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幸妏/左腳的破口
她的馬丁 鞋破了一個洞。
在左腳的外側,是走路時腳板和腳趾關節接縫會經常使鞋面凹摺的地方,她的很多雙鞋子都破在這裡,皮鞋是第一次。想想這雙鞋子也已經快要六年,鞋底的磨損除了可看出鞋子的年紀,同時也稍微看得出鞋子主人走路時重心的偏斜。
她發現那個破洞,是在要離開諮商所的時候。前一刻還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走出隔間努力佯裝鎮定,下一秒馬上因為這個畫面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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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皮鞋也是會破洞的她想。
原來也已經到了可以把皮鞋都穿破的年紀了她想。
走出諮商所,雨聲,不那麼大的雨被朋友戲稱為保濕噴霧。如果破掉,這雙鞋也不能再在下大雨時穿出門了。不能在下雨天穿出門的鞋子,在台北並不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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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雙低筒的馬丁鞋,是2019年她在美國的家人趁著節日特價買的。她看見這雙鞋時非常開心,指名要買,作為自己的聖誕禮物。因為它的側邊竟然有兩個小小的彩虹旗圖樣,連腳後跟的標籤都是彩虹旗的顏色。好可愛。她想。所謂可愛,當然不只是彩虹的圖案,也是她所有想得到的,能夠與這個符號相關聯的好友。
她記得那是2019年,同婚法案正式上路的那一年。2019年發生了太多事情,所以她記得。這樣,還有一小片彩虹可以提醒自己快樂的部分。
這是她第一雙比較好看又實穿的鞋子,一下子就熬過了磨腳破皮的階段,成為她的日常穿搭,甚至也作為一個小小的宣言:支持彩虹的宣言。她還記得自己曾經在人不多的捷運上撞見一對同性情侶,在她的眼神飄過時把牽著的手放開,那時她覺得難受。那已經是高中的事情了。
高中,還在說著要釋憲的時刻,婚姻平權小蜜蜂在街上跑的時刻,她還在女校的時刻。她有時候都還會想起那陣子時不時會拿到的深藍色傳單,以及她把傳單貼到班級布告欄之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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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的對不對?」2016年,她把傳單貼到班級布告欄後一節下課,傳單就消失了,現在同學把它交回她的手裡。
對。怎麼了?
「學校不要貼這種東西啦。」
她怔住。
為什麼?
「政治的東西不用進到學校裡面來啊。」
我問過公民老師了,上面的資訊是正確的。
「總之這樣不好啦。」同學把傳單放在她桌上。
她看著自己手中被送回的傳單,覺得非常困惑。
為什麼?
放學時,她追上同學,問了為什麼。
「婚姻的重點就是要可以有小孩啊。」
如果是這樣的話不孕症的人不都不能結婚了嗎?
「不是啊這個不是重點。」
那重點是什麼?
「不用吵這個啦,這個又沒有正確答案。」另一個同學來打圓場,把跟她辯論的同學拉去一旁,問晚餐要吃什麼。
有。她心想。明明就有正確答案。
哪裡沒有正確答案。為什麼你可以說這沒有正確答案?
