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漫畫鴨上報而成名?斗六街的花鳥畫家:伊藤谿水──名單之後#144

圖1. 國島水馬 〈番鴨運動會〉 1933 《臺灣日日新報》。1933-10-30(4版) 圖片來源:陳澄波文化基金會提供
圖1. 國島水馬 〈番鴨運動會〉 1933 《臺灣日日新報》。1933-10-30(4版) 圖片來源:陳澄波文化基金會提供

文/ 王德合(台南應用科大美術系兼任講師,嘉義市美術協會理事長,藝術創作者)

伊藤谿水 入選 臺展第6、7、10回 府展第1、2回

1933年第七回臺展展出後,的「臺日」專欄曾刊出一幅令人莞爾的漫畫〈番鴨運動會〉(圖1)。畫中有隻昂首大聲喊著「預備~」的藍腹鷴,三隻番鴨伸長著脖子正蓄勢待發,卻還有一隻呆頭鴨尚未就位,這是場緊張卻饒富趣味的運動會。漫畫中標示了三位姓名:木下靜涯、伊藤谿水、林雪洲,這張漫畫即取材自三人當年度的臺展參展作品。木下靜涯是臺展審查員,他的作品〈春〉(圖2)描繪樹叢下生動的藍腹鷴;伊藤谿水的〈蕃鴨〉(圖3)、林雪洲的〈家鴨〉(圖4)則各畫了兩隻農家飼養的鴨子。漫畫家國島水馬的漫畫,巧妙借用三人相似題材的作品及動物姿態,將官辦美展轉喻為番鴨的運動會,趣味中似乎也隱含著諷喻。本文要介紹的畫家,正是意外因畫了兩隻番鴨而躍上報紙的伊藤谿水。

圖2. 木下靜涯,〈春〉,1933,第七回臺展 圖片來源:《第七回臺灣美術展覽會圖錄》

圖3. 伊藤谿水,〈蕃鴨〉,1933,第七回臺展 圖片來源:《第七回臺灣美術展覽會圖錄》

圖4. 林雪洲,〈家鴨〉,1933,第七回臺展 圖片來源:《第七回臺灣美術展覽會圖錄》

伊藤谿水居住於斗六街,從1932至1939年,曾五度入選臺展及府展,是雲林地區(當時隸屬臺南州)重要的代表畫家。他曾組織「斗六硯友會」指導東洋畫,並於1933至1935年至少四度於「斗六記念公館」舉辦該會書畫聯展(註1)。根據《斗六市志》之調查研究,日治的50年間,《臺灣日日新報》有關斗六郡的美術與工藝展覽報導訊息不到10場(註2),伊藤谿水領導的「斗六硯友會」就有4場,可見其藝術影響力。其中1934年1月28日的展出,報載共有16人60件作品參展,想必是當年重要的地方藝文盛事。

「斗六硯友會」及伊藤谿水的事蹟已佚失難尋,但當年舉辦展覽的場所「斗六記念公館」卻幸運被保留(圖5、圖6),該建物在2001年以「斗六國有財產局雲林辦公廳舍」之名登錄為雲林縣歷史建築,2006年正名為斗六行啟記念館。

綜觀伊藤谿水入選臺展、府展之作品(圖3、圖7-10),皆是細膩的膠彩工筆花鳥,番鴨、麻雀、蝴蝶蘭、玉米、蓮花等題材,均為嚴謹寫實之作,顯見應有紮實之學院或師承訓練。他在第十回臺展入選作品〈初秋〉(圖8)畫中,以局部特寫玉米田,並以麻雀點綴田間,大高文濤的評論專文,特別介紹此作品:作者以純真的感情認真地描寫而成,虛心而全力以赴,值得敬佩(註3)。伊藤谿水是雲林地區唯一入選臺府展的日籍東洋畫家,除了自己努力創作,並組織「斗六硯友會」教學指導及推廣展覽,堪稱為雲林地區的藝術導師。

圖7. 伊藤谿水,〈綠蔭〉,1932,第六回臺展 圖片來源:《第六回臺灣美術展覽會圖錄》

圖8. 伊藤谿水,〈初秋〉,1936,第十回臺展 圖片來源:《第十回臺灣美術展覽會圖錄》

圖9. 伊藤谿水,〈睡蓮〉,1938,第一回府展 圖片來源:《第一回府展圖錄》

圖10. 伊藤谿水,〈蓮花〉,1939,第二回府展 圖片來源:《第二回府展圖錄》

144

註釋:

1.經查閱《臺灣日日新報》,有四度報導「斗六硯友會」書畫展覽訊息,分別為1933-02-18、1934-01-28、1934-07-19、1935-02-03。

2.《斗六市志》,雲林縣:斗六市公所,2006,頁419。

3.大高文濤,〈臺展第十回評論〉,1936。顏娟英,《風景心境──台灣近代美術文獻導讀》,臺北:雄獅美術,2001。

●本文為陳澄波文化基金會授權刊登於聯合新聞網「琅琅悅讀」頻道,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
名單之後 漫畫 臺灣日日新報 畫家 日治時期 閱讀藝文

逛書店

延伸閱讀

國藝會舉辦首場母語創作國際論壇 向陽:為母語提供一個可對話的平台

閱讀的萬種風味:專訪葡萄酒吧「LANDED」創辦人與推介9本配酒書單

走入藏身民間的繪本基地 四大繪本聚落與產地大揭密!

2024白晝之夜「夜行動物派對」何曉玫舞團《極相林》以極致人體詮釋自然的宏偉與脆弱

猜你喜歡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