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瑜鳳/百工圖:安能辨我是雌雄?

百工圖:安能辨我是雌雄?圖/錢錢
百工圖:安能辨我是雌雄?圖/錢錢

旅遊時的全家大合照,因為誰都不願意在鏡頭前有一張大臉,自拍行不通,所以媽媽經常厚著臉皮,選擇面色和善、看似老實的遊客幫忙,還因此與一個家庭結緣(下篇再來說這個故事)。

「媽咪,妳有沒有發現,妳都是找女生幫忙?」哥哥觀察入微。

是嗎?可能是我覺得女生比較熱心吧!

「不一定啊!這是偏見吧?」哥哥說道。

說得也是,你瞧瞧,前面那位穿著蓬裙、頂著大捲髮的蘿莉,說不定就是男生扮的呢!要不然我請她(他)幫忙拍照,順便問問……

哥哥連忙把媽咪拉住,爸爸趕快走開假裝不認識,妹妹則是早已秒速轉身。

你們也太緊張了,媽咪是最重視的。你們看,我不就生了一男一女,很公平不是嗎?

產科醫有守則 胎兒性別不可說

說實在話,要不是當初媽咪威脅要告你爸爸,怎麼會有今天的你們呢?(詳情請見《》第251頁,章魚法官大戰律師爸爸之育兒事件),無論是男是女,我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都是我的寶貝。

「重男輕女的觀念,已經改變許多了。」爸爸擔心媽咪又要算舊帳,開始改變話題,「以前老婆如果生不出兒子,會被先生的家族趕出門,甚至用這個理由明目張膽娶小三進來;也有認為嫁出去的女兒不該回來分遺產,或者在清明祭祀的時候禁止女兒回來,因為會分掉男丁的福氣……」

「太不可思議了。」妹妹瞠目結舌。「無法想像,爸爸根本就偏心妹妹,明明女生比較吃香啊!」哥哥也抱怨。

懷孕期間,媽咪去逛嬰兒用品店,都是選黃色的衣服,你們知道為什麼嗎?「因為爸爸姓黃?」哥哥猜測。

當然不是,是因為還不知道你們的性別,便選擇一個大眾眼裡的中性色。

「你什麼時候知道我是男生呢?」哥哥很好奇。懷孕後半段的時候吧!因為媽咪是高齡產婦,有做羊膜穿刺檢查,當時好像有在檢查報告上看到。

「你們知道嗎?其實醫生是不能夠主動告知孕婦腹中胎兒性別的。」媽咪提到法律的問題就特別敏感。

「為防止性別失衡,避免性別篩選、性別選擇性胚胎植入與性別選擇性人工流產,衛生福利部明令,除非基於醫學理由,醫師不得在孕婦懷孕早期以任何形式揭露胎兒性別。倘若醫師違反規定,或者僅以性別差異進行人工流產的行為,依據《醫師法》第28-4條第1款規定,可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媽咪一口氣說完,「情節重大的,還會被廢止醫師證書。」

「這麼嚴重!」妹妹喊。

拒絕重男輕女 維護平等價值

讓我來打電話問問黃叔叔吧?他是醫師,應該最清楚。

「孕期28至32周,羊水量多,男胎的睪丸大多已進入陰囊,特徵更為明顯;胎頭也大多轉為朝下,是最容易判別胎兒性別的時期。此時已不涉及『篩選』問題,便不受性別揭露規範所限制。」黃醫師專業回答。

因為胎兒在子宮內,會跟大家玩捉迷藏,有時候角度問題,看不到「重要特徵」。「超音波檢查是為了醫學原因,不僅是為了知道性別。」黃醫師再度重申,「建議父母不要打破砂鍋問到底啊!」

「就像買樂透,開獎之前永遠不知道答案是什麼。」哥哥說。

你們不妨想想,「父母提前知道胎兒性別」是一項權利嗎?不讓父母知道性別,是保護胎兒的方法嗎?提前告知性別,真的有必要處罰醫療人員嗎?

韓國的醫療法,原本規定禁止醫護人員在孕期32周前向孕婦或家屬告知胎兒性別,不過2024年2月28日,韓國憲法法院認為這項規定,並非達到保護胎兒生命之合理手段,而且過度限制孕婦及家屬獲知胎兒性別的知情權,有違比例原則,所以裁定違憲。

「當然還是有持反對意見的法官,雖然是少數,他們也指出韓國當前社會依然存有以性別決定墮胎的事件,國家應該要保護胎兒。」媽媽補充。

「重男輕女,自古皆然,文化傳統及風俗民情,一時難解!」爸爸下結論。

「我覺得當男生真好!」妹妹感嘆。「女生才占優勢呢!」哥哥回應。

兩位別再爭執了,新世代的你們,請思索一下符合當代社會的價值觀念,也想辦法建立一些制度,避免對男女產生不平等的結果(例如男生也該有育嬰假、某些工作不應限制性別等等),找出一些徹底解決的方法。

「媽咪,該喝咖啡了!」妹妹提議,只見哥哥詭異地笑著,站在一間咖啡廳前,「這間如何?」

看起來氣氛很不錯,裝潢也優雅,可是……怎麼侍者穿著都好浮誇,是媽媽小時候想穿而沒機會穿的小甜甜式禮服?

「媽咪,這是『女僕咖啡廳』啦!」妹妹解答。

「你們知道嗎?有間女僕咖啡廳因為在徵才公告上刊登了『限女性』,而被依照《性別平等工作法》第7條處罰……」

「吼──」只見三位親愛的家人立馬逃開。欸,我還沒講完啊!

●關鍵思考:性別平等的觀念,在出生、教育、工作、婚姻、繼承事項,都要貫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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