有很多話她沒有問出口,現在的她已經難以斷定,是為了同學之間的和氣,還是她也尚未想通。十七歲女孩的世界並不太大,被課本與參考書瓜分後的剩餘並不多,而在她目所能及的地方,答案都尚清晰可見。
答案都尚清晰可見,因為那時候的她十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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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試圖想起她是什麼時候開始變得「叛逆」的。
國中嗎?國中有什麼叛逆的可能?她被關在一所寄宿女校裡,那所學校裡,最叛逆的可能就是女同志的存在,其餘的是一些離開之後絲毫不足為奇的小事:有人偷帶手機、有人偷帶零食、有人晚上十點了還不睡覺在偷聊天。隨便都是一支勞動服務或警告。她一直是個乖小孩,連偷帶一塊巧克力都不敢的那種乖。
但是她知道,被老師約談的從來不是在廁所裡交易餅乾與糖果的那些人,不是偷渡手機進學校的人,而是在宿舍裡從這張床,偷偷爬上另一張床的人。
她知道,她心中總是偏袒的那個同學,偷偷在考卷上把答案圈起來但假裝算錯分數沒有扣到的那個同學,曾經被約談。她知道某個夜晚,那個同學哭得傷心。
那是一個喜歡寫小說的年紀,她在數學課時偷偷書寫兩個女孩的愛情故事,在課堂上被老師發現而沒收。「一個月後才能來跟我拿。」老師說。
會被約談嗎,她在心中焦慮著,會被告知家長嗎?她知道有人因此轉學。
結果,這件事沒有通報家長,反而是數學36分的考卷先被媽媽看到了。
對於不及格的數學考卷,媽媽的回應是,如果你不想讀書,告訴她就好。媽媽再也不會管你,隨便考一個爛高中,十八歲等你高中畢業之後,家裡就不會再養你,你可以跟家裡老死不相往來。
「我國中的時候為了考高中,每天晚上都只敢睡三個小時。」母親說。
「不然我怎麼考得上第一志願。」母親說。
她安安靜靜地聽完母親的歇斯底里,回到不能鎖門的房間,安安靜靜地,把考卷撕碎。
後來,她考上了第三志願的女校。
更後來,她考上了比母親的大學好的大學。
然後,她剪了被母親碎念很久的短髮。
再然後,一天,她的母親怯懦地問她,她是不是在和一個女性好友交往。
她安安靜靜,什麼都不想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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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大後的事情發生得很快也很瑣碎。2017下半年,上大學的她終於搬離家中,作為一個台北人第一次摸透了捷運路線圖。之後經歷了公投。公投的那天晚上她和朋友們一起喝酒,說著嚴肅的話題,心中對於未來的想像晦暗。她要好的朋友把社群的自介文改成「台灣人公認的怪物」,她聽說有人撐不住壓力崩潰、離開世界。她躲在棉被裡哭。年輕女孩第一次經歷理想的碎裂的哭。原來她的正確答案站在這麼多人的對立面,的哭。
隔年,釋憲通過,2019年,婚姻合法了。她看到一些有名的人結了婚,為的是在幾年後聽說他們也離了婚。她身邊的朋友們都還沒到那個年紀,還沒出現這樣的問題。
那時的她談了第一場戀愛。她把戀愛談得天翻地覆,幾乎像是想要最有效率地利用一個伴侶一般,把所有戀愛中需要牽扯到另一個他者的,最戲劇化的情節全都在一個人身上感受完。花了五年的時間,糾纏不清藕斷絲連。似乎等到榨乾了一段關係所能感受到的所有情緒,她就能寫出別的,更有價值的文字或小說。
你知道,只要她用這種方式描述,就能說得像她有主控權。
從十八歲談到二十三歲的戀愛,經歷分手與被分手、劈腿與被劈腿。她劈腿的對象,強硬穿越她身體的界線,與她建立了模模糊糊的關係。「可是他說他喜歡我。」這樣的想法當時經常縈繞她心頭。不過之後才想起,喜歡,甚至只是喜歡而不是愛。而她成功地利用這段關係,勾起了伴侶的醋意。
所以在更之後,有時候,她覺得那是她自找的。
離開與伴侶的關係之後,她又把自己留了幾年的長髮剪短,短成男孩的模樣。
她被母親念了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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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她終於到了那個年紀,身邊的人開始互訂終身的年紀。看到同性伴侶好友登記的消息,她算算,原來也過了六年。
同婚已經過了六年,公投過了七年,而七年前與好友們一同扼腕哭泣的日子已經遙遙遠去,街邊出現了倡議其他投票的人。她在該簽名的時候簽名連署、笑著拿走一些志工的傳單說加油,再面無表情地快步經過另外一群人。心底,她依然在這次投票中有堅定的立場,只是不再像以往有力氣對身旁的人聲嘶力竭。
因為到了這個年紀,她發現世界上開始出現一些,越來越困難的問題。
跨性別、多元性別廁所、免術換證、代理孕母……
人們討論生理性別男性只要聲稱自己的心理性別為女便能進入女廁、人們討論女裝男子挑一些具有性別刻板印象的角色扮演、人們討論男同志耗費金錢與心力在地球的另一端找美麗女子植入自己的精子,只為延續自己的香火,並在社群網站上說自己是「母親」。
這一次的投票與上一次的題目並不相同,不過她已經成長到,無法全心全意地看著大家討論這些的年紀。她有自己的學業、自己的工作、自己不確定是否有價值的寫作,以及自己的孤寂。她的生活不再有餘裕,也不再有那麼多好友一同義憤填膺。即便她知道曾經身邊的那些好友,都仍有觀看著這一切的雙眼。
只是,一雙眼睛要看多少東西?
