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白,初戀‧徵文佳作】歐德曼/來不及聽的話

她留給我一輩子的愧疚和悔恨,那天之後我沒有再打架惹事,也沒有再談過戀愛。(圖/Pixabay)
她留給我一輩子的愧疚和悔恨,那天之後我沒有再打架惹事,也沒有再談過戀愛。(圖/Pixabay)

💻搭配類型|青春、校園

💻劇情主要角色|高次元、李文宜

💻編輯最愛金句|

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女孩的笑容,儘管她是因為看到我的蠢樣而笑,但在那一刻我看到了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也是從那一刻起,女孩變成了我的文宜和我的初戀。

文/歐德曼

下午四點五十分,我照例趕在下班人潮出現前,到樓下街邊的小吃店買晚餐。當我拎著便當袋走過一間才藝教室時,突然聽到後面傳來一句「要乖喔!」那一瞬間我只覺得頭昏目眩,血液直衝腦門,幾乎站立不住,手裡的便當袋也「砰」地一聲掉在地上,我反射式的扶著停在一旁的機車避免跌倒。

「老伯你還好嗎?是身體不舒服嗎?」熟悉的聲音再次從身後響起,我轉頭一看,是位年輕的媽媽正一臉關心地看著我,旁邊還站了一個小男生,大概是她的小孩。

「沒事沒事,腳步絆了一下而已。」我趕緊搖搖頭說。小男生乖巧地將便當袋撿起來拿給我。

「謝謝你啊小朋友。」我邊接過便當袋邊向小男生道謝。「這是你的小孩?」

「是啊。」年輕媽媽笑著摸了摸小男生的頭,「送他來上心算課—啊要上課了!」

「喔不好意思你們忙。再見再見!」我向她們揮揮手,年輕媽媽對我點點頭,轉身牽著小男生走到才藝教室門口,小男生跟媽媽說了聲「拜拜!」後便跑進教室。

「要乖喔!」年輕媽媽看著小男生的背影,又叮嚀了一句後才走到路邊騎上機車離去。

「這聲音也太像了……」我閉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氣後總算恢復鎮定,慢慢走回家去。

那年我高二,跟幾個從小在一塊長大的死黨組了一個小幫派,血氣方剛的我們天不怕地不怕,整天逞兇鬥狠打打殺殺,最常幹架的對象是市場角頭的那群小混混,只要遇上一定會爆發全武行,每次人少居下風的那方總會找機會討回來,所以不是我們被扁得落荒而逃就是我們追著他們打。

有一天我們放學後經過一家麵店,不經意地瞄到那夥人正在裡面吃麵,當然二話不說丟下書包就往店裡衝,那夥人看到我們也衝了出來,雙方人馬就在店門口開打,頓時桌椅齊飛尖叫聲四起,其他客人和路人紛紛走避。儘管店家試圖勸架但我們這邊仗著人數優勢打得正痛快,根本不理會老闆的話語,直到我聽到有個女孩喊了一句話:「不要打了!」

女孩柔柔細細的聲音雖然音量不大,也沒什麼威嚇性,但卻像魔咒似的讓我將手裡準備要砸向對方的鐵製圓板凳停在空中,那些被我們打趴在地上的混混趁這機會立刻爬起來逃跑。我放下板凳轉身,看到一個穿著女校白衣黑裙制服的女學生站在店門口瞪著我,她的身形看起來很瘦弱,眼神卻是無比的堅定。不知怎麼的在她的注視之下我原本的殺氣和狠勁全都消失不見,只覺得臉皮發燙無法思考,像個自知做錯事的小男孩一樣手足無措地站著不敢動。直到女孩轉身走進店裡,我才像大夢初醒般的回到現實,吆喝著兄弟將店家的桌椅扶正歸位,等我們整理好後女孩就揹著書包走出店裡離開。我本想追上去卻沒有膽量,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轉角。

第二天放學前我翹課跑到那所女校大門對街等待,希望能看到女孩,但是放學時穿著一樣制服、留著相同清湯掛麵髮型的女學生們如潮水般湧出大門,我根本看不出誰是誰。就這樣站崗了兩個禮拜後,我終於在放學過馬路的人群中看到了她,但我還是不敢跟她說話,只敢在她身後十公尺處默默跟著她,等到走過一個街角後,她突然停下腳步轉身看著我,我本來想逃走雙腿卻不聽使喚,只能立定傻傻地看著她。

