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虎法官/寫判決前的一百件小事

寫判決前的一百件小事。圖/siglooq
寫判決前的一百件小事。圖/siglooq

法官這個工作對社會大眾來說,應該是相對陌生的,但若提到「恐龍法官」,大家可能突然表示有印象。只是,那些印象往往來自以訛傳訛,多數人終其一生沒進過法院,你說我說加上聽說,最後就成了都市傳說,讓從事體制內工作的每一分子,都想大喊「(社會對)司法不公」。

比起司法體制內的其他人員,像是常常上電視宣導政令的檢察官、穿著警察制服的法警,還有在自媒體時代蜂擁而出的各個網紅律師,法官似乎老是蒙著一層面紗。那,我們到底都在做什麼?

其實,法官的任務就是不斷地從事判斷,一個案件從開始到結束,要判斷的有:法律要件符不符合,審判的事實有無證據可以支持,這件事情的對錯要給予怎樣的評價,刑度長短,賠償金額多寡,還有案件中的被告、被害人的生活、家庭狀況林林總總,說是從行天宮到外太空這麼廣泛、包山包海也不為過。如果聽到這邊已經有了一些基本概念,就可以從寫判決前前後後的準備談起。

關鍵時刻不要離開座位

判決是整個案件最終的結果,在那之前有很多關卡要過,比如案件有難易之別。由於案件是隨機透過電腦分案,所以電腦不僅可以選土豆還可以分案件,而光是面對分案,法官就必須先完成幾個動作:案件有大有小,每個法院分案日不同,然而總有些小道消息會傳來,你會知道哪個困難的案件就要降臨,於是大夥除了平常避免食用諸如「鳳梨」、「芒果」,或有類似諧音的水果及衍生製品,也儘量在關鍵時刻不要離開座位……此為我們保平安的儀式之一。

但也不是說法官不願意承擔,只是一件困難的案件多半要死大量的腦細胞,趨吉避凶乃人之常情,法官也是人。

不過,我們的儀式可不單單只有這樣。隨著案件的進展,開庭,訊問被告,調查證據,這些都不是法官想怎麼做就能完全按照想法進行的。有時候一個公文過去,要嘛沒有下文,要嘛進度不如預期,而一些重大受矚目的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一直音訊全無,即便法院發動了媲美漫畫《海賊王》中的通緝令(只差在沒有懸賞金),也完全找不到被告的蹤跡;這時,法官無法釐清事實,哪怕日日心裡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卻沒有可以做的事,只能訴諸心靈上的寄託。這時候,前往廟宇或教堂,就是我們沉澱情緒的重要儀式。

先容光煥發再接受摧殘

在訴訟程序完畢後,緊接著是每個法官在職業生涯裡極為天人交戰的期間,那就是判決的撰寫。判決是該審級(大部分案件為三級三審制)中整個訴訟程序最後的結果,也是法院給予當事人一連串主張的最後回應與決定,尤其判決涉及到的都是民眾的權利義務,究竟法律關係該如何適用,原告、被告和律師們的主張可否採信、證據的解讀應是如何……常常一不小心就迷失其中,教人走不出來。所以,每當遇到複雜的判決(一個判決寫上數個月並不少見),跑步就成了過程中不可缺少的儀式。

要開始寫之前,我透過跑步讓自己整個人容光煥發,好準備接下來的摧殘:寫的過程通常不會下筆如神,腦筋打結才是常態;這時也會抓緊下班後的空檔再去跑個幾圈,讓思緒漸漸清晰。相較前面提到的避吃鳳梨、芒果,去廟宇教堂參拜這類,跑步是我個人的絕招,不同法官有不同妙招。

寫完判決後,一切仍沒有結束,因為這一大段時間,每天念茲在茲的都是當事人的主張、卷宗內的證據、有罪或無罪的決斷……為了好好和案件告別,追劇成為常見的方式。透過進入別人的故事,來洗去心中的痕跡--改寫一句我喜歡的歌手所唱的歌詞:「案件如同回憶總有皺摺,需要用追劇燙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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