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總的後花園?花蓮玉里養護所裡的白恐受難者

玉里醫院的大禮堂(位於今新興園區後方山坡上)(陳永興提供)
玉里醫院的大禮堂(位於今新興園區後方山坡上)(陳永興提供)

文|李思儀(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系博士候選人)

緣起

2020年社團法人台灣共生青年協會承接的「臺灣時期相關史蹟點第二期調查案」,將玉里養護所列入待考查的史蹟點。源於統中會案的受難者許席圖因罹患,送往玉里養護所(1999年改制為玉里醫院)安置。

許席圖曾經活躍於大學校園,擔任自覺會會長,自覺會是於1963年至1970年在救國團的控制之下逐漸自主發展出的跨校、跨縣市學生課外活動組織,最終當局以許席圖等人欲成立「統中會」為由,逮捕大批學生。我們在時任玉里醫院精神科主任樂哲麟醫師的引介下,到新興院區拜訪許席圖。他容貌清秀,昔日的風采在關押進黑牢裡便已不復存在。如今他沒有辦法與人交談、為自己發聲,關於他二十多歲時的事蹟及政治受難的經歷,隨著以統中會案受難者為主的口述歷史訪談紀錄與政治檔案陸續公開,已有詳盡的論著,讓在臺灣這座「島」上監獄裡長期與大眾隔離,乃至出獄後仍受監管的「政治犯」逐漸進入大眾的視野。

玉里醫院裡多人合住、無隔間的病房(陳永興提供)

然而在這些「政治犯」之中,因羈押或執行刑期的過程中罹患精神疾病,轉而移至警總與軍法體制之外的精神醫療機構安置的受難者,既是政治受難者也是精神患者的雙重身分往往受到忽略,泰半因罹病而失去自我表述的機會。所幸在我們調查玉里醫院之後,院內的彭聲傑心理師注意到這類非典型的政治受難者—寧人。

當時對於病人的管理相當軍事化,服裝、儀容相當一致、集中讓病人上課、教唱(陳永興提供)

另一方面,在我們參訪醫院之前,玉里養護所曾因是否「關押政治犯」躍上新聞版面。1990年臺大社會系教授陳光中在高雄醫學院舉行的「健康與社會政策研討會」上,發表他曾在醫院內看到關於收容者登錄為「保安分子」或「新生分子」的資料,此一發言引發媒體關注,立法委員與民間NGO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紛紛造訪、調查。我們在2020年拜訪醫院時也試圖尋找所謂註記了政治犯代名詞的名冊,不過歷經九零年代社會曾對精神醫學領域受政治力介入有所猜測迄今尚未解開的情況下,以及必須保障病人的隱私權,要透過病歷資料掌握養護所歷年收容政治犯的人數實非易事。

今年我再度檢索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家檔案管理局典藏的相關檔案卷宗,發現從目前玉里醫院移交出來的早期檔案,能窺見玉里養護所之所以與軍法體系有關的蛛絲馬跡,聊以為陳光中彌補他當年未能辯駁與說明現象背後的結構性問題。

荒謬年代下的特殊牢籠

1964年臺灣省政府為加強社會福利措施,擴充貧民施醫計畫,由省衛生處委託行政院退輔會代為籌設精神病養護所,從事收容治療貧苦無依之精神病患,並由省政府編列預算後核定成立,玉里榮民醫院提供土地、人力,在榮民醫院旁成立「臺灣省立玉里養護所」。創所時所長由玉里榮民醫院院長王昌麟兼任,醫護人員亦全由榮民醫院支援,1967年1月開始收容作業。所內配置六百床(分別為男性四百床、女性二百床),根據1967年臺灣省政府衛生處議決,將病床數分配給三處單位轉送患者進行收容:

