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芳怡/大明星的臉
沒有人能看穿「大明星」真正的面貌。
想想我們與自己的家人伴侶相處多年,仍舊會為了「原來你是這樣想的啊」,或驚喜連連,或吵得不可開交。何況,明星的頭頂都打上了那麼亮的鎂光燈,雖然照得毛細孔無所遁逃,但也亮到刺眼,亮到面目不清。
所謂對明星的認識,是把演出、記者會、公開言論、新聞報導、社群媒體、小道消息、訪談、傳記或自傳,全部融混在一起,每個觀眾都有資格抓住不同的重點,延伸出各式解讀。
我們很難退兩步,接受攤在自己面前的訊息已經過篩選、過濾、剪接與變形,但又無法否認,明星最讓人熟悉的,實際上只有外表,而且幾乎是上了妝、造了型的外表。大明星出場,無時不刻優雅動人,魅力四射,頭髮就算亂了,也亂得扣人心弦。哪像我們,夏天渾身汗臭,冬天皮膚乾燥嘴唇脫皮,平凡到心虛,心虛到一不小心就感到難堪。
然而反過來說,正因為明星的外表完美到不真實,人們反而偷偷感激狗仔的相機,夾帶著我們的眼睛去偷窺,跟著明星穿過大街小巷。或者,人們也喜歡從明星在台上的小動作、微表情中,理解了點什麼,然後湧起一股「啊哈,我懂,被我發現了」的得意和滿足。
常見的說法是,攝影機讓人顯胖,上鏡頭前要減重兩公斤。但我總覺得這件事該換個角度看,鏡頭的確會為人增添分量,當我們以仰慕的、逢迎的、欣羨的、臣服的眼神定定凝視對方,就是給了對方自我膨脹的機會,縱容對方張揚霸氣的填滿鏡頭,好教觀眾目眩神迷,移不開目光。
鏡頭與鎂光燈的魔力之一,在於以催眠般的溫柔模糊虛實界線。把明星當偶像的心理機制,近乎宗教性的崇拜,必須不帶疑惑地相信,相信明星的誠懇,相信明星神話是真的,相信明星訪談說的都是真心的,乃至相信明星演的角色都與其人生重疊。某種程度,我們看戲聽歌看表演,都是想得到啟發,得到撫慰,而明星正是那個會為我們帶來天啟的人物。
身為信仰者,我們相信明星的努力與敬業,但不願意相信明星會努力練習表現真誠。我們不接受銀幕上的角色與他無關,如果戳破「大明星」就是一個角色,是一套面具、一件外衣,可以下戲,也可以脫掉,當然也可以換上各種人設,這樣的說法簡直是褻瀆。
虔誠的子民不該思考,於是甘願犯傻犯忙,忙著鉅細靡遺地收集大明星有意無意留下的蛛絲馬跡,忙著以恭謹心情,拼貼成我們個人最喜愛也最感動的模樣,一回又一回溫習,打從心底發出讚嘆與崇敬。
忙,就不必發現,存在於大明星表皮上的樣貌,是按照我們集體喜好所描畫出來的美,更不須知道,存在於大明星樣貌底下的,是人們編織出、潤飾過的各種想像,集合了我們這個時代所認為最有價值的能力、長處與美德。
大明星其實是我們的腹語術。能夠講出愈多人想聽的聲音、想說的話、想表現的能力和外表,就愈可能成為大明星。
即使都注視同一個人,看見的也不一樣,因為我們是在把內心的渴望向外投射,只看到自己想看的。鎂光燈打下來,明星的臉亮得看不見,亮得像一面鏡子。
注視大明星時,人們尋找的是自己。其實我們最想看見的,是最好的自己。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逛書店
猜你喜歡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