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之後我們都成為平凡的大人
【成為法律人之前】
文/Jin
實習的晚上,我在深夜的偵訊室見到了大一時候的助教學長。
學長是刑法總則的助教,我一直記得那門課,因為那是黃榮堅老師退休前最後一次開課,學長應該也就是老師的關門弟子,同時也是最後一位助教。黃榮堅老師在學術界的人品和成就之高,還有寫給一般社會大眾的法律書籍有多暢銷,基本上只要是法律系的人都知道。老師退休多年,但我覺得即便是現在才剛要唸法律系大一的學生,也都一定多少聽過他的名字。這讓我每次說出自己的刑法是向誰學的,總是獲得無數羨慕的眼光。
不過我並沒有在第一時間認出學長。理由可能是時間相隔太久了,對於這個人的面貌已經模糊;也或許是,其實我大學時候不是太認真上課的人,學長的課輔都安排在早八時段,我幾乎起不來去看他的臉。
一開始我看到的只是一個高大的中年男生,戴著細框眼鏡,左手拿著傘,右手拿著公事包,同時律師袍掛在手臂上,略帶倉促地走進偵訊室。委任他的被告坐著回頭看向他。他示意被告轉身坐好,然後抬頭連說了幾聲抱歉、外面下雨、有點塞車。接著放下雨傘和公事包,套上法袍開始扣扣子。
檢察官和他說,不急不急,沒有關係。而他穿好法袍後,立刻上前遞出委任狀。我在上面看到了熟悉的名字才一時明白,他就是我人生第一個遇到,直到今天都還是非常尊敬的助教學長。
黃榮堅老師教的刑法總則並不是通說,白話文來講,就是和最高法院採取的見解有某些不同之處。再更白話或者更現實一點,如果志在通過國家考試,有比這門課更好的選擇。當然我大一的時候是沒有顧慮也不知道這些的。我大一時只有感覺:黃榮堅老師的刑法體系好簡單、好單純。比方來說,別的班講了一堆客觀歸責理論,但黃榮堅老師認為那些都不是「因果關係」的判斷重點;別的班在努力區分共同正犯、教唆犯、幫助犯⋯⋯,但黃榮堅老師說他們本質上都一樣。
關於老師的理論,老師寫了兩本厚厚的教科書,我在日後的時間裡,包含大四準備研究所考試、準備國考,包含畢業後心血來潮,才分期付款般地把它們念完。從頭到尾終於完整唸過一遍,佩服的不只有老師,還有助教學長。
學長厲害的地方在於,老師如此細緻完整、每個章節都將近或超過百頁的內容,能夠濃縮在寥寥幾張課輔講義紙上。雖然是濃縮,但幾乎是如實呈現:先介紹通說和實務見解,接著逐一質疑,最後提出可靠的觀點。大一可能單純跟著這個模板傻傻地寫期末考卷,但到了自己考過國家考試就會明白,能在考場上每一題都做到這種程度,很不容易;如果做得到六七成的話,大抵就離上榜不遠了。
學長就是我現在回過頭看大學生活,最好的助教模樣。他精準摘要了老師上課的內容,慎重地傳達或重現知識;知識不一定能夠直接派上用場,但他會努力幫你轉化成考試能用的樣子。
我研究所唸的是民法組,但不管任何考試,最高分的其實都是刑法。學長不認識我,也沒和我私下講過任何一句話,但這是我從他身上得到的東西。
多年以後再次聽到他開口,滿懷複雜的感受。
這個「複雜」不是負面形容詞,是綜合了感謝、好奇、企盼⋯⋯,還有疲憊的感覺。已經接近午夜十二點,雨後地下室潮濕的空間裡,所有人事物都像仙履奇緣一樣,耐心如同法力一般正在消散。包含檢察官、書記官、法警。包含我和學長。眼睛盯著空白的牆壁久了會留下殘影。我想像自己大一的時候,狹長的階梯教室早晨透著光,我坐在最後面,學長在最前面拿著麥克風。這樣的我們都在秒針一格一格轉動的同時,一點一滴消失。
坐在偵訊室中央的是詐騙集團車手,因為通緝而歸案。這是最常見不過的案子,學長能夠說的自然也不多,偵訊室裡所有人都心裡有數。
「被告是因為沒收到通知所以才沒有去開庭,他也不知道自己被通緝。」
「請考量被告已經承認犯罪,給予交保的機會。」
「謝謝檢座、謝謝書記官。」
程序來到結束了。這是今晚最後一個案子,書記官開始關電腦,法警開始關燈。檢察官帶著我走出偵訊室的時候,學長還沒走,他一個人遠遠站在人犯通道的盡頭。他駝著背脫下律師袍,然後又仰起頭,把襯衫最上面的扣子解掉,讓領帶從脖子稍稍鬆開。他撥了撥依然潮濕的頭髮。
我們往反方向走去,轉身瞥一眼,他像是時間隧道裡越來越小的光點。黃榮堅老師的刑法總則為期一年,共兩學期六學分,沒有其他作業或報告,期末考100%決定成績。不像許多老師在考試前會重點提示或稍稍洩題,兩個學期,黃榮堅老師都只有在期末考前和大家說一句:寫考卷要有生命力。
有生命力的意思是不要死背實務或學說見解,要勇敢寫自己的想法,勇敢把想法套用到題目的案件事實裡。可是兩次考試我都覺得寫得很差。好像很多東西沒寫到,也得出了一個好像不太不合理的結論,想說完蛋了,期末考100%,是不是要被當了。
不過最後拿到考卷時,助教在上面用紅字寫的都是「有生命力!」
我不知道學長是真心這麼認為,還是每個人都給予這樣的鼓勵。但那幾個紅字確實如同定心丸,讓我感覺到,好像真的能夠轉系走法律這條路。
而如今,我們都有成為一個有生命力的大人了嗎?
●專欄「成為法律人之前」:Jin,畢業於台大法律研究所,現為法律從業人員。曾出版散文《行星燦爛的時候》(九歌出版)。科系選擇往往一瞬,但總在懵懂間,你認為的「法律人」應該會是什麼模樣?
本系列專欄將帶你洞見法律工作者的前置養成,包含法律系學生各個面向、生活,同時也一一發現貼在法律人身上的職業標籤!每月一篇,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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