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煌/野地三帖

野狗。(圖/陳煌)
野狗。(圖/陳煌)

▋晃蕩

三十多年前,除了上下班的時間,我幾乎將絕多數的光陰奉獻給晃蕩。在荒野中晃蕩。

晃蕩是什麼?

晃蕩,就像是小孩沒遊玩的地方,可是當他找到一處心愛且足供晃蕩的私有地方時,可以自在遊玩的一切,去觸摸,去觀察,去嗅聞,去冒險,去領悟,以及去記錄的地方。只不過,我在這晃蕩的動靜中,選擇了野鳥與四季的關係觀察記錄,有幸獲得吳三連散文獎,和中國時報散文甄選獎,吳魯芹散文獎等等,以及花十數年寫了幾本自然生態的書。

那十數年,我用許多許多時光在荒野中晃蕩。

那,就像我在荒野晃蕩中遇見的那隻野狗。

那隻野狗,也在晃蕩,無聊似的晃蕩。但我知道,牠絕不是在晃蕩,因為牠一點也不觀察草木,不觀察時序,不觀察風雨,不觀察土地,也不觀察我,牠晃蕩晃蕩地好像裝成無事一樣,在荒野的路徑間出沒。

一隻流浪野狗,出沒在荒野中,會幹什麼事?找食。牠在晃盪中找食,也許在城市裡已經沒有牠的食物了,所以牠只能流浪到荒野的路徑間試試運氣,而從我的長期觀察中判斷,牠已能在荒野的晃盪中生活下來。

牠的食物有可能兩個來源,第一,自找,第二,有人提供。對牠來說,或說對每一隻所謂的野狗來說,在荒野中自找食物,都絕不會是容易的事,而如果有人提供一點殘羹剩飯,那就容易得多了。而有人提供食物的,我猜測,就唯有納入山口的已廢棄許久的警衛室老管理員。

不知為何,這荒山荒野已荒廢多時,為何那老管理員還守著它,問也不問看也不看地而任由我,那野狗,還可能是獵人自由進出。但那荒野在很久很久很久以前,可能是牠祖先的棲生地,但後來已不是了。那麼牠,當時的牠的祖先就那樣晃蕩晃蕩地在荒野中過活,餐風宿雨披星戴月?

我猜,我在牠的眼中,或許也是荒野中的晃蕩分子吧。

晃蕩,對我來說,是一種觀察記錄,但對牠而言,是找食的現實。

我有時會見牠從草叢裡鑽出來,但我始終找不到牠鑽入草叢裡的原因。這荒野也存在許多自然祕密,我一時或始終也找不到的答案。

所以,這就是真正值得探索觀察的祕密荒野。這,也就是我過去鍾愛在荒野中晃蕩的原因,與幸福。

蕨類。(圖/陳煌)

▋古老

一個人如探險一樣,走在荒野的樹林中會是何種感覺,和想像。

因為有蕨類的出現,因此我總以為那座樹林是古老的,和泥盆紀一樣久遠。

在那個植物大盛行的時代,龐巨大量蕨類植物統領著所有的森林,這些蕨類森林統治整個地球,如今它們的一些種類雖然還殘留在我們荒野中,但迥異於一般植物的外觀,彷彿不曾進化一樣,總讓人想像那久遠的泥盆紀。

它們藏匿在那曾被我譽為野鳥新樂園的荒野樹林中,像潛伏守望獵取路過獵物的恐龍銳利眼睛,在每一個溪溝,岩壁,沼澤,草木的暗處窺視著,只要我願意,我就能在任何一個坡地樹林的轉彎背後,發現它們的存在。

但它們如今與無數的後來進化的植物混在一起,它們只是幸運地活下來了,按照自己的活法活著,管他人瞭不瞭解。

既然,這些古老的蕨類植物已能適應千萬年來的各種氣候變化,與優勝劣敗的物競天擇,生命力的韌性恐怕也非其他野生植物能夠比擬了。

在荒野樹林的陰暗處,那一年,我經常獨自一路尋找竹雞在蕨蘚叢聚,與雜木草叢的結合不深處那斷斷續續的野性十足叫聲,總期望有新發現,甚至我永遠無法肯定在那不知歲月的古老樹林裡,一邊輕手輕足地走,一邊眼耳觸及四面八方,會預期發現什麼意外驚喜。

