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逸/驗明正身
路過一間老印章店,幾枚「台灣製造」英文印鑑引起我的注意。用途是什麼呢?大概是標記需要飄洋過海的物件吧!
以往上銀行、拿掛號,最討厭攜帶印鑑。可能是懷著一種不可置信的心情──擁有獨一無二DNA、指紋、聲線與胎記的我,分明不是空氣人形,竟然必須仰賴一枚冷硬的小物件「證明我就是我」。假使忘了攜帶印鑑的話,「抱歉,請您抽空再拿印鑑來。」只能跑回家一趟,丫環一樣恭請印章出巡,證明「我」並非虛構也不是槍手。
洽公時我偏好電子簽名,必須在紙面上確實留下熱騰騰筆觸與朱墨驗明正身的文件,我認為只適用飛鴿傳書或瓶中信漂流的方式遞送。
不過,如果你也曾與這世界上某些難纏的簽證辦事處交手過,就會知道復古的洽公方式在人間是多麼棘手與普遍的一件事,宣示證明自己無害又多難。某文明國家曾強烈要求本人出示訂房傳真紀錄,堅決反對網路訂房,即使傳真機已經快絕種。這一類的單位講求肉眼可以看到的證據,如果你告訴對方有人被綁票了,如果沒有看到綁匪掛號寄來一截小指,唉,他們也不會相信的。
我自己不喜歡在扉頁上題字,總會產生對書本痛下毒手的幻覺,因此若有讀者希望我簽名,往往特別感覺手抖。不過,我認識不少人小時候都曾模仿家長簽聯絡簿──沒什麼訣竅,龍飛鳳舞即可。成年後我認識一位藏書豐富的人,此人經常心血來潮在藏書上代替作家(比如納博科夫)簽名題字送給自己,嚴肅模仿的不是作家的字跡,而是真情的語調。
我討厭言語閃爍之人,買水果偏好試吃,然而這年頭如假包換的真情與小指也是很難的,開分身倒是愈來愈輕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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