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石濤白恐小說人物原型:臺南女中缺席的畢業生

(圖/國家人權博物館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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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口訪側記|楊素芳(臺南女中教師)

圖片提供|王劼

葉石濤說:「臺南是一個適合人們作夢、幹活、戀愛、結婚、悠然過活的地方」。有心探索這座城市的人,可循著葉老的文學足跡,感受他對這塊土地的豐富情感。本文主角黃采薇與葉老有著許多府城生活的共同經驗,也曾為政治受難者。對於生活在此的我們,有何意義連結?或許,認識自己認識歷史,就該從在地開始!

從地方開場:他們,在臺南過生活

第一次訪談後,黃前輩的兒子寄來女中校刊的掃描檔案,這是署名高三乙黃采薇的投稿,篇名是〈擠的痛苦〉。文章由三段落組成,描寫不同景象的「擠」所造成的痛苦,過於狹小擁擠的家屋、令人窒息的擁擠車廂,以及擠不出稿子的焦慮情緒。文章雖短,卻寫實生動。

為什麼以「擠」做為書寫題材?仔細想想,十七歲的黃采薇,府城人、就讀女中、父親經營牙科醫院,這些關於階級的困境,應當不是她的日常經驗,然文中情境卻如此真實,宛如身處其中忍受痛苦的就是她本人。戰後湧入大量撤退避難的軍民,流離失所生活困頓,或許少女黃采薇見此情景,將憐憫之情化成文字藉以抒發。

〈紅鞋子〉有這麼一位人物:「辜雅琴小姐還在府城女中唸三年級,大約是十七歲吧。她長得矮小纖細弱不禁風,並不美,但是在長老教會虔誠家庭長大的這一朵暖房裡的花,卻是聰明和洞悉人間疾苦的。……在深宅大院裡幸福地長大的女孩,為什麼對人生的生老病死有徹底的瞭解和深刻的人道主義關懷,這正是叫我著迷的地方。」在葉老筆下,這位出身良好且受高等教育的女孩,熟讀社會主義書籍,對建立理想祖國充滿憧憬,人物原型設定正是黃采薇。

戰後政權輪替,時局動盪,牽動許多府城知識份子的關心,他們藉著自編刊物,一方面磨練中文書寫能力,一方面抒發對時局的關注。葉石濤與黃采薇就是在這樣的文藝同好場合認識,同時期參與的人還有丁窈窕,及後來同案入罪的紀經俊。

一直到解嚴後,葉老方以小說形式敘寫自己的經驗〈紅鞋子,1988〉及被捕定罪後的心路歷程〈牆,1989〉,除了寫自己,葉老也於文中鋪陳角色,連帶解釋了黃采薇為什麼會陷入政治案件的緣由。

靠近白色1950s:左傾獲罪的年代

結束隨之而來的內戰與韓戰局勢發展,交織出一個噤聲恐怖的白色年代。究竟,當時的知識青年是如何看待時局變化?加入的動機又是什麼?黃前輩提到當時女中老師會在課堂上分析國共內戰,大家都很愛聽,「情勢上就是大陸越來越強,國民黨逃到臺灣無惡不作,你會覺得說那邊的中國人那樣,我們這邊的中國人卻這樣,所以會想說也許他們那種有另外一種好的辦法」;四六事件時,很多人支持學生的主張與罷課行動,她也認為學生是對的。

對於這些思想上的變化,黃前輩是日後才有所意識,「你自己本來腦子裡有這個思想,它才會灌輸進去。你馬上把它打掉,不是就沒有了嗎?你也是接受了,甚至同意它,就是說這個世界應該平等的,所以不能一部份人永遠窮,一部份人永遠富,人道主義者一定會覺得說應該是這樣。」當時有很多優秀的年輕人因而接受左傾思想,僅僅希望臺灣可以更好,卻不見容於國民黨而遭到鎮壓,「一些知識份子看了書,他腦子裡自然就有一個是非感,就容易掉進這個陷阱,很多人實在是人才,卻被槍斃掉了。

這個選邊站的陷阱,突顯了局勢改變所帶來的「昨是今非」荒謬感。四六事件之後,原本存在於大學校園內的左傾思想或行動,被嵌進「為匪宣傳」、「參加叛亂組織」的構成要件,成為獲罪的依據。

黃前輩提到一件事情,也說明了這樣的荒謬:「我們在女中的時候常常唱,就是他們現在的國歌《義勇軍進行曲》,在女中學的。」(訪談者大驚:「為什麼不是唱『三民主義吾黨所宗』這首國歌?」)「因為要去遊行啊,剛剛光復的時候,那時候中共也還不是國家,是國民黨來接收的,就教我們唱『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我們同屆都會唱,勝利的那個遊行,就教我們唱這個。……學很多歌,都是共產黨的歌。」後來隨著中共建國,這些歌曲變成匪歌,不能再唱。