一雙眼睛能夠處理多少資訊?
離讀書考試的年紀遠了,她已經忘記「有正確答案」是怎麼一回事。
她有點懷念。她不知道這樣的懷念,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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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罷免的前一天,她去了男同志酒吧,人群擠在一起,舞台上的漂亮男孩們大跳K-pop,她在一群男子之間感覺無比的安全。
直到她的手臂突然被拉去放在一個人的胸肌上。
「我愛你。」
什麼?
「他說他愛你啦。」男子的朋友幫腔。
我是女生。
「喔。」那個男子明顯地醉了。
她的男同志朋友牽起她的手把她拉走。
所以我被男同志搭訕了嗎?她對朋友說。
「這裡沒有女生搭訕你,會不會很無聊?」
我又不喜歡女生。
「蛤?」
我不喜歡女生。她笑著說:「我是直女。」
她的朋友愣住。
「沒事,很多人誤會。」
「你很像女同志。」
「我知道。」
那天晚上,有另一個男孩跟她搭話,是一個來台灣玩的香港人,笑起來很可愛的男孩子。先問了她跟她的女性朋友是不是一對,她說不是,那晚第二次「出櫃」,她是直女。「我覺得你們很漂亮。」謝謝你,男同志的稱讚經常更讓人安心,不知道為什麼。
她當然知道為什麼。
「我支持女權,因為女生都跟我們這些queer站在一起。」他帶著爽朗的笑容說。
是嗎。她笑。她沒有說,為什麼台灣的男同志都好像活得越來越自在,甚至打著性少數的名義認定自己有權利張揚自己的無知了?她當然知道這些都是氣話,只敢在心裡想的氣話。她心裡已經經歷過無數次的辯論與自我說服,都沒辦法安撫自己心中確切感受到的相對剝奪感。是不是,是不是我們都一樣沒有權利,一樣,手無縛雞之力的時候,我們才能真的站在一起?
這個可愛的香港男孩,甚至比自己知道應該要罷免幾個立法委員才是「台灣人的勝利」。連這個都不知道,我敢說自己是台灣人嗎,她想。
我是不是厭男啊。她想。厭男但還是愛男,還是個異性戀,還是個直女,好好笑。
還是在被誤認成女同志時感到安全,好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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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失敗了。她想起了多年前難受的夜晚。她想到,可能有許多其他的少年少女,是在此時第一次破滅了理想。而他們可能也如當時的自己一樣哭泣。
這是好事吧她想,總得經歷過的。
十月底。這天是晴天。看著限時動態才發現原來這天是同志遊行。上了大學之後,那是她鮮少缺席的盛會。把自己打扮得好看,想穿什麼就穿什麼、想露什麼就露什麼,大多時候穿著的便是那雙有彩虹標識的馬丁鞋。
這天,她還是打扮得漂亮地,穿著這雙鞋出門了。破了一個小洞的,有彩虹標誌的馬丁鞋。聽說那天有雨,她不確定那天雨停時,是不是也像釋憲通過那天有彩虹。
而她只是不再走在那以往的人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