1.警務處四百床(男性三百床、女性一百床),由該處統籌控制、運用收容全省貧苦無依精神病患及遊民精神病患暨警備總部感訓新生精神病患。

2.臺灣省社會處一百床(男性六十床、女性四十床),由該處統籌控制、運用收容救濟,限只治不癒精神病患,惟救濟院原有精神病床位不得減少,仍應繼續收容精神病患。

3.省立臺北療養院一百床(男性四十床、女性六十床),騰讓該院歷年久治不癒之貧苦無依精神病患,以便該院床位靈活運用,專事收治有治療價值之精神病患,俾增一般精神病患之治療機會。

1967 年省衛生處議決玉里養護所的床位分配(國家發展 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典藏:A376555300A/0056/058/002)

就醫手續是由各統籌單位就分配床位名額範圍內檢附公私立精神病院診斷證明書、名籍表、貧民證明書、患者二寸半身相片二張。無名籍之患者編號(發生事故時按編號處理)等逕函省立玉里養護所予以觀察收容。 可以看到最初成立玉里養護所能分擔既有精神療養單位的負荷,使臺北療養院專注於醫治精神病患,反觀玉里養護所的收容對象較多元、複雜。

1968 年臺灣省警務處核送省立玉里養護所精神 病患人數統計表(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典藏:AA21004800P/0057/611/01)

1968年警務處統計該處經手三類送往玉里養護所收容之人數,其中各縣市的遊民精神病患居多,由警總送感訓新生精神病患,共三十八名。附註處記載警務處又借撥床位配額給國安局與兵役處,然而當時床位配額已經趨近飽和。儘管衛生處議決警務處收容警備總部感訓新生精神病患,1967年,國安局也要求警務處在其四百床的配額內「借撥二十床,供收容書寫反動文字之精神病患」,警務處同意撥借,玉里養護所卻為此傷腦筋。養護所內當時已收容「匪嫌案精神病患三十一名,已占一病室,集中管理」,當務之急為照顧患者的工友人數僅十七名,與臺北療養院的照護人力相比並不充足,所方急於向衛生處要求增僱人力。

1967年警總新生訓導處函花蓮縣政府,將轉送十名「精神病患新生」至玉里養護所,其中何姓新生的戶籍欄空缺,經查何姓新生的戶長設籍在花蓮縣泰昌里,因而警總轉請花蓮縣政府發給貧民證明書,以利辦妥就醫手續。

時至1970年代,養護所的床位依然不敷所用,1973年警務處借撥給警總的十八席病床數早已額滿,故要求警備總部所屬單位的病患均暫緩送醫,等待有空出的床位後再行辦理。因此警總軍法處擬簽呈,呈報幕僚長核判:「二、各監所(含代執行單位)對於精神病受刑人之處理極感困擾,其已刑滿者,曾奉行政院台六十二法字0997號令(本部(62)葳孚字第1210號令轉)核定:有家屬者,通知家屬具保領回,交警考管,其無家可歸者,由本部協調社會救濟機關,收容於精神病院。至刑期未滿之精神病犯,則未為規定,仍由各執行單位協調有關單位為適當之處置。三、本部今後待執行之精神病犯,除已刑滿者,遵照行政院規定辦理外,其未刑滿者,暫緩送玉里養護所。」

由檔案內發現,警總當時不僅向警務處借床位安置,也向社會救濟機關協調撥借,警總及各監所單位與社會救濟機關的往來仍待後續深入探討詳細的運作情形。

除此之外,當時警總與行政院對於服刑期間罹患精神疾病的政治犯,尚未有明確的處理規則,並未重視醫治政治犯的精神疾患,各監所單位優先考慮如何有效管理「正常的政治犯」,再以漆○○的案子為例,說明他兩度移送玉里養護所的經過。