高中時期的黃采薇,背景是臺南女中校舍

根據統計顯示,1950年至1953年期間抓捕人數最多,為政治案件的高峰期,以掃蕩共產主義份子及中共地下組織成員為主。黃前輩於1950年5月31日夜間被捕,還來不及參加畢業考,也沒能留下畢業合影,十八歲的她從臺南女中學生身份,遽變為官方檔案中的叛亂犯。

缺席的畢業照:成為女學生政治犯

幾年前,筆者為了撰寫本校丁窈窕校友的故事,翻查不少文獻資料,意外地在楊翠老師以性別視角為例,〈女性與白色恐怖政治事件〉附錄名單中發現黃前輩(楊翠,2006),一個多麼優雅浪漫的名字!得知她在高三畢業前夕被捕時,令我感到無比震撼。試想,一個每天在校園朝夕相處的人(「同學」、「學生」或「同事」),突然隔天沒來,之後也沒再出現,就此消失,大家有何反應?學校如何處理?出於好奇,理所當然會追問發生什麼事?或者,選擇不聞不問保持緘默才是安全?想必當時的高中校園也瀰漫著肅殺氛圍吧!

黃前輩一共涉入兩起政治案件,以下列出官方檔案對其犯行的描述。第一起案件是臺灣省工作委員會學生委員會(李水井等案),1950 年 9 月 9 日判決書主文記載「參加叛亂之組織」,理由書載明輕判酌減論處的理由為「因愛情而聽從參加且無工作表現情尚可原」。

第二案是綠島再叛亂案(陳華等案),1954 年 10 月 20 日因案處刑在新生訓導處的黃前輩再度涉案,判決書主文記載「以演說為有利匪徒宣傳之罪」,理由書載以「被告方宗英寫匪歌〈歌唱祖國〉歌詞交被告黃采薇歌唱,又接受蔡炳紅反動教育,該犯行均難構成懲治叛亂條例上罪名,但黃采薇於罪刑中猶迷戀匪幫不能憬然悔悟,足徵其思想冥頑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從政治鎮壓對象與手段的比較,可以區辨「二二八」與「白色恐怖」的本質差異。前者採取無差別暴力,也就是傷及無辜也在所不惜,藉此恫嚇鎮壓;後者則因威權政府社會控制度較高,可以清楚辨明哪些是反抗者,可進一步採取選擇性暴力,施予懲罰。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案件,即是以法律及司法手段進行政治鎮壓,因而得以保留完整地的檔案資料。然資料量龐大且取得不易,加上政治檔案的解讀能力不足,這些挑戰常常讓教學者怯於投入白色恐怖相關課程的設計與實施,更遑論在許多校園內,白恐歷史仍是不可言說的禁忌。

筆者任教的學校坐落在府城南門城緣,是一所擁有百年歷史的女子高中,以貼近學習者生活場域或經驗為題材,可從在地空間、校園記憶、女性參與、校史書寫等角度切入,以人追案,佐以檔案史料文獻口述等資料,藉此立體化白恐歷史內涵,並探究威權體制何以不義。

以性別視角為例,關於涉案的詮釋,若對照黃前輩本人、檔案文字與民間記憶,可發現三者存在落差。官方檔案中,第一起是因愛情而聽從參加組織;第二起是接受男性受刑人反動教育而迷戀匪幫不知悔改。兩起案件皆與愛情有關,卻也幸運地成為輕判的量刑依據;而在相關民間口述歷史中,或混雜在男性政治犯的相關記述裡,或指向女性無端受牽連的情節,較少觸及女性政治犯的思想。換言之,女性政治犯的生命形象整體而言較為扁平或單一,雖有政治犯的名號,但卻被塑造成政治意識薄弱、被動捲入禍端的受害者形象。

相較於此,口訪時我們清楚感受到黃前輩堅定的反抗意識,「二二八時政府槍殺了想要和平談判的人,人民難道一點事都不做嗎?」、「那種(左翼的)書不是任何人都喜歡看,不好看啊,但我看得很快。」、「我覺得我沒有錯,錯的是國民黨」;在綠島為了躲避抓耙子的監聽,也有與之對抗方法,「裡面的幹事最喜歡東北人,會講日本話,他們來接近搭訕,聽我們談什麼。所以我們就有個默契在日本話裡面,每一句話都插入日文,比如說『手と足』,我們就加一個『の』,變成『手のと足の』混淆,他們就聽不懂了。」出獄後,常常有警察上門查戶口,「有一次那個警察說要進到家裡面看看,我就發火了,問他有搜索令嗎?我先生說不要跟他吵啦!但我就對著警察吼,說沒有搜索令擾亂人民,要把你告到保安司令部,把他趕走。」儘管背負政治犯的標籤,黃前輩對於不合理的事情,仍無法輕易接受。而根據她兒子王劼的回憶,父母親很關注時局,小時候家裡有許多黨外雜誌書籍,飯桌上也很常談論政治話題。

