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望雲/一首詩,造出一個吃人魔
任何盤點中國史上最大殺人魔的文章或資料,總會把唐朝末年「造反」的黃巢算進去。
有句俚語「黃巢殺人八百萬,在劫難逃」,就是形容此人的恐怖。
帶兵打仗肯定會殺人,殺多殺少也都難免,但黃巢被傳得最恐怖的劣跡卻是,他會吃人肉。
因此,即使我知道電影《滿城盡帶黃金甲》片名是出自他的詩〈不第後賦菊〉:「待到秋來九月八,我花開後百花殺;沖天香陣透長安,滿城盡帶黃金甲。」但在唐朝那個詩鼎盛的時代,會寫詩的可不一定是好人,我還是認為,黃巢就是天良喪盡的「食人魔」。
但前一陣子翻讀客家文獻,在先父的遺著《客家源流探索》中看到一則故事,看得我眼珠子差點掉出來。
▋客家走黃巢風俗
故事大意是黃巢部隊在某一年端午節前,殺到今天的福建寧化(也是客家人聚集的地方),見到一個婦女帶著兩個小孩逃難。
黃巢見她把年紀大的孩子背著走,而年紀小的孩子卻是牽著走,感到很奇怪,便問婦女是什麼原因。
這位婦女回答:「黃巢造反,到處殺人,百姓到處逃難。這年紀大的是我的姪兒,他的父母已在逃難中死了,留下這可憐的孤兒,萬一有個閃失,就斷了香火,所以,我背著他走;這個小的是我的親生兒子,為了保護姪兒,也就顧不上他了。」
黃巢聽了很受感動,便安慰她:「不要怕,你趕快回去,把黃葛藤掛在家門口,便可保全家安全。」
婦人走後,黃巢隨即下令,部隊凡遇見家門口有懸掛黃葛藤者,不准侵犯。這位婦女後來知道向她問話的就是黃巢,急忙趕回家,動員全村人去割黃葛藤,懸掛在村莊的路口和各戶的家門口,果然保護了全村百姓的安全。
後來,村民為紀念躲過的這一劫,便把村名改叫「葛藤坑」(或葛藤村),此後每年到了端午,大家也照樣把葛藤掛在家門口,形成今天客家獨有的風俗,叫作走黃巢。意思是,讓黃巢走人。
這傳說帶給我最大的一個疑惑是:如果黃巢真是壞到骨子裡,連人肉都吃,怎會放過那個婦女和兩個小孩。
好奇之下,便去查了有關黃巢吃人肉的史料來源。沒想到,查到了一個不一樣的黃巢。
▋出自〈秦婦吟〉
「黃巢吃人肉」在正史上最早是來自《舊唐書‧黃巢傳》的記載,上面寫著:「賊圍陳郡三日,關東仍歲無耕稼,人俄倚墻壁間,賊(按,這個賊指的就是黃巢部隊)俘人而食,日殺數千。賊有舂磨砦,為巨碓數百,生納人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
重點是後面提到的,黃巢製造了數百個巨大的碓,也就是杵臼,每天把數千個活人丟進去,碾碎了,和著骨頭當軍糧吃下去……
光是用想像的,都會嚇到尿褲子。
不過,要知道《舊唐書》是後晉天福六年(941年),晉高祖石敬瑭命張昭等人所撰寫的,由宰相趙瑩監修。後來趙瑩沒當宰相了,再由劉昫代為監修。後晉開運二年(945年)完成。
黃巢大約是875年左右與姪子響應王仙芝開始作亂,884年被殺;距《舊唐書》開始編寫的時間有五十七年,中間在唐朝之後還隔了個後梁和後唐兩個短命朝代,包括負責撰寫的張昭(生於894年),和先後監修的趙瑩(生於885年)、劉昫(生於888年)等人都不可能親眼看到黃巢吃人的事,那麼吃人肉的根據又從哪裡來的。
