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不順從」高級妓女,卻成為19世紀法國文學與藝術主題
文/阿蘭.柯爾本(Alain Corbin)
第二部 從監禁到行為監督的過程
秘密賣淫傳統形式的延伸與變異
一、半上流社會女人、交際花、劇院女人、宵夜餐廳的女人
大多數情況下,高級妓女都是被「發行」(lancée)的,她們是知名老鴇的創造物,這些俗稱吃人魔(ogresse)的老鴇有時候不是別人,正是妓女自己的母親。事實上,這種性行業操控的形式結構在十九世紀中不斷演變,正如《煙花女榮辱記》(Splendeurs et misères des courtisanes)中的亞細(Asie)與左拉筆下的老鴇拉提康(la Tricon),只要比較這兩者的活動即能看出端倪。一開始,這種「發行活動」基本上是女裝用品業者(marchandes à la toilette)的工作,甚至是附近的洗燙衣業者(blanchisseuses)。她們在人行道上發掘美貌、能力出眾,或單純只是放蕩不羈的女孩,然後將有時屬於客人的華美服飾租借給這些女孩,並要求支付可觀的租金作為回報。此外,這些女裝用品業者還有當鋪、高利貸和淫媒的功能,專為她們「發行」的妓女服務。
雖然沒有完全消失,而且實際情況也跟消失相差甚遠,但在十九世紀最後幾十年裡,這些商人似乎已經失去了重要性,很可能是因為她們已經無法提供布置或「發行」交際花所需的大量資金。另一方面,供應商的角色,尤其是織毯商的重要性也同時大幅提升了。他們將挑選好的交際花安置在他們擁有或只是租用的公寓裡,並為這些公寓布置華麗裝潢與家具。他們除了向交際花索取高昂租金之外,還要求她們要分期購買家具和裝飾布置。交際花在付清債務前就已經落得無能力支付是司空見慣的事,所以她們也會偷偷地失蹤,若如此,織毯商就能再找一位新交際花,安置在家具已經部分付清的公寓中。一些供應商也會如法炮製,當交際花負債累累時,再將她們完全置於自己的掌控之下。
至於淫媒(proxénètes),她們也擴大了業務範圍,一如統御著隆尚賽馬場(Longchamp)裡優雅女子的老鴇拉提康,有些淫媒擁有廣泛的客戶群,在掮客(有時是女裝用品業者)幫助下,她們有能力招募和發行一群交際花,而不只是一兩個。淫媒雖然必須在這些交際花的職涯中投資大筆資金,但也從交際花身上獲得非常大收益。到了十九世紀末,這種大淫媒與幽會館女主人的身分漸漸合而為一。簡而言之,高級的性行業操控者是真正的商業組織,並在十九世紀逐漸結構化,可能也逐漸集中化,這是由於交際花行為在資產階級中普及,也由於封閉式賣淫凋零,使得淫媒從交際花身上獲得的利益與日俱增。
經由這個過程,交際花成了單純的工具,其暫時的財富和毀滅,都為「實業家」(industriels)或商人帶來利潤,而後者就像寬容妓院的所有權人,在變動不斷的交際花世界裡,他們是最大的受益者。交際花並非真正的「狼吞虎嚥女」,她們養肥了淫媒或織毯商,更不用說那些依賴她們賣淫為生的心上人或女性戀人了。交際花的悲慘結局,不僅僅是一個文學主題,雖然保羅.阿萊克西(Paul Alexis)所寫的露西.佩萊格林(Lucie Pellegrin)的最後時刻,似乎與這一類別中大多數女人的命運吻合,然而在沒有任何量化研究的情況下,我們仍須謹慎看待此種說法。
事實上,交際花的世界比上述所透露的差異更大,它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大熔爐,在其中可以發現貴族、失去社會地位的資產階級婦女,或是暴發戶平民女孩。皮耶.拉諾(Pierre de Lano)強調了交際花招募的多元性,以及這種社會異常現象對資產階級的吸引力,甚至是眩暈感(le vertige):「煩心的女堡主、懷才不遇的資產階級女人、被蔑視的演員、失去童貞的農家女,她是一切……是永遠無法破譯的謎題,使男人既好奇又不安。」
位於頂層的是「半上流社會」,在這個詞的新含義中,包含了失去社會地位或單純沒有社會地位的女人、被醜聞摧毀的女人、離婚的女人、分居或被丈夫還是情人拋棄的女人、幸福的寡婦、時間一到就會被政府驅逐出境的有錢外國女人;另外還包含埃米爾.奧日埃(Emile Augier)在劇作中提到的「不幸的名女人」(lionnes pauvres),她們會成為交際花,是為了添置喜歡的服飾;最後還有被「發行」和成為新貴階級的女人。這些女人中,大多數似乎不是來自平民階級,而是來自「大眾資產階級」(bourgeoisie populaire)的行列,而這一點連左拉也搞錯了。事實上,這些女人都有一定的文化水準,卻未能因此謀得一個體面的職業,往往也有很多失敗的藝術家屬於這個背景,為了生活,她們不得不成為交際花,賺取必要的生活開銷。
這些半上流社會女人,在第二帝國時期依次稱為「洛雷特」(lorette)、「母獅子」(lionne)和「母雞」(cocotte), *在第三共和時期先稱為「漂亮的小東西」(belles petites),最後稱為「臥女」,她們在文學和連載小說中早就占有一席之地。拉佩瓦(La Païva)、布蘭琪.丹堤妮(Blanche d’Antigny)和安妮.德里昂(Anna Deslions)的趣事和輝煌際遇,都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左拉在撰寫《娜娜》這部自詡為交際花圈子的局部寫實小說之前,曾研究過這個環境;而熟悉交際花環境的福樓拜(Flaubert),也在他的書信集中詳細提及,更有許多藝術家努力描繪過不少交際花畫作。
「臥女」住在維利埃大街(avenue de Villiers)、星型廣場(étoile)附近或投卡德侯花園區(Trocadéro)的私人豪宅裡,或只在瑪德蓮教堂或聖喬治廣場(place Saint-Georges)附近的簡單公寓裡;她們被其直系雙親管理的大批家事傭人簇擁,在最浮誇的奢華居室裡過著無所事事的生活,基本上時間都用在梳妝打扮。她們只在下午四點左右穿著華麗服飾前往文森森林,參觀賽馬或參加展覽開幕酒會,藉此豐富談話內容;晚上則去劇院,特別是大型首演的時候,然後再到餐廳或朋友家打發時間,這些就是她們的主要活動。她們經常在家裡大宴各色高朋熟客。要注意的是,這種描述主要適用於第二帝國的「母雞」和第三共和最初幾十年間的「臥女」,而這些行為在後來相對地更為普遍。
人數更多的夜間餐廳「宵夜妓女」(soupeuses de restaurant de nuit)和咖啡館女郎,更能代表新時代,而她們往往是在幌子商店(magasin-prétexte)裡工作的店員和妓女。宵夜妓女仍然被稱為「跪女」(agenouillée)。和「臥女」不同,跪女被織毯商安置在舒適的公寓裡,只在晚上出門,可能在接待「老朋友」和用過晚餐之後,穿著華麗而招搖的服飾到雜耍劇院(théâtre de variétés)看戲,並在餐廳經理、服務生、甚至老闆的同謀默契下,在一家夜間餐廳的包廂裡,陪伴一位外國富人或揮霍青春的放蕩青年共度美好時光,為夜晚劃下句點。
●本文摘自 臺灣商務印書館 出版之《歡場女孩:慾望、歡愉與性苦悶,近代法國性產業的形式與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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