古老,總是如斑駁歲月殘跡,但充滿尋訪的情趣。

我在那裡東鑽西闖,不破壞任何古老的歲月,與野性,如一隻愛探險的貓,好奇,躡手躡足。

樹林的樹齡或許不是古老的,但山地是,風是,雲是,陰晴是,空氣是,時光是,野性是。

我是一個年輕的探險者, 只探險這看似古老的山地,樹林,它們都在我之前的之前就存在了,如果沒人為的侵入與破壞,它們應該看起來更古老野性,像蕨類般繼續活下去。

讓我坐下來,喝一口水,喘一口氣,看看古老的山勢,聽聽古老山鳥叫聲,嘗嘗古老野果的滋味。

接著,繼續沿著野徑走下去,兩旁有蕨類探頭,汗水在頸部發愁,而走走停停,只為了找尋一點自己可以做到的野地工作。

風看著我,雲看著我,我獨自行走,探路,一切都非我盡頭。

但探險的心緒和舉動是必要的,因為我怕驚醒這看似古老樹林,驚醒隱藏在蕨類植物背後的每一雙可能古老的眼睛。

蒲公英。(圖/陳煌)

▋黏人

不論是哪個季節,不論是否颳風下雨,我都會以探險的心走入荒野。

那時,我以一整年的所有假日時間,一個人在荒野中獨行,走走停停,停停看看。

若是我可以停下腳步,那就隨地蹲下來,各種野草在腳邊肆意擴展領地,也被我的雙腳不經意的蹂躪,它們從不言語,也沒異議,更不反抗,像一個個憨厚的農村人。野鳥是我當時觀察記錄的主角,野草不是。

它們生活自己的,從生死到擴展領地,從不在乎他人的眼光,與褒貶,好像這世界有了它們也不多,沒了它們也不少。不過,世界有了它們卻美麗多了,只有人們無所謂。

我知道的那塊荒野,它們一樣如此活著,生死由天一樣過日子,用自己的方式延續生命後代,靜靜的,默默地在有風的日子裡將種子散播出去,沒有風,就是黏人。

我是其中罕見到荒野的人,一年四季見不到幾人會出現。誰也不願,不會,不肯,不知道這荒野,更不喜被黏人。

其中,有些植物很黏人,不黏人時,只有黏偶爾經過的野狗或白鼻心或落地的野鳥身上,若是沒這些機會,有風也沒用,飛不遠,落下,也會被其他野草植物埋沒。這樣,它們還是靜靜的,默默的,不言語,沒異議,不反抗,一副生死由命的樂天。

它們知道,有的是機會。

等待,就是最好的機會。

我一直很願意蹲下來,屈膝看看它們等待的模樣,它們其實都隨時準備好了,準備好出發了,所以成熟的引頸翹盼。

在它們前面,在風的前面,甚至在褲管走過所經歷的前面,就是它們的世界,與未來。

我的褲角也只是無心,或無意間幫了它們一把而已。

它們黏在褲腳,不放,直到我有點疲憊,煩悶地取下,丟在荒野地上,如它們所願,時間一到,活下來繼續黏人。

我跟它們一樣,在荒野中,我只能等待,其他什麼事都不能做,我等的是野鳥行蹤,風的行蹤,四季的行蹤,因為它們都在變化,我只能像一個旁觀者似的一旁觀察記錄,而不介入。

如果介入了,在野草叢生的那一瞬間,我的褲腳就會成為黏人植物機會主義的成就對象,我願意走遠一點,讓它們更有擴張領地的機會。如此的介入,並非絕對刻意和干擾。它們,黏人的野草植物,或許它們天生就喜歡黏人,刻意黏人,樂於黏人。

誰又不黏呢?

我黏的是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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