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琅時光】台上艷光四射,戲裡芳華流傳:追憶 梅艷芳
文/李展鵬
她之所以被稱為「香港的女兒」,就是因為她的人生、她的成就、她的精神,代表了這個城市。
我是七十後,二十多年來一直以歌迷影迷的距離看梅艷芳,自問對於偶像的一切知之甚詳。然而,在過去一年裡,我卻撿拾了好些以往無緣看到、無從得知的碎片:原來她自己改過《孤身走我路》的歌詞,原來許冠文當年是這樣指導她演出的,原來《心仍是冷》的合唱版是有特別理由的,原來梅艷芳早在二十年前已關注香港藝人在內地市場的生存,原來《似水流年》的副歌是黎小田寫的,原來台灣金馬獎救了《胭脂扣》這部電影……這些內容不只讓我們走近梅艷芳的演藝人生,也讓我們看到香港歌影界一群響噹噹的人物當年如何合作共事,如何寫下香港流行文化的光輝一頁。
更動人的,還數書中眾人眼中的梅艷芳真性情:她教倫永亮化妝卸妝,她會為了電影拍攝現場的小員工出頭,她會捨棄名貴轎車而跟工作人員一起坐旅遊巴,她曾因為一個只有一面之緣的歌迷去世而唸經,她在病入膏肓的時候竟記掛著別人的病況,她在社會有大事發生時第一時間行動。劉天蘭說她有big heart,從這本書可知,她的一顆big heart是在演藝上追求卓越,在愛情上無怨無悔,在友情上不求回報,在社會上無私奉獻,她對人、對世界始終懷有一份大愛。
香港曾經出過不少巨星,但不是所有巨星都留下一種精神。細讀梅艷芳的故事,你會發現「梅艷芳精神」是怎樣一回事。這種精神,是專業態度,是對公義的執著,是對朋友的愛護,是對世界的慈悲。她的故事展示了香港這城市的某些良好特質:兼容並蓄、大膽創新、精益求精、熱心公益、是非分明。
舞台豐富了我的一生。其實,我是個自卑感很重的人,
只有在舞台上才能拾回一點自信。
── 1991-1992 年《告別舞台演唱會》
在那些整理稿件的深夜裡,我時而思潮起伏,時而眼睛濕潤。我欣賞梅艷芳廿多年,但原來她還有那麼多動人故事與美好特質,是我以往不知道,或只是略知一二的。重訪過去,我的記憶更加豐盈。然後,我從她身上看到那個曾經精彩的香港,那個迸發過許多火花的香港。一個人,反映了一座城市。
陶傑曾撰文《記憶是一種權力》,他說:「一個社會,自動失憶,是自己放棄了做人的權利。」他強調,拒絕失憶,了解歷史,世界的進步才有可能,否則我們只會淪為奴隸。陶傑的觀點,正正是米蘭昆德拉的小說《緩慢》的主題:「我們這個時代被遺忘的渴望纏繞,為了滿足這個渴望,它獻身於速度的魔鬼。」
在今天這個浮光掠影的互聯網時代,社會講求「潮」與「In」,資訊更新的速度史無前例地快,我們遺忘的速度也是如此。當每天資訊如此氾濫,當男神女神貨如輪轉,我們何必在乎什麼經典?何必嘮嘮叨叨地叫新一代回望過去?但願梅艷芳的故事可以令我們稍稍放慢腳步,看看香港來時路,看看社會與文化的變遷脈絡。梅艷芳的人生,以及她所代表的香港故事,並不是博物館的文物,而是可以成為今天香港的思考資源與前進動力,並為香港未來提供一種可能性。
●本文摘自三聯書店出版《最後的蔓珠莎華:梅艷芳的演藝人生》〈序一 重訪梅姐,重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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