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韓文節的由來,由朝鮮世宗創建「訓民正音」推廣識字

圖/Canva
圖/Canva

韓文的由來,源自1446年,由朝鮮世宗大王所創的「訓民正音」文字系統,是為希望方便讓百姓都能夠識字。1926年起,為紀念和守護語言及文字,韓國政府將10/9定為韓文節(한글날)。目前,這天同時也是韓國的國定假日。(編按)

●本文摘選自EZ叢書館/出版之《韓國節日與慶典:MOOKorea慕韓國 第5期 명절과 축제》。👉 立即前往琅琅書店購買電子書,馬上開始閱讀!

文/EZKorea編輯部

為什麼要紀念韓文?

書名:《韓國節日與慶典:MOOKorea慕韓國 第5期 명절과 축제》
作者:EZKorea編輯部
出版社:EZ叢書館/日月文化
出版時間:2024年5月3日

在韓國,有一個紀念自己國家文字的日子,那就是10月9日韓文節。這一天被指定為法定假日,是懸掛太極旗的日子。韓國政府紀念韓文節,是為了讓國民珍惜民族固有文字的存在,並向世界宣揚韓文的獨創性及科學性。根據語言資訊網站民族語言網(Ethnologue)公布的2019年統計數據,全世界共存在7111種語言,超過五千萬人口作為母語使用的語言有25種,在其中排名第15。

韓文節是於訓民正音創制480週年的1926年農曆9月29日,首次開始紀念韓文。在日帝強佔期的當時,是出於守護韓國語言及文字的宗旨而實行的。作為殖民政策的一環,日本企圖抹殺韓國人的語言。

首次紀念韓文時的名稱不是韓文節,而是「Gagya日」。根據於農曆9月完成訓民正音的實錄記載,Gagya日被定在農曆9月。據說因韓國人剛開始學韓語時,是唸著「Gagya geo gyeo」學習的,所以才將名稱定為Gagya日,Gagya日從1928年起改名為如今使用的名稱「韓文節」。

韓文的創制背景及變遷史

在韓文創制之前,過去的韓國人還在使用以文字的形、音、義組成的漢字進行借字表記。過去,由於身分制度的關係,不僅只有特定階層才能學習漢字,背誦大量的漢字也很困難。此外,借用漢字表記韓語發音也有其難度。

1446年朝鮮時代,世宗大王創造了由28個子音及母音組成的韓文,將其命名為訓民正音並公布。儘管訓民正音蘊含著世宗大王認為所有百姓皆應識字的愛民精神,但並未受到所有人的歡迎。當時,一些喜歡用漢字來炫耀自身地位的統治階層,將韓文視為身分低下者使用的文字而不願意使用它。

世宗大王時期創建的28個子音及母音中,有4個不常用的字被排除在1933年制定的韓文拼寫法統一案外,於是,時至今日使用的字母只剩下24個。以字母的結合組成的韓文,具有簡潔且能夠用文字表達所有語音的特徵。

世界上的韓文

韓文是由誰、於何時創造的,存在準確的紀錄,那就是1940年在慶尚北道安東發現的《訓民正音解例本》,解例本甚至闡明了訓民正音的創制原理。隨著其作為世上唯一的文字解說書之價值獲得認可,於1997年10月被登錄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記錄遺產。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自1989年起設立「世宗大王獎」,每年頒發給努力消除人類文盲的團體或個人。

美國哈佛大學教授賴肖爾(Reischauer)曾盛讚,世界上沒有比韓文更出色的文字。

在英國牛津大學以世界文字的合理性、科學性、獨創性等為標準評定的排名中,韓文也名列第一。此外,隨著韓國的國際地位大幅提升,不僅是學習韓語的外國人,連採用韓語作為第二外語的外國學校也驟然增加。

有些地方也使用韓文作為母語,居住在印尼中部蘇拉威西省布頓島巴務巴務市的少數民族—吉阿吉阿族就是典型的例子。人口只有7萬多名的吉阿吉阿族雖然有自己固有的語言,卻沒有能夠表記語言的文字,於是他們引進韓文來表記自己的語言。

●本文摘選自EZ叢書館/日月文化出版之《韓國節日與慶典:MOOKorea慕韓國 第5期 명절과 축제》。👉 立即前往琅琅書店購買電子書,馬上開始閱讀!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
日月文化 韓國 韓語 語言學習 書摘 出版風向球

逛書店

延伸閱讀

大雪進補吃什麼?注意「雙腳保暖」能減少呼吸道感染機率

總覺得事事不如意?若想實現願望,得妥善運用吸引力法則!

從毛色能看出貓咪個性?黑貓其實是徹頭徹尾的「撒嬌鬼」

步入中年生活更自在!獨活女性細數年輕曾遭受過的異樣眼光

猜你喜歡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