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風/新畫廊、老屋、老樹及其他
在老台北市的中心位置──我說的「中心」是指地理上的中心,跟能賺錢的「商業中心」或有權力的「行政中心」無關,就是老老實實的市中心。那裡有一條街叫青田街,青田街上有一間畫廊,我有時會帶遠方來的朋友去那裡坐坐。
青田街在「日本時代」叫「昭和町」,聽來像「天皇級」的領域。我喜歡「日本時代」這個詞兒,我小時候聽左鄰右舍的本省人都是這麼說的。後來冒出了「日據時代」和「日治時代」二詞對立,就累人了──因為說話的人莫名其妙地要為一百年前的事找個動詞來表示自己個人的「政治立場」,實在有一點煩。
相較於「畫廊」,我更喜歡那棟「房子」。而相較於房子,我更喜歡院子裡的「大樹群」,其中的芒果樹長得有八層樓高,真是嚇人。
那棟房子屬於台大,曾是台大哲學系主任住的宿舍。那教授身故後,因他的媳婦也是台大教授,就沿住了下去,一直住到「不堪住」了。之後,房子「空著」,比古剎更淒涼。在更早更早之前,1928,台大建校,屬於日本。日本時代誰住這裡?應該是個日籍教授。算來這棟房子可能接近一百年了。
凡公家配住的宿舍大多都有個毛病,就是缺少修護的人。「上面」的人不肯修,住戶自己也不甘出錢修,就這麼耗著──但有個傢伙卻很熱心光顧,那傢伙的名字叫「蛀蟲」。台灣地屬亞熱帶,又濕又熱,是蟲類天堂,(咦?連我們政壇上也不乏蟲類呢!)如果你的房子是木造的,雅則雅矣,但若沒有勤做防蛀工程,房子的木料不久就會被異類「小屁蟲」一口一口吞下肚去。而且,就算你花錢做防蛀,也未必擋得了小蟲子想吃木頭的天性。
老房子,是古蹟,依法不可拆,但它又病入膏肓。聰明的台大便想出個好辦法(其實此法不是台大發明的,凡「公家」都懂這竅門),他們把房子租出去,規定承租的人要自己去修理,修的錢歸住戶出,住進去以後,租約大概是九年,然後可以再延。我聽畫廊的人說,他們光修房子就用了兩千萬台幣。這還不包括畫廊主事的賴先生到各處「去撿」「去買」「去求」一些老建材如老瓦等。
這房子,依法說是「不可拆」,但事實上也只能是抽筋換骨重新翻建(建得儘量「仿舊」罷了)。孔子說「朽木不可雕也」,朽木有什麼辦法雕刻?我不知道,只覺「在藝術家手下」,「或者不妨一試」。但「舊朽木」絕不可以用作「建材」,則是百分之百的真理,一點都不用懷疑。
嚴格說,這棟房子既頹爛了,唯一的方法就是用鋼架撐著。至於原始建材的紅檜木,先別說其天價,事實上,木材市場裡根本就無處可買──台灣禁砍檜木已經幾十年了,要保持用舊規格建材,根本做不到!
好在換了鋼梁和新舊夾雜的木材,設計上看來大致仍不失古色古香。新屋子又用了大量玻璃(老式玻璃),光線特別明媚宜人。
但此棟建築中真正保留下來的古蹟其實是樹,樹都長得高大健康。我常仰視它們到脖子發疼,仍捨不得不看。
日本人的原國土最南只到九州,一八九五奪了台灣以後,就想來發展熱帶植物,所以去中部種了紅茶,到校園種熱帶果樹,我中學有四年在屏東女中,當年日本時代屏東人不怎麼讓女孩子讀書,地廣人稀的屏女幾乎成了熱帶植物園。
畫好看,房子好看,但它們都不如後院裡那群又高大又蒼老又青翠欲滴的大樹好看,不管是熱帶果樹,還是中國南方的樟木。
另外,畫廊還有一項好構想,四壁是掛畫用的,而中間的一塊留出來的空間,是給客人喝茶用的,散放了大約七、八張桌子。
我帶朋友去,表面上是去喝茶,其實,我老是提醒他們:
「要看樹哦!在都市住宅裡,你看過這麼漂亮的樹嗎?」
老闆對我很好,常不收我茶錢,我因慚愧,所以有次就去買了些點心相贈。又因怕郵寄破損,便請人幫我送去。
送去之前,為了好拿,我想還是綑紮一下吧,便自己動手搓了一截細繩子把禮品紮好。
不過,我又小裡小氣,附了一張紙條如下:
這包小禮物,是送給畫廊中的朋友吃的,不成敬意。
但那根包紮用的繩子,你們如果覺得好用就自己留著用──若是沒用,想丟掉,就請不要丟,而為我存著,下回我去的時候再拿回來。
禮物,他們也許常收到,但附上這麼一張怪紙條的事,卻沒碰到過。
他們七嘴八舌地討論一番之後,便有「行動派」的人主張上網去查,這種繩子是哪裡的產品?不料竟然查不到。
(唉,奇怪,這年頭,大家都把「網」看作是無所不能的,什麼事都去問「網」,「網」簡直成了「王」。)
他們不死心,便打電話給我,問:
「張老師,你這繩子是在哪裡買的呀?我們好奇,為什麼我們在網上怎麼查都查不到?」
我在電話上不覺笑出聲來。
「當然找不到啦!這不是哪家公司的產品,是我自己用手搓出來的啦!」
「呀!你會搓繩子?好厲害!」
他們哪裡知道,我其實是個笨到連智慧型手機都不善操作的人呢!
但是,我喜歡用手,人類的手會做的事成千上萬件。手能寫字、能畫畫、能刺繡、能彈琴、能指揮樂團或操兵表演、能在兩個山頭上打旗語、能為人動手術、能掐花、能製陶、能栽種、能縫補、能射箭、能揉麵、能擀麵、能拉麵、能捻麵糰成貓耳朵、能捏小麵人、能舂米、能打毛衣、能彈棉花、能採茶、能點人之穴、或為人按摩、能輕輕握住一個小小孩的手,掰著他的指頭,教他數「一、二、三……」。
當然,我還喜歡用手搓繩子。
如果可能,我真希望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有一天是「手節」(你知道嗎?這世界已有很多「怪節」,例如三月三日,是國際「耳朵節」,提醒大家要注意聽覺健康)。「手節」這一天不必放假,但要叮嚀世人,小心不要讓手「墮落」──而讓手高貴的方法不是塗抹蔻丹或香水或護手霜,而是讓它不要處於「失能」狀態。畢竟,笨手笨腳可不是好事。假如你看過米開朗基羅所畫「上帝造亞當」的那幅畫,「擬想中」的「上帝」與「亞當」,兩者之間除了眼神的互照,加上四下風起雲湧的大律動,「神」「人」間真正如雷如電欲碰欲觸的肢體竟是手指尖。上帝「以指傳指」度給人類的──獨獨交給人類的──不可思議的「手之天稟」……
做母親的,能把孩子的指頭教聰明了,這份遺產之豐厚,應該不下於三棟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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