「你不要再跟來了。」女孩說,一樣是柔柔細細的聲音。「你會遇到他們的。」

我一開始沒聽懂,看了看四周後發現我們已經走到市場附近,這才明白她說的「他們」指的是那夥市場角頭。原來女孩不只知道我在跟蹤她,還記得我跟那票小混混有過節。

「妳──妳叫什麼名──名字?」我結結巴巴地問。

「我叫李文宜。」女孩說。

「我——我叫高次元。」聽我自我介紹完,女孩沒說話,只是面無表情地看著我。

「我們可以──做朋友嗎?」我鼓起勇氣試探地問。

「我不跟流氓做朋友。」女孩毫不猶豫地拒絕,兩眼還是直直地看著我。碰了個大釘子的我無地自容,只想瞬間蒸發消失。

「對──對不起。」我向女孩一鞠躬後立刻轉身狂奔一路跑回家。

那天晚上我整夜沒睡,一方面氣自己平常跟其他女孩談笑風生揮灑自如,卻在這個我第一次動心的女孩面前表現得跟白癡一樣﹔另一方面被她拒絕的失落感竟是有如世界末日般的沉重。

第二天我不由自主地又在放學時去跟著她回家,之後的每一天也是,不論晴雨也不管我是在打球、打牌或是打架,只要放學時間一到,我就會停下手邊的事跑去跟著女孩,她似乎也知道我在她後面,總是在走到市場附近的街角時停下腳步,這時我就會識趣地轉身離開。這樣的默契持續了一個多月,有一天我跟著女孩走了一段路後,她停下腳步,我照例轉身準備回家,卻發現這裡離市場還很遠,我滿心狐疑地轉回身,就看到女孩站在我面前,鼻尖離我不到十公分,嚇得我往後彈開差點跌倒。

「你想跟我做朋友?」女孩雙眼直視著我依舊面無表情地問,我的心臟狂跳,張著嘴卻說不出話來,只能猛點頭。

「你能乖乖的不要打架惹事嗎?」女孩再問,我脹紅著臉還是說不出話,繼續以每秒三次的頻率點頭。

「好,那我們就是朋友了。」女孩說,我聽了欣喜若狂又不敢置信,只覺得天旋地轉,全身冒冷汗。

「深呼吸。」女孩扶著身體搖搖晃晃、快昏倒的我笑著對我說。

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女孩的笑容,儘管她是因為看到我的蠢樣而笑,但在那一刻我看到了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也是從那一刻起,女孩變成了我的文宜和我的初戀。我們並肩邊走邊聊,我感覺說沒幾句文宜就拉住了我,原來我們已經走到市場附近的街角。

「你該回家了。」文宜微笑著看著我說。

「不能再走一小段嗎?」我捨不得離開她。

「太危險了,那些人會看到你的。」文宜堅決地搖搖頭,我只好同意。

「那我走囉。明天見!」

「明天見。」文宜對我揮揮手,笑著說「要乖喔!」

接下來的日子是我人生最快樂的時光,我每天陪文宜上下學,假日一起出去郊外踏青,我熱切地和她分享一切事情,更喜歡聽她說話,因為她聰明、善解人意而且總是言之有物。我希望這樣的生活永遠不要改變,可惜天不從人願,我自己惹的禍終究改變了我們的一生。

我喜歡聽她說話,也喜歡假日一起出去郊外踏青。(圖/歐德曼 提供)

那天是星期六,我和文宜逛完夜市後走路回家,還沒走到市場附近就遇上那票混混。

「高次元!」一個混混叫住我,我心想這回躲不掉,便打算先讓文宜離開,自己再對付他們。

「我們去巷子裡講。」我跟那票混混比個手勢,再低聲跟文宜說「我來處理,你先回去。」

「你小心一點,我去找警察。」文宜小聲地說,我跟她點點頭,看著她跑開後便跟著那票混混走進路邊的巷子。一進巷子我的後腦就挨了一拳倒地,接著拳頭和腳如雨點般往我身上招呼,我勉強找到空隙站起來,順手抄起地上的木棍反擊,打得幾個人哀哀叫。

「幹!齁哩系!」我聽到背後傳來一聲怒吼,跟著是熟悉的聲音「不要打了!」然後在我前方的混混突然都停下手來,我感覺到有人從我身後輕輕抱住我,轉身一看,果然是文宜。

「文宜,妳怎麼──」我話沒說完文宜就癱倒下去,我趕緊撐起她的上半身扶她坐下,這才發現她的胸前有大片的血跡,一個混混手拿著尖刀站在她身後全身發抖。

「我──我不是故意的──她突然衝過來──」

「叫救護車!」我對著那個混混大吼,他嚇得丟下尖刀跑出巷子,其他人也跟著一哄而散。

「文宜別怕,妳不會有事的……」我哽咽著緊緊抱住她,眼淚和鼻涕不停地流,腦中一片空白。

「沒關係。」文宜虛弱地笑著說,一邊慢慢舉起手擦掉我的眼淚。「要乖喔。」

那是文宜跟我說的最後一句話。

雖然警察和救護車很快就來了,她還是因為失血過多離開了,留給我一輩子的愧疚和悔恨。

那天之後我沒有再打架惹事,也沒有再談過戀愛,一直安分守己靜靜地等待和文宜再相聚的日子。

那位年輕媽媽的一句「要乖喔。」讓這些往事再次浮現眼前,也提醒我再見到文宜時要說的第一句話,那句五十年前她來不及聽的話──

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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