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表演藝術

創立於1992年10月的《PAR表演藝術》,由國家兩廳院發行,為華人世界唯一結合人文與表演藝術評介的期刊。自2021年1月起,轉型為雙月刊,單月出刊,12月出版特刊,一年共7期。改版後的雜誌將視角拉回台灣,放眼亞洲,挖掘更多屬於表演藝術圈產業生態、幕後故事、及更多有趣的專業門道,讓您貼近表演藝術的台前與幕後。看更多內容

作家好文

1980年代台灣文化身分與美學策略 從林懷民及雲門舞集談起

林懷民,雲門舞集創辦人暨創團藝術總監。1973年創立雲門舞集,2019年年底退休,執掌舞團的46年間,共編90齣舞作。創作經常從亞洲傳統文化與美學汲取靈感,編創充滿當代意識的舞作,備受國際舞壇尊崇,曾

立足亞洲,望向世界!臺北表演藝術中心:以場館作為亞洲劇場平台

文字|簡韋樵圖片提供|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自2017年起,臺北表演藝術中心(以下簡稱北藝中心)以「讓亞洲發現亞洲」為理念籌辦亞當計畫(ADAM),藉此連結亞太地區的藝術機構及創作,撐開互動的空間與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