其實是一首詩。
晚唐五代詩人韋莊在〈秦婦吟〉中描繪了黃巢殺人的場面,其中有一小段提到:
尚讓廚中食木皮,黃巢机上刲人肉。東南斷絕無糧道,溝壑漸平人漸少。(註1)
當時臥病在長安城的韋莊,有可能目擊或至少聽說了唐軍和黃巢部隊在城內的戰鬥,死傷慘重,長安城居民肯定也不好過,帶病的韋莊更是難受,悲憤之下,寫出了〈秦婦吟〉。
這首詩生動描繪了百姓苦況,當年流行一時,許多人家都將詩句寫在屏風和門簾上,使得詩中一些誇張的描寫,也被認為是真實情況。
不過,韋莊是詩人,為了表現戰爭的慘烈,在詩中做了誇張的描述,是很正常的,就像李白的「白髮三千丈」一樣,去質疑是否真的,就失去讀詩的趣味了。
看〈秦婦吟〉詩中提到「黃巢机(桌子的意思)上刲人肉」,黃巢在桌上割人肉,字面義的確有吃人肉的樣子,不過,我相信韋莊並沒有看過黃巢部隊吃人肉的場景(如果看到,你認為黃巢會放過韋莊這塊『瘦肉』嗎),純粹是詩人的想像。
因此,這裡的「机」也未必是餐桌,刲人肉,也可以解釋成單純的作戰殺人。
但不管如何,到了《舊唐書》,好像就把這個「机」理解成了一種「機器」(杵臼),還「進化」成了舂磨砦(專門用來搗碎人肉的營房),這就很離譜了。
你想想,要能搗人用的杵臼,得有多大?而且以黃巢部隊的情況,也得用千斤重的石頭才能製成。那個時候沒有電力,即便製成,要用這種石頭杵臼搗碎一個人,至少要上來幾十個巨石強森(Dwayne Johnson)才行,還得一天搗爛幾千人?沒有今天的科技,和夠強的電力,根本做不到。
我看網上有人評論,很有道理。如果黃巢真有這麼先進的科技和生產工具,又何必浪費時間搗人肉呢?直接造火炮不是更快。唐初醫學家孫思邈(581-682)在《丹經內伏硫磺法》中就有相關配方,把硝石、硫磺和炭化皂角子混合,就能猛烈燃燒,力道有如火藥,改進一下就能製造大炮。
更何況,黃巢帶領的部隊是游擊式作戰,他不可能讓士兵總是拖著那幾百個巨大的石頭杵臼到處轉戰,跑來跑去,除非黃巢軍中還有現代化的重型卡車!
再者,在幾乎天天打仗的環境下,黃巢也不可能閒下來去製造大型的石頭杵臼。
沒錯,部隊吃人肉在古代時有所見,我讀過最惡名昭彰的,是隋末朱粲的部隊,在征戰中因缺糧難以為繼就烹煮人肉,但按《舊唐書》的說法,像黃巢這麼稀里糊塗把人碾成血肉連骨頭渣渣吃下去的,太扯淡了。
別說是人啦,就算是一隻雞,你會把雞連毛帶骨帶內臟和屎尿搗碎了吃下肚去?
▋《舊唐書》自我掌嘴
搞笑的是,《舊唐書》一方面跟著韋莊的詩去塑造黃巢吃人肉的恐怖形象,另一方面,又自我掌嘴,把黃巢部隊寫得很高大上。
例如《舊唐書.僖宗本紀》提到光啟元年(885年)十二月,也就是韋莊描寫黃巢刲人肉的中和三年(883年)之後兩年,有一段話是這麼寫的:「初,黃巢據京師,九衢三內,宮室宛然。及諸道兵破賊,爭貨相攻,縱火焚剽,宮室居市閭里,十焚六七。」
大意是,黃巢在長安城的時候,長安各宮殿民房都是好好的,等到唐朝「官軍」進來,長安才被唐朝的軍隊焚毀了。看來是唐軍壞到不行,你怎麼能賴黃巢?
