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被棄養大多出自這原因 和牠成為家人前飼主必須做好哪些準備?
文/徐莉寧(獸醫師阿默)
你家的那隻「伴侶動物」
依照內政部寵物登記管理資訊,二〇二二年新增登記的伴侶動物數量,正式超過新生兒數量了,說明台灣社會飼養伴侶動物的風氣興盛,且應該是「一去不回」的趨勢。
先簡單說明,為什麼使用「伴侶動物」而不用「寵物」一詞呢?兩個詞語在日常溝通上是可替換的,但若深究起來,兩者暗示著不同的意涵,值得細細思量:寵物的「寵」一字,帶有「被喜歡」、「被溺愛」之意,似乎表示「寵」物是基於人的情感附加、人的喜愛而成立,有「因為我,你才有意義」之意,因此,人類對該動物有決定權與所有權,是「上對下」的關係。似乎也暗示動物對人有「討好的義務」,以確保自己持續地被喜愛。
但若今天該動物不被人類喜愛了呢?動物獨立於人類之外,他的價值是什麼呢?是空白的。
相對的,「伴侶動物」一詞,將動物的地位提升到與人類平等的高度,既然是「伴侶」,本就該是互相尊重、互相包容。動物的價值與人類的評價無關,他的優點並不是基於人類的喜愛,他的缺點也不是基於人類的厭惡,我們是平等而互惠的關係。「伴侶」加上「動物」組合起來,表示身為動物與生俱來的、與人類不同的習慣與需求,都是應該被接受的。
有一個簡單的例子可以說明兩者的差異:
「你擁有一隻寵物。」
「你與一隻伴侶動物一起生活。」
「伴侶動物」這個詞語被較為普遍的使用,也不過是十幾年左右的事情,基於政治正確的考量,我希望用它來代替我們過去慣用的「寵物」,來指稱那些與我們生活在一起的家犬家貓,甚至鳥馬鼠兔等等。
伴侶動物,在人類社會的地位相當特殊。我們會讓牠進入家庭、坐上沙發、一起旅行、一起分享生活的各種喜怒哀樂,讓牠成為我們家庭中的一份子。我們既不需為這些「毛孩」操心學業、結婚生子、出社會找工作等等無窮無盡的問題,又可以從牠們的陪伴中得到慰藉。
說起來,擁有一隻伴侶動物似乎是一件利大於弊,相當很美好的事。只是,這麼多滿懷期待的飼主,真的都準備好足夠理解、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來陪伴這隻動物了嗎?把動物帶回家之後,之後的故事,都是幸福快樂的日子嗎?
在我的獸醫生涯的前半段,在一般診所看診,其實有好大半的飼主,他們困擾的問題,並不一定是動物的生理疾病,也不是在檢驗儀器上讀出了赤紅的數字,而是動物的一些行為,讓他們感到困惑不解。
「狗狗為什麼堅持在家裡尿尿呢?明明已經帶出去散步了,回家之後馬上在門口尿一泡,一定是故意的!」
「吃飯的時候,狗狗一直坐在餐桌旁邊看著我們,要求我們給牠食物,如果不給牠,牠就會生氣地大叫,甚至會咬我們的衣服或褲管,真的很任性,我們都沒有辦法好好地全家吃一頓飯。」
「貓咪是不是真的比較會報復?我才出門旅行兩天,牠就把我的沙發抓花了。」
「我家貓咪在我一熄燈之後,馬上就在房間開運動會,跑上跑下的都不睡,可能在抗議我陪牠的時間不夠,牠還不想休息,但我下班後真的很累,如果另外養一隻貓陪牠玩,會不會比較好呢?」
以上,都是我在執業時常聽到的,飼主帶著抱怨的語氣,這般談論自己的動物。
當飼主跟動物的生活出現了摩擦,往往沒有有效的溝通管道(又不能「坐下好好談」),無法得知對方真正的想法,飼主們往往只能「猜」。但由於動物和人的認知功能、需求、成長經驗都不同,人類往往會不經意地使用自己的(也就是擬人化)的想法來解釋動物的行為,例如報復、搗亂、故意為之等等,導致許多誤會發生。
這樣的誤會多了,又沒有機會解開,人和動物的關係,就慢慢的裂解了。飼主覺得動物在找牠的麻煩,不體諒人類工作辛苦提供食物和住所,反而處處作對。這樣的情緒累積久了,就不那麼喜愛動物的陪伴了。
想要放棄動物的飼主,往往是絕望又無力的,下定決心棄養之後,也可能被自責感籠罩,久久不能釋懷。而被棄養的動物,在台灣會是怎麼樣的處境,我想就不需要我多提了。
在歐美國家,行為問題(behavior problems)是伴侶動物被棄養、被實施安樂死的主要原因之一。大家會為此意外嗎?其實,這再再說明了,跟動物相處,並不如我們想像中容易,需要小心經營。
作為第一線的臨床獸醫師,執業幾年下來,深感台灣的飼主普遍不知如何處理與動物的相處問題,而在動物面臨害怕、焦慮時,也不知道如何化解,甚至無法辨認動物的負面情緒,因而讓飼主和動物雙方都痛苦不堪。為了處理這些問題,我前往英國深造,取得臨床動物行為碩士學位,以行為獸醫師的身份,繼續協助飼主和動物。
外界認為行為獸醫師的工作,是「矯正」動物的行為問題──對飼主造成困擾、飼主不想要的行為。然而,以我的經驗來看,動物的行為,其實都不一定需要被「矯正」,更需要的是,真正看到動物行為背後的原因,進而幫助牠們解決面臨到的問題。大部分期望被「矯正」的動物,其實是基於安全感、情緒反應、生理需求等等的影響,才做出各種不被接受的行為。
這些動物本身的福利受到了損害,牠們的行為其實是反映自身應有的權利受到侵害,例如安靜的休息處、合理的互動方式、有能力可以躲避厭惡的事物等等。
而提到「矯正」,傳統上大多使用「訓練」的方法,套用古典制約(classical conditioning)和操作制約(operant conditioning)的理論,藉由重複又重複的練習,以期能夠改變動物的「行為表現」,雖有理論依據可循,但往往不小心忽略了更重要的事情──動物的感受、情緒、基本需求等等。
任何施行在動物身上的計劃,都必須注意到,牠們是與我們一樣有血有肉的生命,牠們的行為也是眾多動機與信念綜合考量出來的結果,若只是想「矯正」牠們的某一種行為,卻沒有通盤的考量到動物整體的身心狀態,那只是在行為主義(behaviorism)的框架之下,將動物當作機械一樣的「修理」,於動物福利觀念逐漸抬頭的現今,已經是不合時宜的思維了。
飼主帶著動物來到診間尋求協助,表示雙方在生活上發生了不協調,飼主本人當然可以藉由語言,清楚地描述自己在照顧動物上,遇到的難處,然而他帶來的動物,恐怕是有口難言的。若有一台狗語或貓語翻譯機,我想,牠們也會滔滔不絕的訴說自己生活上的困擾、遭遇的麻煩,這些困擾大大小小,可能來自環境、飼主或其他動物、習慣喜好、害怕或討厭的事情等等。
只有在看見動物的需求,也考量到人類的需求之後,才能擬定一套對雙方都足夠友善的生活模式,讓大家能夠輕鬆地生活在一起,繼續享受彼此的陪伴。
●本文摘自大塊文化出版之《帶牠回家的路上:行為獸醫師想告訴你的十一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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