1973年3月臺灣生產教育實驗所呈請警總准予將漆○○送至玉里養護所。1934年生的漆○○,江西宜豐人,最初因叛亂案件,經裁定交付感化三年,自1970年1月20日移送生教所執行感訓,期間因罹患精神疾病,1971年4月17日奉准送玉里養護所療養,1972年6月3日回生教所。1973年3月生教所呈報漆○○「近數月來言行異常、破壞公物,不受管束,不僅無法接受感化教育,抑且影響對其他新生之感訓,經送省立臺北療養院診斷鑑定」,鑑定結果需住院治療。警總批准將漆○○送往玉里養護所收容療養,「惟應嚴加戒護,注意考管,俟其病情好轉,即予提回,賡續執行」,並且暫時中止其感訓刑期。

1973 年軍法處簽呈為精神病患送醫治療案處理方式簽請核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典藏: A305440000C/0062/1571.62/69)

總而言之,養護所曾受到外界質疑是否成為受難者服刑的「關押地」,若以法律上認定受難者移交養護所送醫安置時即中止審判或中止服刑的規定而言,警總當然會「於法有據」指稱養護所不是關押地,而是安置,但是警總安置的同時,要求養護所對病患加以考管,正是警總在針對其所移往養護所的政治犯仍擁有凌駕於養護所的權力。

從街頭到杜鵑窩:一位引人側目的異議者

2022 年寧人接受人權館的訪談,轉述被捕後,審訊人員 見他曾是軍人而表露不齒(國家人權博物館提供)

如前文所述,目前能夠為自己發聲的受難者—寧人,2022 年受訪時向我們娓娓道來他是1946 年從中國移居臺灣左營海軍眷村(崇實新村)的軍人世家,受家庭背景影響,在左營中學畢業後進入海官士官學校通信電子科,至陽字號東海號艦擔任下士報務委員。在接受陸軍官校專修班第十四期結業與陸軍步兵學校初級班畢業後,分發至花蓮光復鄉的陸軍五十一師一五二團擔任排長。1968 年移防馬祖南竿山隴牛角嶺營區。1969 年4 月因在軍中表現優異,派往淡水情報學校人文情報專科班第一期接觸情報訓練。1973 至1979 年離開軍職,從事餐飲服務業。

1980年2月寧人找工作不順遂,幾杯黃湯下肚後在街上批評政府反攻大陸無望等言論遭人檢舉,送入養和精神病院診斷為「酒精精神病」。隔年1月再度於臺北市永奇自助餐內發表「三民主義沒有共產主義好」、「中國共產黨萬歲」、「中國人民共和國萬歲」等言論,受警方逮捕。同年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關押於景美看守所。

他在看守所服刑期間開始產生嚴重的幻聽症狀,在監所牆上書寫批評蔣介石之文字,遭監所人員毒打後送至陸軍八二九醫院和三軍總醫院進行精神鑑定,診斷為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今思覺失調症)。

寧人回憶監所人員的對待:「打得好慘,我永遠不會忘記,我寫完一個禮拜,一個禮拜以後,那個中尉,他看了把我拖出來打一頓,腳鐐、手銬,這兩個手銬這樣子,腳鐐手銬什麼,先打耳朵,一百多個啪,打了一、兩顆牙齒掉了,還有那個不會搖動的牙齒也搖動了,唉呦,我就說,都打爛了,打爛以後,他那個白色油漆不是塗掉嗎,他那個油漆給我塗臉了,像傷口上撒鹽巴那麼痛,那結果怎麼又怎麼樣,我這樣子,背後靠的,頭是臥,不是仰式這樣子,他們在我背後上面,怎麼樣,跳舞⋯⋯」,聽到他如何被不當刑求,甚至造成長久以來脊椎骨疼痛的痛苦,實在令人不忍去想在白色恐怖的時代,「政治犯」也好、「精神病患」也罷的這些標籤招引來多少的欺侮與霸凌。

延伸閱讀

政治受難者口述歷史|寧人|完整版

※本文摘選自國家人權博物館半年刊《向光》第8期〈押房裡的勇者:東部地區政治犯監獄與政治受難者生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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