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彥辰/你的名字

搬來美國後我就只用英文名了。畢竟腔調上的好球帶那麼窄,用英文名頗有放過彼此的意味。我的中文名其實不難念,因為辦信用卡必須用護照上的名字,去餐廳時店員偶爾也會看著刷卡紀錄大喊我的本名,撇開音調從未有人念錯。但無論念得再怎麼接近,感受上更像是童年牙套照曝光,之後整個對話都和環境咬不正了,非常尬。

這當然是方便,卻也是種選擇,否則彼此都說中文的時候,為何還以英文名相稱呢?在台灣,名字等同姓名,是父母取的,但在海外常被問的選名(Chosen Name)通常是自己的決定。這聽起來很美國,精神上卻與古人取號類似,就是個藝名,取的是個形象,只不過不是醉翁東坡而是大衛維克多蒂芬妮。於是那些荒謬但受歡迎的英文名字,像富有(Rich)、頭家(Boss)和藝人王彩樺的蓮花王(Lotus Wang)都不那麼難理解了。

也有人批評,好好的中文名字不用太忘本,何不讓「他們」去煩惱平上去入的變化呢。無論發言的初衷,這類意見都亟欲提醒你是(或不該是)誰,想釐清你更我們還是更他們一點,但實際上沒有人因為取了個洋名字就變成外人,更不見得就挑得起那背後的想像血統,許多移民終其一生都在努力活得名實相符。且真要深究起來,那也不只是中文英文而已,各家語言都該來評評理。

有回和幾位美國出生的台僑去唱卡拉OK,得知他們不但會唱、愛唱,還爛熟江蕙與滅火器,我很是高興。這非常台。問都聽誰的歌,其中一位回答泰瑞莎唐(Terasa Tang):「你不知道嗎?我小時候爸媽常聽,在台灣很有名!」看我困惑,他隨即點播一曲〈甜蜜蜜〉──原來是鄧麗君,鄧麗君竟然是泰瑞莎唐。因為太毀三觀,我不知道是英文唐鄧不分,還是台僑說出「在台灣很有名」更惱人一點。其實說意外也不意外,那同時也是鄧麗君的日文藝名(テレサ・テン),我也一直知道成龍是杰克陳(Jacky Chan),周星馳是史蒂芬周(Stephen Chow),楊紫瓊是米雪兒佑(Michelle Yeoh)。關於名字,那一輩與這一輩有些心思實在相去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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