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文/鼓掌
鼓掌即拍手,又叫擊掌。音樂會常碰到鼓掌問題。
不是人類獨有的,我們看猿猴歡樂時,常有拍手跳躍的動作,才知道這大約是靈長類動物的特性吧,高興時會鼓掌以示。
中文音樂與快樂,都用了「樂」這字,雖然讀音不同,而含意是相通的,證明音樂本該為人帶來歡樂。歡樂的層次或有差異,有的淺、有的深,過程也有短長之分,不可一概而論,但人有了歡樂,就自然會現示出來,《詩‧大序》說:「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這段文字說的雖是人面對詩的歡樂表情,其實也可用來描述音樂,「手舞足蹈」包括鼓掌。中國人看戲,聽到主角唱到激昂處,便跟著鼓掌叫好,唱者聽了更為賣命,接著唱聲掌聲再加打賞聲不斷,形成劇場高潮,雖然嘈雜了點,但俗語說:「懂的看門道,不懂的看熱鬧。」就這麼回事兒嘛,要是戲場不熱鬧,還得叫它是戲場嗎?
在西方也一樣的,尤其在演出歌劇的時候,歌劇表演人間悲喜故事,故事進行到高潮,男女主角賣弄技巧唱詠嘆調(用花腔方式唱,所以也叫花腔)時,台下聽(觀)眾起身叫好,歡聲雷動,往往造成劇壇勝事,要是演員賣弄了半天,卻沒人高聲呼叫Bravo(帥啊),那就表示冷場,冷場連連的歌劇還有人來看嗎?所以西方演歌劇,到今天仍不禁止場中叫好鼓掌的,只是有涵養的觀眾會等主角把花腔唱完,樂團也暫停演奏,好讓觀眾擊掌或起立歡呼個痛快,這時主角也會適時的向台下鞠躬道謝,這是一般的規矩。
談起歌劇花腔,就是歌劇主角在唱到一段高潮樂段時,樂團見機停下演奏,刻意讓演唱者單獨表演,通常主角會把前面唱過的一兩個旋律,用另一種方式重新唱一次,有點像器樂曲中的變奏曲(variations),完全是賣弄歌唱的技巧,所以叫「花腔」,也叫「花唱」。這種表演方式是極自由的,主角與樂團有默契在,伴奏的如是小型樂隊,可隨時配合,但大型樂團就有點不宜了,因為這動作有點「隨興」,不好掌握,所以十九世紀中葉之後的歌劇作曲家,往往在總譜中為主角預留了一些個別表演的空間,等主角特殊的表現結束,樂團再加入,唱歌的人看情況,可以把這段表演任意拉長的,樂團怎麼配合呢,其實是有默契在的,演唱的人會用一個高又長的華麗顫音來表示他的獨立表演行將結束,樂團隨即加入最後的合奏,到整個樂段停止的時候,全場觀眾便可起立鼓掌與歡呼了。
後來歌劇上的這習慣也帶進純樂器演奏的音樂會了,尤其在協奏曲上。協奏曲有項主奏樂器,主奏樂器是小提琴,就叫小提琴協奏曲,主奏是鋼琴就叫鋼琴協奏曲,演奏這主要樂器的人很像歌劇中唱高音的主角,作曲家也幫他們安排了在演奏時有展開「花腔」式演奏的機會,就是在行板或快板樂章行將結束前,擔任協奏的樂團會暫停下來,讓獨奏者有馳騁他們獨門技巧的機會,在西方古典音樂中有一專有名詞叫它Cadenza(之前有人譯作「即興奏」或「花奏」,現在多以義大利原文來叫它)。
在十九世紀之前,歐洲的樂壇對音樂會鼓掌的事並沒有嚴格規定。中古時代以前的音樂分兩種,一種是宗教音樂,一種是通俗音樂,宗教音樂通常在教堂演出,有神聖性,表演的多是有關《聖經》的故事,演員虔誠演出,聽眾虔敬聆聽,演出時是不太能叫好的,至於通俗音樂,就比較自由了。但通俗音樂也分正式與非正式,正式音樂會王公貴族才辦得起,在海頓與莫札特時代,樂師一個個還得戴著有辮子的假髮,其實是侍者的角色,要他們以音樂來侍候王侯罷了,主人要談話了,會朝下人示意,下人就指揮樂團停止演奏,演奏者或音樂家雖很有名聲,但在貴人面前永遠是附庸,要你奏就得奏,不要你奏時,就得靜悄悄在旁侍候,要你退下,你也得欠身且無聲的退下,在宴會中音樂如小菜一碟,可有可無,這一點在中國也一樣。
大約到了貝多芬的時候,就改變了,創作的藝術家逐漸受到尊重,大規模的音樂會也多了起來,交響曲與協奏曲體制都變得比之前要龐大許多,演奏起來也不是你想停就停得了的,音樂也不僅是用來幫襯熱鬧,演奏逐漸成為一群專家在做的事,而越來越帶有嚴肅的藝術風格了。再加上傳統社會也逐漸解體,王公貴族仍在,而庶民大眾參與藝術活動的機會大增,各地紛紛蓋了一般民眾可進的歌劇院與音樂廳,聆賞是一種高雅的生活形式,隨之而來,聆樂的規矩也變多了。
