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紀除了荷蘭東印度公司,中國商人也逐漸在海上興起
歷史的轉換期系列第七冊,歷經近世前期大航海時代的華麗燦爛,世界發展在步入近世後期前逐漸穩健成熟,亦即所謂「漫長的十八世紀」,各地身分階級制社會趨於安定,庶民消費經濟蓬勃發展。一六八三年,正是宣告人類即將邁向這個成熟近世世界的動盪年分,原先以荷蘭東印度公司為代表的歐洲重商主義勢力,在東亞及東南亞均遭遇在地政權及商人集團的更迭。
(編按)
文/守川知子、伏見岳志、三木聰、川分圭子
第一章 亞洲海上貿易的轉變
2 中國戎克船的貿易抬頭
十七世紀末的變化
以臺灣為據點的鄭氏勢力透過貿易獲取資金,同時推動反清復明的事業,但在一六八三年也不得不歸降大清。當時鄭氏王朝由鄭成功的孫子鄭克塽執政,後來因不堪清朝攻打而投降。鄭克塽的投降讓清朝實質控制了中國沿海。確立和平之後,清朝再也不需要限制海上貿易,也能有效控制民間商人的貿易活動。有鑑於此,清朝在一六八四年頒布了《展海令》,中國的戎克船貿易商遂紛紛派遣船隻,前往亞洲各地經商。
一六八五年共派遣了八十五艘戎克船前往日本長崎,一六八六年為一○二艘,一六八七年則為一三七艘,入港的中國船一年比一年多。若對比一六八二年只有二十六艘、一六八三年二十七艘、一六八四年二十四艘,可以用暴增來形容。由於數量太多,日本不可能跟所有中國船做生意,此後便開始限制中國人在長崎經商,控管每年入港的船隻數量。過去的貿易形式較為自由,但從這個時候開始,幕府介入了中國戎克船的貿易活動。一六八五年幕府頒布《貞享令》,明訂中國船(唐船)的每年貿易總額上限為六千貫,還恢復了絲割符制度。不僅如此,一六八八年更公布從明年起,中國每年只有能七十艘船進入長崎。大幅限制貿易量,自然使得走私貿易愈來愈猖狂,幕府也制定相關措施打擊走私。其中之一就是興建唐館(唐人屋敷)。唐館於一六八九年完工,四周用牆圍繞,所有中國人都被遷往此處居住。再來是一七○二年,新地貨倉(新地藏)完工。幕府將唐館前方的海填出一座人工島,在島上興建倉庫供中國戎克船使用。這意味著中國商人的商品只能放在這座人工島上,走私貿易也因此很難繼續。總的來說,不只是與荷蘭人的貿易,日本與中國人的貿易也在十七世紀末走向國家統制的道路。
中國商人到日本經商,目的是取得日本的白銀或銅。隨著日本白銀產量減少,從日本出口白銀變得愈來愈困難,於是中國商人開始轉而出口大量的銅。當時的中國恢復和平,十七世紀後期以降經濟也愈來愈蓬勃,對小額貨幣的需求自然增加。此外,清代的銅錢由國家鑄造,因此不只需開發國內銅礦,也需要從日本進口銅。
綜觀長崎的中國貿易,在十七世紀末到十八世紀之際,出現了一個令人玩味的現象。一六八○ 年代鄭氏歸順清朝,自此之後,來自中國的戎克船一艘艘地駛往長崎;而在此之前,來自東南亞各地的船較多,這點前面已有敘述。但此後一直到十八世紀後期,從東南亞過來的中國船逐漸減少,最後完全斷絕。日本出口的銅與漁產在中國極為搶手,加上中國在十八世紀透過戎克船建構出連結中國本土與東南亞各地的貿易網絡,因此日本需要的東南亞產品會先運到中國,再輸往日本。這樣的貿易形式,使得東南亞無須直接與日本做生意。
中國的戎克船貿易不只在長崎發展,留有文件記錄的巴達維亞也發生了同樣的變化。從十七世紀末起,中國戎克船就定期前往巴達維亞經商。根據目前已知的資料,一六八四與一六八五年都沒有中國戎克船停泊巴達維亞碼頭的紀錄。一六八六年從廈門來了六艘戎克船,此後的紀錄是一六九○年十艘、一七○○年十艘、一七一○年八艘、一七二○年○艘、一七三○年二十艘、一七四○年十三艘。一七二○年之所以為○艘,是因為清朝短暫禁止戎克船出海,但整體而言,巴達維亞與中國間的戎克船貿易進行得十分順利。
話說回來,巴達維亞的中國戎克船貿易,並非只跟中國大陸做生意,東南亞各地與巴達維亞之間的戎克船貿易也相當盛行。巴達維亞成為與東京、阿瑜陀耶、馬尼拉等東南亞各地貿易網絡的據點之一。此外,巴達維亞所在地爪哇島的泗水與三寶瓏的沿岸貿易,以及跟距離較近的峇里島、蘇門答臘之間的區間貿易,也是由中國商人主導。居住在各地的中國商人形成的貿易網絡共同構成了東南亞區間貿易,從十七世紀後期開始到十八世紀前期逐步臻至成熟。
東南亞的農業開發
中國商人得以在東南亞各地建立完整的貿易網絡,也代表從中國移居東南亞的移民增加。特別是十七世紀到十八世紀,來自福建的東南亞移民愈來愈多。從事國際貿易的中國商人多半是有錢的華人,但他們並非一開始就有錢。最初,一些住在福建、生活較為貧困的男性前往東南亞從事勞動工作,他們在東南亞度過大半輩子,有些人最後選擇回到中國安享晚年,也有些人與當地女性結婚共組家庭,最終落腳東南亞。後者就是現在所謂「東南亞華人」的起源。
這些中國移民從事的工作包羅萬象,但他們一開始到東南亞做的都是些粗活,例如在港口當搬貨的搬運工,或是到礦山挖錫礦或淘金;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在甘蔗園當熱帶栽培業勞工。在中國南部,種植甘蔗與製造蔗糖等糖業十分興盛,因此福建過來的移民有些就到甘蔗園工作。十七世紀爪哇島出現了中國人經營的甘蔗園,之後爪哇東北部海岸更發展出由中國人經營的糖業。荷蘭東印度公司也注意到了這種結合中國人資本與技術,再加上中國移民勞動力的發展趨勢。
荷蘭東印度公司首先做的,是嘗試在臺灣種植甘蔗。荷蘭人在臺灣的臺南設立據點,並在臺南近郊種植甘蔗。引進種植與製糖技術後,為了確保勞動力,公司從巴達維亞延攬華人甲必丹蘇鳴崗到臺灣,想辦法從福建引進技術與勞動力,最後終於成功在一六五○年左右發展糖業,臺灣產的砂糖甚至還能出口到日本與伊朗(薩法維帝國的波斯)。不過,荷蘭東印度公司在一六六二年被鄭成功趕出臺灣,自然也就終止了這項甘蔗栽培事業。
●本文摘自 臺灣商務印書館 出版之《歷史的轉換期7:1683年.近世世界的變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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