包前的討論、溝通與提醒──藉此學習、累積實務的經驗值。

另方面,新手雜誌編輯則比較會在各種企畫會議與執行構想的過程中成長,面對的,與其說是作者與作品,或許說是必須限時完成的任務還貼切點。儘管交會短暫,還是可以持續與作者們建立聯繫,認識對方的長處、興趣、個性與限制,日後或許有機會開啟其他合作機會。

國內雜誌社或媒體,一般沒有跟作者簽約(政府相關部門的合作案,則有簡單合約),與編者間就更沒有具體的承諾枷鎖了,寫歪、拖稿甚至開天窗的影響更不致命(卻影響信任),也許更像是遊戲,或一段「不妨試試看」的機遇。但這無損於雙方的認真投入,也可能耗時耗神。不過,新的遊戲或機遇,很快就會從未來追上來,推擠、覆蓋掉之前的遊戲與機遇。每個月,每一日,每次呈現,相對於書,新鮮感和讓人好奇的程度,都更被期待。

從這角度來試著對照,書的編輯努力的課題,主要是結果,著重在深耕累積;雜誌(與報刊)則是過程,著重開拓與變化。當然時間拉長,各自的課題都會成為共同的課題,也同樣需要大量的閱讀、資料查考、溝通協調、市場觀察、創意激盪,並且一再重複與持續這些工作。

而以工作循環周期來說,書的編輯大約是數個月(但會有好幾個案子/作品同時進行,卻不是因為博愛),雜誌媒體則多半是數周。不論書或雜誌,新手編輯尤其需要早些覺察的,是哪種時間感的運作,以及對生活甚至身體的影響,自己比較能適應?比較資深後,則不能不設想,這樣的螺旋式重複,沿途仍有新風景,自己能走到多遠?想走到哪?這且還不說書產業或雜誌媒體自身的必須面對的時代劇變與課題(風景自己在變)──那又是另外的進行式故事了。

依據投入的時間,書的作者大多會同意編輯是「我的書」的保母或長途旅程的旅伴──也有例外,偶爾有喜歡獨自旅行的作者,或太羞赧、怕麻煩他人的作者,在消耗過多精神欲迎還拒(或欲拒還迎)、猜測試探磨合的往返裡,時光就匆匆流逝了,彼此終成過客;減低了壓力,也錯過了默契──雜誌的作者則比較多感覺編輯是一場盛筵的籌備與邀請者,或是意外邂逅的限時玩伴。

也許因為這樣,在初次或再度探索彼此的旅程(或遊戲)展開後,不論書或雜誌的編輯都會面臨的腦內小劇場,書的編輯就相對頻繁許多:作者真的相信我?她/他期待、在意什麼?怎樣的距離才適當?主導權在哪邊比較好?我為對方設想太多了?逼得太緊?不夠關心?太寬容導致要求不足?對方的要求真的合理嗎……?

這些念頭,雜誌編輯並非沒有,就像經歷密集短促的練習,需要快速應對和決定,糾結的期間也就短了許多。

縱然有各種不便對人訴說的種種選擇困難或自我為難,仍願意待下來、維持一段關係,甚至如魚得水,人們總這樣說:那就是真愛吧。

真愛嗎?從願意繼續為對方做出更多祕密且多半徒勞的考慮這角度來看,或許……是吧。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
青春名人堂

逛書店

延伸閱讀

艾莉貓/我的慢跑史

林比比鳥/太空中的作家

吳一忠/原諒的智慧

阿如/請問,你有賣凶宅嗎?

猜你喜歡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