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大作戰5-3】江佩津/北岸
從刑場到新興區的阿姆北
坐在面朝IJ河的房間裡,對岸就是阿姆斯特丹中央車站。遠方的夕陽漸漸落下、隱沒在水平面之下,放眼望去是無敵河景,以及Eric Vökel酒店的外牆隨太陽的角度折射出餘暉,金黃色的夕陽原來是存在的,我忍不住這樣在內心讚嘆著。這裡是阿姆斯特丹北(Amsterdam-Noord),是我來到荷蘭的第一個居處。
阿姆斯特丹北,是過往荷蘭人認為只有窮人居住的區域,或聽到人說:「阿姆北太瘋狂了(Noord Gestoord)!」彷彿住在這裡的人都是怪人。
回望十八世紀,相較於當時已經有整齊運河、市容的阿姆斯特丹,隔著一座河灣,早期的阿姆北是一片荒蕪,作為處刑場,因此從阿姆斯特丹往北望,只會見到掛在絞刑架上的犯人屍體。
到了一九二○年代,市政府在這裡修建了名為Asterdorp的公共住宅區,把約旦區(Jordaan)的貧困家庭遷至此處,並以高牆將他們與外界隔離。這些因素逐漸形成了「只有窮人會住在阿姆北」的刻板印象。
時間推演至今,Asterdorp早已拆除,所在之處建起新穎住房,如今的阿姆北已是一房難求,工業區改建為藝文場所,與熱鬧的阿姆斯特丹僅一河之遙,街巷裡有著酒吧、餐廳、咖啡店,有直達市中心的捷運,因而成為許多人安身立命的居處選擇。
那些灰暗、陰鬱的色彩早已不在,而是被街頭塗鴉的多彩、潔白巨大的Eye電影博物館取而代之。
找房比找工作還難的荷蘭
在抵達荷蘭之前,我已被諸多旅荷台灣人提醒:荷蘭居,大不易。在國際學生、各國人才湧入荷蘭生活的近幾年,大家戲稱「找房比找工作還難」。
只要是旅居於荷蘭的外國人,都得向市政廳註冊住處的地址,並根據房屋大小有著註冊人數的上限。最早可追溯至百年前的十九世紀,自鄉村湧入的工人在都市中聚集成衛生堪憂的貧民窟,這並非只是個人問題,而是整體社會共同承擔,因此荷蘭政府在一九○一年通過住宅法《Housing Act of 1901》,提供便宜的租房貸款,且「空氣、光線和空間」堪為基本人權,必須有浴室、通風、一定的居住坪數大小。延續至今,租房制度規定了收入標準,確保不同收入階層都能獲得適當的居住權。
抵達荷蘭初期,我暫時落腳於飯店,與我一起的還有兩個三十二吋的行李箱,加上作為隨身行李的樂器盒,這是一趟長途飛行所能帶上最多的家當。
出發前,我在行李清單中列出衣服、配件、證件與文件、生活用品、電器用品、食物,最後加了一欄防風防水衣物。事實證明,是在荷蘭十分實用的裝備,但在真的確定落腳前,我仍不敢貿然將行李箱全數攤開,只敢先打開其中一個,拿些生活所需物品。
找房的過程正如許多過來人所說的艱難。儘管註冊了各大看房網站、日夜搜尋房源,準備好收入證明,甚至履歷自介、附上照片,只差沒有祖宗八代都交代清楚,讓屋主認為你會是個優良租客。就算是這樣子準備齊全,卻也還是在海投的一百封信件裡,偶爾收到一兩封回信,說著:抱歉,房間已租出。
在冬日前抵達自己的房間
在荷蘭度過一個月後,我終於在夏末秋初的季節交替間,找到了一處落腳之地。日照漸短,冬天的漫長黑夜即將來臨,我感到無比幸運,能夠抵達這一個屬於自己的房間,我已然是心存感激。
簽訂租約、提交住址註冊申請後,我才敢放心地將行李解壓縮,將衣物掛上衣架,感覺終於可以稍微鬆一口氣。從台灣至荷蘭,體感並不只是一趟十六小時的飛行,與台灣全然不同的空氣濕度與陽光角度,我感覺眼前彷彿被擦拭得極為乾淨,使得衣服上的細節都清晰可見。經歷了漂泊不定的不安,如今可以讓物品各歸其位,並將衣服掛上衣架,我終於可以稍微喘口氣,跨國移動的緊繃皺褶也因此得以熨燙整平。
●作者簡介:
江佩津,生於高雄。台灣大學農業化學系畢業、ESSEC Business School Global MBA。
曾獲Can SerratCollective Narrative—January 2021 Residency Grant #2、文化部110年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及交流計畫文學類─美國聖塔菲藝術學院(Santa Fe Art Institute, SFAI)。著有《卸殼》、《修復事典》。
●看更多搬家故事: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搬家大作戰5-1】黃大頭/幫老媽搬家到天國
【搬家大作戰5-2】古碧玲/蟻式搬家
【搬家大作戰5-4】林薇晨/家與家之間(1205上架)
【搬家大作戰5-5】Ilid Chou/擅長打包與擅長搬家(1206上架)
逛書店
猜你喜歡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