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名慶/改
第七校(一般最多三個校對次數)。我決定等等去狂飲濫買,當作「慶祝」──耶我有控制好情緒,沒有崩潰或爆發。再改吧再改吧看你多能改。全然不管不顧但凡作者改一次,編輯就得額外核對一次。就算改得再少,都是個臨時新增的程序,影響原來的工作節奏。
或是,過了死線(deadline,截稿日),好歹盼到遲來卻總算來了的稿子,但幾分鐘後新版本抵達,「抱歉只改兩個字」;接著陸續兩封信,每封信改半個句子,或再兩個字。「再改剁手!」拜託我還更願祝福你好好寫下去呢,好手要留著。再半小時後,又來「最新」版本。信上乾脆連「謝謝」、「對不起」都不寫了,寫信回信的人怕是都難為情。
儘管都能理解,何以交稿後才是(不應該的)潤稿的開始:稿件還在電腦裡或手寫階段,作者自己看了無數次,仍可能有盲點──不過交稿此時總算有了卸除債務似的心情餘裕可以細看了;或待編輯整理好交付排版後,看起來像是全新東西,這種陌生感提升了作者客觀審視全文或全書的視野,何處疏漏何處語焉不詳論證不足,或手民電腦選錯字收尾倉促,就清楚多了,這就不得不跟編輯求告,非改不可!畢竟印出來就是廣為流傳的東西,難堪也將一起廣為流傳了。
只是,此時苦主就不僅是編輯了,但也只能是編輯好聲好氣哀求排版公司、設計師或印務,「不好意思,臨時發現一個不能不改的小錯(哭)」怎麼表達都像是非自願攬在身上的凸槌,倒陷作者於不義(?)了。哎,何時是盡頭呢。真想改,是沒有改完的一刻的,像難以撓抓的「癢」,愈改就愈不能不改。可是啊……在商業體制中,時間與勞務、心力都是珍貴成本啊;也喚出編者的心理陰影,深怕就算動用私人時間來填還是影響其他環節的專注品質,都難以啟齒對作者說明。
另一方面,不好說的,還包括:所有發生的改動,不論來自作者,或編輯檢查到的,其痕跡終究都是會被消除的。讀者不會知道,作者忍不住改動的,哪些必要哪些多餘;或是編輯改了30個還是300個錯誤──甚至作者也不會知道,更可能毫不在意。影響所及(但幾乎沒人討論過),編輯的價值或貢獻不易量化或具體描述,也使得作者和出版社都不知如何給予合理評價或待遇。最後就是不珍惜,覺得可以輕易替換取代。
於是所有關於改的親歷體會,都像難以求證的傳說碎片,時間一久怕也成職傷了吧。
我自己有個如今回看適足以印證時代變遷的修改故事:大約七八年前,電話採訪定居國外的超重量級前輩詩人,訪稿完成後,因對方既不用電郵也不用傳真(現在還有人用嗎),無法看到稿件,只能每天花三個小時跨時區通話「逐字」誦念給詩人聽,改動一個句子便須口述一遍,對方複述一遍,咀嚼斟酌,讓句子的語氣、呼吸、音韻都以最合適的方式存在,然後我再念一次。且完成一段便須整段誦讀,等到全稿數千字全部確認,也差不多用上六七天共二十餘小時,過程中我有數度錯覺我們像是忘年歌友逐句練唱般的互動。雖說是修改,但我腦海裡經常浮現的,卻是像「如琢如磨」或「雅正」這樣的詞。尤其開心的,是詩人並沒有再提出「我再看(改)一下」的要求!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逛書店
猜你喜歡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