黃巢部隊是什麼樣的部隊,從《舊唐書‧黃巢傳》另一段也可看出,「時巢眾累年為盜,行伍不勝其富,遇窮民於路,爭行施遺」,就是說部隊連年當盜匪,很有錢了,行軍時看到路邊有窮人,便會把錢財贈送給那些窮人。(很有俠盜羅賓漢的味道。)
「濟貧」的錢哪裡來的,除了有可能沿途「劫富」之外,最大的財源或許是廣州的胡商那邊。
乾符六年(879年),黃巢向朝廷討封廣州節度使不成,一氣之下就去打下了廣州,控制嶺南,但《舊唐書》沒有提到黃巢在廣州有殺人,只是搶奪財物。
不過,當時有個阿拉伯學者阿布‧賽義德‧哈桑在其編著的《中國印度見聞錄》一書曾提到黃巢在廣州有殺人,他說:「據熟悉中國情形的人說,不計罹難的中國人在內,僅住在城中經商的伊斯蘭教徒、猶太教徒、基督教徒、拜火教徒,就總共有十二萬人被他殺害了。」
後來《劍橋中國隋唐史》也採用這個說法,坐實了黃巢在廣州殺人的事。但從哈桑的文章中,有兩點值得拿出來提提,一,他也是聽「熟悉中國情形的人」說的,不是他親眼看到的;第二,就算黃巢有殺人,目標也是衝著來自外國所謂的胡商。但有沒有12萬人那麼多,我保留。
這裡要再補充說明一下,當時廣州的經濟幾乎都是被外國人(所謂胡商)掌控,而且他們也養了自己的雇傭兵,在城內作威作福,囂張得要命。
黃巢想在廣州當官,有一半原因當然是要搶外國人的錢財,事實上應該也真的這麼做了,因為部隊要錢嘛,否則哪有錢去施捨給窮人。另一半原因也或許是要藉此整治那邊的治安。
最後再回到我們的主題:吃人肉。
剛剛提到,古代部隊吃人肉不是不可能,但對於一個已有規模的部隊來講,要把人肉當軍糧,那得窮到什麼地步。黃巢部隊因四處劫掠,其實並不窮,甚至還很富有(註2),才有餘錢捐給窮人。
只是在黃巢到廣州搶劫了一筆錢後,嶺南發生疫情,黃巢兵力損失慘重。十月被迫北上,廣明元年,即第二年,880年,渡過淮河,年底攻下洛陽,又一年,881年初,進入長安,882年,唐朝官軍進入長安與黃巢部隊PK……再一年後,韋莊就寫下了〈秦婦吟〉,控訴黃巢吃人肉。
北宋歐陽修等人合撰的《新唐書》上講到黃巢部隊從廣州北上時也盛讚「整眾不剽掠」,軍隊很有紀律,入長安城之後,由於軍紀嚴明,城裡面好像沒發生過什麼大事一樣,馬照跑,舞照跳。甚至「見窮民,抵金帛與之」(看到窮人家,會捐一些錢財)……
這樣的部隊,你說會殺人,我當然信,打仗怎麼可能不殺人不死人,看看俄烏戰場就知道……
但要說會吃人,且連皮帶骨吃下去……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註1:〈秦婦吟〉在中國文學史上與〈孔雀東南飛〉、〈木蘭辭〉並稱「樂府三絕」。怪的是,該詩當年雖然很風行,但韋莊晚年卻不願後人提及,在他的詩集《浣花集》和《全唐詩》中均不錄,以致失傳了一千多年。直到1900年,敦煌莫高窟藏經洞被發現之後,這首詩作原貌才再次現身。
●註2:黃巢部隊多有錢,從他兵敗之後,《舊唐書.僖宗本紀》的記載就可略窺一二:「(中和四年五月)己巳,沙陀渡汴河,趨封丘,黃巢兄弟悉力拒戰,李克用擊敗之。獲所俘男女五萬口,牛馬萬餘,並偽乘輿、法物、符印、寶貨、戎仗等三萬計。」可謂「黃巢錢,淹腳目」,還有牛馬萬餘頭,哪還需要吃人!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
逛書店
延伸閱讀
猜你喜歡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