回到入黨涉案的緣由,我們止不住好奇心追問,(第一案)與紀經俊是怎麼認識?(第二案)蔡炳紅為什麼要丟信給妳?(細節省略⋯⋯)黃采薇前輩反而大方的承認,「年輕就是這樣!」,或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萌生愛意,或在禁錮苦悶的孤島上相互打氣。很慶幸地,數十年後的黃前輩仍擁有自由的心靈,記憶著消逝者的美好。

左起傅如芝、黃采薇、張常美、許曉霞、方英宗。綠島女性受刑人以番號代替姓名,除了抬水抬糞之外,行動受到限制。(圖/張常美提供)

未能送達的畢業證書:記一段未完待續的校園平反行動

時間回到1950年代的臺南女中,黃采薇有著什麼樣的校園生活呢?「我們一屆是兩個班,大家都熟識,同學感情很好,最愛講話,只有五分鐘也嘰嘰喳喳講不停,聊得很開心」、「因為我鋼琴彈得不錯,所以由我們去參加比賽,臺南先比賽,再到臺北比賽,那時候不很公平喔,沒有分組,我們跟當老師的人比賽,小孩跟大人比……」黃前輩憶起那場未能獲獎的音樂比賽,也談到女中老師經常指派她到校內外場合演奏,讓她有受重視的感覺,充滿感激之情。於是我們問到當初若沒有被捕,大學是否要繼續音樂之路?沒想到黃前輩突然露出調皮驕傲的神情,「沒有沒有,不是我吹牛喔,我在臺南女中會彈鋼琴大家都知道,會寫文章人家更知道」;原來,黃前輩的夢想是讀文學,「中文系或外文系,都是夢想,結果都沒有達到……我現在等於是高中肄業,後來就一直教鋼琴,高中肄業能找什麼工作,對不對?」。

黃采薇前輩出獄後,在家勤練琴藝,並以教授鋼琴維持生計。

為了瞭解黃前輩的生命故事,筆者偕同社會科同事進行三次訪談。提及學生時代的生活時,如同其他老校友一樣滿是美好回憶,她說道:「臺南女中代表我人生最快樂的時間」。判決確定後,開始可以接見,有同學到軍法處看他;而出獄後,受邀參加同學定期聚會,「大家都還是很好的朋友,她們並沒有害怕我,這對我是很大的安慰」。而原先不願接受訪談的黃前輩,是如此改變心意,「我覺得這個是我個人的事情,但我是臺南女中的學生,我有這種,怎麼講,應該是一種pride,感到說我沒有做錯事情。

為了證明黃采薇曾經是本校校友,除了提出校友會《夢中的故鄉》影片及通訊錄名冊之外,也利用課餘時間到教務處翻找學籍資料,在布滿灰塵潮濕厚重的全開尺寸的歷屆學籍簿中,找尋戰爭前後幾年的資料。皇天不負過敏人,終於尋得《民國卅六年七月畢業初中部第二屆學籍簿》,第一頁貼有初中部三個班姓名條,接著是每人兩頁篇幅,登載個人資料及各年度學業品行成績等。這份得之不易的資料,平息校內部分質疑的聲音。

此外,還有另一個質疑。在「建請校方頒發黃采薇校友畢業證書」行政會議中,有同仁希望釐清她有沒有參加共產黨?若是「真匪諜」那還要平反嗎?會議陷入奇妙的氣氛,這提問點出了臺灣社會時至今日對威權統治評價仍無共識的困境。應該說些什麼來挽回局勢,於是筆者提出事前準備的補充資料,一份法務部函釋請求回復學籍疑義公文略以:「臺大、師院四六事件處理事宜,請教育部協調臺大、臺灣師大頒授當事人名譽學位」;加之,援引成功大學補發政治受難校友畢業證書,以及臺灣大學修訂校史新增四六事件等作法,使得這項帶有平反意味的提案,獲得半數以上的支持。

頒發儀式安排在五月底,也就是被抓捕的時間點,然而五月初黃前輩卻致電婉拒。終究,這場以校園歷史正義的平反行動,沒有走到最後。雖然有所遺憾,但尊重黃前輩的意願,應該是最圓滿的結果。

※本文摘選自國家人權博物館半年刊《向光》第5期〈臺南女中缺席的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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