鼓掌歡呼是其一,譬如規定全曲演奏完畢才可以鼓掌,樂章結束時不可鼓掌,理由是怕干擾演奏者的情緒,這些規定並不見得是明文,而是音樂廳在長期經營之後形成的「常例」。
現代演奏廳往往在正式開演前用廣播提示觀眾,全曲結束之前請不要鼓掌,但人是情緒動物,有時很難控制得住的,假如音樂在快板之前的連續強音,很容易把人帶入極亢奮的狀況,交響曲與協奏曲的第一樂章之後往往是快板作結,很多人聽了後會掩不住情緒的鼓掌起來。碰到這種尷尬的場面,知趣的指揮或演奏家也許暫停動作,不作反應,等掌聲過了再繼續既定的「行程」,但也有少數的指揮與演奏者會流出失望或厭惡的眼神,對之後的演出就可能造成影響了,另一方面,少數的鼓掌者往往遭同在台下觀眾的噓聲與「白眼」,對他們而言,也不很好受。
最有名的是柴可夫斯基的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第一樂章結尾極為亢奮,演奏完畢常引起觀眾歡呼,完全是情不自禁式的,怨不得觀眾,誰要柴可夫斯基把這段音樂寫得這麼煽情又高亢呢?一次小提琴家帕爾曼演奏此曲,第一樂章結束,觀眾歡聲雷動,帕爾曼只得停下,一直以高雅的點頭微笑作回報,耐心等觀眾熱情平息,等全場重歸寧靜後,才繼續演出第二樂章,我覺得這是比較好的處理方式。
要是第一樂章結束時不那麼高亢,觀眾是很少會用鼓掌打斷的,同樣是D大調的小提琴協奏曲有貝多芬與布拉姆斯寫的,也非常有名,但很少會被人打斷,主要是樂章終了時不如柴可夫斯基的激情。另外孟德爾頌的e小調小提琴協奏曲第一樂章結束時十分華麗,但從來不會發生鼓掌歡呼的事,原因是此曲的第一與第二樂章是相連的,中間不作停止,觀眾就是想見縫插針,也比較無機會。
有關音樂會鼓掌的規定,是慢慢形成的,到十九世紀之前不算很嚴,但二十世紀中葉之後,就約定俗成到人人遵守了。而前面說的這些規定通常是用在一般的音樂會,關於歌劇不見得要全曲結束才可鼓掌,前面說過男女主角在劇中吟唱詠嘆調後往往是可以鼓掌的,還有歌劇會分幕,每當一幕演完,布幕放下時,觀眾可以鼓掌叫好的。
演出馬勒第九號交響曲時,演奏廳通常會事先通知觀眾要切守鼓掌的規則,原因是馬勒這首曲子結束的第四樂章的最後十分鐘,是用極小極細的聲音來呈現的,觀眾必須屏氣凝神才能「稍稍」聽到。這首被許多樂評者視為「浩大的死亡之舞」的曲子,是馬勒寫完的最後一首交響曲(馬勒有第十號交響曲,但只寫完第一樂章就死了,並未完成),所以這首曲子等於是馬勒向世界告別之作。最終的一長段,演奏廳也會配合極細微的樂聲,把燈光捻熄到只能看到指揮手勢的地步,耳尖的人可以聽到馬勒《悼亡兒之歌》(Kindertotenlieder)中第四首〈我以為孩子只是出去一下!〉(Oft denk' ich, sie sind nur ausgangen!)的絕望歌聲在細細且不斷重複,稍遠的觀眾根本聽不出樂團那麼細小到幾乎全無的聲音,只能沉醉在馬勒創造的特殊幽靜與黑暗之中,直到指揮把高舉了一刻的手頹然放下,才知道樂曲已結束,這時演奏廳的燈光也慢慢放亮了,觀眾便可盡情鼓掌了,但由於氣氛太過凝固,掌聲不會很亢奮。
馬勒交響曲大多由自己指揮首演,只是這首曲子完成不久馬勒就死了,所以首演是1912年6月12日由他的學生華爾特指揮在維也納演出的。這首曲子在馬勒言是極重要的作品,但愛聽的人不算多,主要是全曲太晦暗了。海汀克曾指揮阿姆斯特丹皇家大會堂管弦樂團演出馬勒九號,他怕觀眾不知何時結束,便在演奏了十分鐘幾近「無聲」之後,手仍高揚了十多秒,突然間他右手一鬆,手上的指揮棒自然落地,觀眾會意,停了一兩秒鐘,幽幽的掌聲便在四周連綿響起,但為了尊重馬勒寫這首交響曲的心意,只有掌聲,沒有歡呼,此曲演出之後也沒有安可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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